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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上大学的时候,他总是梦见那株草。

    在梦中,那株草带着一股苦艾艾的气味。草是那样的小,青麻麻的,带着褐色的斑点,一节一节地散落在他的眼前……而后他就醒了,每到这个时候,他一准醒,一醒就再也睡不着了。这时候,他就会不由得想起李红叶,一想李红叶他的心就乱了。他心乱如麻!有时候,他会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恨不能站起就走……可过一会儿,他就会说,罢了罢了。

    然而,那件事情却一直在他的脑海里悬着。有时,他会说,你真蠢哪,事到了你头上,你都不敢做?

    大学真是一个让人思考的地方,在省城上大学的那几年里,李金魁在省城既没有朋友,也没有熟人,课又不多,于是他大多时间就窝在寝室里看书,看着看着就又不由得想起了那件事情,他说,你是怕么,你怕个鸟啊?你说在那种时候,你嗑巴什么,你早不嗑巴晚不嗑巴,怎么偏偏在那个时候嗑巴起来了?你一嗑巴不当把一个好前程嗑巴掉了,你不光嗑巴掉了一个好前程,你丢掉了一个好女人呀!

    那么,你是闻到什么了,你一定是闻到什么了,究竟是什么让你害怕呢?是小红楼的那种静谧么?是红木地板发出的那种声音么?还是那语气、那声调让你感到不安了?想想,应该说都有一点,可又不全是。人是要往高处走的,对不对?人家已经把话说到那种地步了,人家是想让你当秘书的,市里的秘书啊!那是多少人争都争不来的。这时当然包涵着一种暗示,一种允诺,一种让你可以意会的……那是多么的多么!可你却短路了。学了电之后,你知道什么是短路,可后悔已经晚了。你真的不后悔么?

    你说,不后悔,可为什么呢?

    在上到第三年的时候,他终于把答案找到了。应该说,这个答案并不是他自己找到的,是李红叶告诉他的,在暑假时李红叶给了他一个字:“贼!”就这个字,一下子嵌进他的骨头缝里去了。

    就在那年的暑假时当他提着礼物旧看李志尧时,却发现李志尧已经从那栋小红楼里搬出来了。更让人无法相信的是,曾经高高在上的李志尧居然搬到一个破车库里去住了。当时的情境真是惨不忍睹啊!东西乱七八糟地堆在那间破车库里,书一堆一堆地扔在地上。白发苍苍的李志尧双手捧头,默默地瘫坐在一张破藤椅上……那个鲜艳无比的李红叶,此刻却丑陋无比地挺着一个大肚子在收拾东西……当李金魁走进去时,也曾经显赫一时的李主任却慌忙站了起来,佝着腰说:“金魁回来了?坐吧,快坐。”说着,四下看了看,发现实在是没地方可坐,就慌忙把那张破藤椅让出来,往前一拉:“你坐,你坐。”他没有坐,他只是,凉愕地立在那里,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李志尧说:“放假了吧?”他说:“放假了。”就在这时,李红叶抬起头,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说:“金魁,我爸已经下台了,你还来干什么?!”李志尧赶忙说:“金魁能来看我,我很高兴。不要这样说嘛。”李红叶“哼”了一声,把那张满是蝴蝶斑的脸扭过去了,而后说:“你走,你走吧。”接着,李志尧小声嘟哝着解释说:“……很多事都是集体决定的。这不是我一个人的问题,我要上诉,我还是要上诉的。”李红叶满脸含泪地怒斥说:“爸,到这个时候了,你还说这些干什么?”李志尧赶忙说:“好,好,不说,不说了。”李金魁十分尴尬地在那里站了很久,那沉默简直让人喘不过气来。最后,当他离开那问车库的时候,李红叶站在车库的门口,用怨恨的语气说:“李金魁,你真‘贼’呀,想不到你这么‘贼’!”

