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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我静静的不知道坐了多久,等到身上的热度已经褪去,才感觉到彻骨的凉意,我看见薛问枢动了两下,然后微微睁开眼睛,他打了个长长的呵欠,睡眼朦胧的问我,“几点了?”

    我张开嘴刚想回答,才发现嗓子干哑的厉害,就着桌子上放的冷水喝了一口,冰凉的寒意顺着喉咙滑下去,一直滑到心里,“还没到十二点。”

    他抓抓头发,“做实验累死了就睡着了。”

    “你就盖这么点被子不会感冒?”

    “有点冷,还好,应该不会感冒。”他从床上爬下来,顺手把那只小盒子递给我,“送给你的,节日快乐。”

    我打开装着耳钉的盒子,薛问枢探过头来不住的问,“好不好看?”

    “好看。”我掩饰不住笑意,“节日快乐,对不起啊,我没给你准备礼物。”

    他满不在乎,“你不是藏了好多蛋糕给我的?要不要戴上去看看?”

    我摇摇头,顺势倒在床上,“太晚了,很累了,明天再戴。”

    他也凑过来,“你们聚会玩什么的?”

    “吃饭,唱歌,老一套没什么新意。”

    其实我想告诉薛问枢,我听见一首歌叫《独家记忆》,我想让他好好的听一听,可是我不敢,我害怕自己因为喜欢他而变得矫情,自私,和处心积虑。

    圣诞节过去就是元旦,大概所有忙碌的人都在期盼这一天的来临,从而让短暂的过渡的时间更加肆无忌惮的浪费,我也是这样,总是会想到放假,然后把堆积如山的工作在节假日慢慢的消磨完毕。

    可是我的如意算盘打空了,三十一号的下午就收到薛问枢的信息说要去人民广场逛街,纵使有百般个不情愿我也跟了他去了,元旦前夜的人民广场到处都是汹涌的人潮,南京路上灯火辉煌,车水马龙,十里长街蔓延起一道流动的霓虹。

    那是我记忆中最深刻的场景,并不是因为城市的繁华和美丽,而是住在这个城市中的人们,在人声鼎沸的街道上奋力的拥挤,很多人都手拉手,仿佛一不小心就会在人潮中失散,也许我们就是在这座城市里奋力挣扎生存的一群人,每个人都希望有一个伴,在人潮拥挤的时候,那个人会紧紧拉住你的手。

    我的手指都被冷风吹的没有了知觉,薛问枢的手心很热,暖暖的,我感到一丝丝的热度传来,很暖和,也很熨帖。

    在这样一个热闹的夜晚逛街其实很难有收获,甚至因为人多有些无端的恼人,任何一家饭店快餐店都人满为患,饥肠辘辘的我们排了好久的队,终于吃上了一盘热气腾腾的水饺。

    等到我们终于走累了要回去时候,却发现已经十点多了,最后一班地铁已经错过,只好挤上一辆公交车,在漫漫的街道上伴着拥堵的车流缓缓前行。

    也许是累了,薛问枢只是很沉默的看着窗外,他兴致有些索然,我跟他说话都有些敷衍,我只是有点委屈,闷了声也不想理他,忽然薛问枢问我,“怎么了?不高兴?”

    我白了他一眼,闷闷的说,“没有啊,是你不高兴好吧。”

    “我没不高兴啊。”他摸摸我的头发,“因为实验的机器还开着,所以我要早点回去取数据,省得又被人关掉了什么都没有。”

    我有些惊讶,“放假还做实验?”

    “放假没有人用机器啊,对了,我明天去南京,到我弟弟那里去,这两天没人陪你玩了。”

    我似笑非笑的打开他的手,“谁要你陪我玩了,我自己有乐子。”

    “……你有乐子都不带我玩。”

    我哼了一声,“那是谁要去南京的?”

    他不吱声了,我心里有些淡淡的失落,我想这几天他能陪着我,随便吃吃玩玩,因为我们相处的时间不多了,换算成每个小时都稀少的可怜,我只是想把那些时光留住多一点,记忆再深刻一点。

    我们终究是要离别,离别前的记忆越多越好,是幸福,也是折磨。

    放假三天,我和秦可书、钟宝瑶混了两天,无非是吃饭唱歌逛街看电影,第三天在家里写写睡觉睡到自然醒,然后叫外卖,写课件,快到晚上的时候忽然有人敲门,我有些奇怪,就听见薛问枢的声音有气无力的传来,“开门。”

    我连忙把门打开,瞬间一股寒气扑面而来,薛问枢刚进屋就倒在床上,他脸颊有些微微的泛红,好像很疲倦的样子,他低哑的声音伴着几声咳嗽,“施莐,怎么办,我好像生病了。”

    我拿出体温计一测果然发烧,只是温度不太高,薛问枢身体一向很好,于是我就找了一些感冒药给他先吃了睡觉,原本以为只是吹风受凉了,岂料到了晚上温度越来越高,我摸摸薛问枢的皮肤滚烫的,而他却一直在喊冷。

    我不禁有些奇怪,“你这两天去逛玄武湖了吗?”