    李金魁还能说什么呢?他脑海里訇的一下,像是天窗开了……

    这个字是很伤人的。可这个字用的太准确了,这个字让人顿开茅塞呀!是啊,你贼,你确实“贼”。这个“贼”是与生俱来的,在那样的时候,在要你做出选择的关键时刻,你骨头里的“贼”起作用了。那时你就知道你是一株草,自生自灭的草啊。你一生下来就处于败势,你只是一点一点地生长着,你的身量很小,你的基点也很小,再小的脚印也是你自己的,是你一步步走出来的。你是在小处求生,在败处求存。当你攀缘而上时,你仅仅是为了借力。可失去自己,你就成了绑在人家身上的一件东西了,一旦绑上去,你就不再是你了,万一……没有了自己,你还怎么活呢?从这个角度说,‘贼’是从土里生出来的。那是一种长在骨头眼儿里的警觉,是先天的防范,是一种生存本能的敏锐。万幸,你嗑巴的真是时候啊!

    可是,你同时也放弃了一个曾经滋润过你的女人。那时候她是多么美丽呀!那时她对你是一个多么大的诱惑呀!你的心痛过,你甚至几乎要发疯,可你都忍下了,你是能忍的呀。是的,那时候,你已发现了她身上的某种细微的变化,当她的父亲出来之后,她的语气一下就变了。也许她自己并未觉察到,可你感觉到了。也仅仅是过了三年,三年之后,想不到哇,她就成了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她”了,竟是那样丑的一个“她”!那么,旧日的她叫鲜艳到哪里去了,那惊人的美丽又到哪里去了?时间真是可怕呀!

    就这么一个“贼”字,使李金魁彻底领悟到了退却的艺术,完成了从感性到理性的一次升华。这件事对他来说,是坐了一次精神监狱呀,他熬煎的日子太久了!他记住了那次“嗑巴”,在后来的日子里,那次“嗑巴”从他人生的记忆上划上了一个深深的印痕。一天晚上,当他来到大学校园的操场上,一连跑了十圈之后,他又是独自一人大汗淋淋地站在那里,默默地仰望着省城的夜空,心里说:李红叶,对不住了。

    第二天,他跑到邮局给李红叶寄了二百块钱。那时他虽说是带工资上学,可他一月也不过才三十六块钱。寄去这二百,等于他从牙缝里扣去了半年的生活费,然而,事隔不久,那钱又原封不动地退回来了。没有附一个字。

    李金魁心想,她是想让我欠着她呢,一直欠着。

    四年大学一晃就过去了。当毕业临近时,刚好也到了文凭吃香的时候。一时,同学们都开始四下奔波,期望着能在省城里找到一个好的单位。只有李金魁没有动。他知道,动也是白动,因为他在省城里根本没有门路。不过,按他的成绩,也是有可能留校的。可他想了又想,还是决定回去。

    临离校前,李金魁做了一件让全班同学都感到意外的事情。那天,当他们高高兴兴地去照毕业照时,路上,李金魁突然说,同窗一一场,就要分手了,我请大伙吃顿饭,咱们最后再聚一次。听他这么一说,同学们都怔了。平时,他们都知道李金魁是个吃干馍就咸菜的主儿,打菜从来都是一分二分,从未见他动过荤腥,有同学开玩笑叫他“素人”。由于他平时也很少说话,从不跟人开玩笑,于是在大学里,他就又有了一个绰号,叫“素人”。这次毕业分配,应该说,他是最差的,也是最让人同情的,说话就要分手了,人一走,从此就天各一方了。他怎么会请客呢?这话让人有些感动。于是,就有人说,吃也不能让你掏。这样吧,要吃就吃好些,咱们大家一块凑个份子吧。李金魁说,不用凑份子,说过了,我请。有人不相信地问:你真请?他说,我真请。于是,一班三十六个学生,乱哄哄地进了一家饭馆。吃饭时,班长问,上酒么?他说,上。班长怔怔地望着他,说好家伙。四桌呀?!再少一桌也得四五十呀!你……他说,放开。结果,酒一上,就有了很多的感叹,喝着喝着,有人就哭了,说李金魁,平时太不了解你了,真够哥们啊!于是又纷纷留下了地址……走时,李金魁又是最后一个离校的,他帮人扛着行李把外地的同学一个个都送上车,而后握手告别。把同学们弄得都掉泪了,一个个都分别对他说,金魁呀,同学四年,就你这一个真朋友啊!

    然而,在同学们中间,却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背着铺盖卷步行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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