    他摇摇头,“我睡我奶奶家的,她家冷的就跟冰窖一样,可能是那时候冻感冒了。”

    我叹了一口气,“走吧,看病去,薛宝宝。”

    果然薛问枢是因为扁桃体化脓而发烧咳嗽,从小到大我也没少得过这样的病,可是薛问枢却紧张兮兮的问我,“要不要紧啊,好像很严重的样子。”

    “没事,也就吊两天水就好了。”

    医院的急诊室里还有不少病人,大多都是感冒咳嗽,空气里弥漫了一股消毒水酒精的味道,薛问枢歪着脑袋坐在椅子上任小护士扎针,我忽然想起言情小说里面都是女主角感冒发烧,然后被男主角嘘寒问暖、悉心照料,怎么一切到我这边就反过来了。

    半瓶水下去之后薛问枢精神好多了,我去超市给他买了白菜包子和豆浆当晚饭,自己跑去吃了顿热乎乎的麻辣烫,如此强烈的反差待遇气得薛问枢直瞪眼。

    吊针打完之后他似乎好了一些,可是晚上的时候又发起了高烧,薛问枢睡的昏昏沉沉的,而我提心吊胆的坐在他身边给他测体温敷冰块,生怕一不小心这位“实业救国”的国之栋梁就烧糊涂了,变成个青年痴呆。

    我很少见过男生生病,在我印象里只有爸爸因为胆囊息肉而开过刀,在我想象中男生总是比女生坚强很多,即使是在巨大的病痛面前,他们也表现的很坚强。

    可是薛问枢生病时候却像个孩子,一个麻烦十足的小孩子,吊针时候要看篮球杂志,要喝汽水,发烧没有胃口就赌气不吃饭,病迟迟不好就抱怨医生水平太差,他就像是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炸药包,总是在我面前不住的翻滚。

    薛问枢生病的三天,我基本上也是被折磨的身心疲惫,常常半夜时候被他推醒了告诉我身体的不适,以至于白天上班的时候都瞌睡连连,天天找秦可书要咖啡喝提神。

    一月份是上海最冷的月份,零零星星下了几场雨,但是都没有飘雪,这样糟糕的天气,连人的心情都会变得很差,开会的时候因为打瞌睡几次被钟宝瑶掐起来,正好对上主管如炬警告的目光,那几天让我的运势跌落到了极点。

    可是我却不想跟薛问枢发脾气,他的病一直反反复复好的不彻底,每次看到他倦怠的病容我心头的火气一下子就烟消云散,宁愿满足他任何无理的要求,我想这辈子不会再有人像我这样宠他了,而我这辈子,也许还会以这样的方式宠其他的人。

    那句话说的很对,我喜欢你,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不喜欢你,你说你是什么。

    他的病一直拖了一个星期终于不再反复发烧,晚上给薛问枢量过体温后,我摸摸他的头发,“不烧了,差不多快好了。”

    他眯起眼睛笑起来,我又叹了一口气,“你要是病还不好,我就给你去买烧纸烧了,你知不知道你生病起来真的很烦人。”

    “真的很烦人?”

    我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难道不是?你天天摆个老爷脸,把我当奴才使唤。”

    他没说话,一直看着我,眼眸里闪动些我看不懂的情愫,过了好半晌他轻轻的说,“施莐,要不你也生一场病吧,我就像这样照顾你,好不好?”

    以后每每我想起来这句话,都会觉得有一丝温暖在心底。

    因为有什么比一个人在生病最脆弱崩溃的边缘,得到冬日暖阳一般的关爱更加珍贵,我那时候只是笑笑,“胡说什么啊”,但确是极其欢喜的。

    可是很久以后,我在寒冷的冬夜发烧,一个人躺在一张巨大的床上,仿佛一座可怕的冰窖,寒冷的让人快要失去知觉,我蜷着身子,哭也哭不出来时候才明白,有些话只是说说而已,即使是刻在磐石上的山盟海誓,也是会被岁月磨成细沙,随风逝去。

    因为这一切不是我的错,也不是他的错,只是我们恰好错开了,就错了。

    又是一年的春节,一样热闹的同学聚会,可是步入社会的我们都知道,有些属于青春的东西流逝了就再也不会回来,原本单纯的同学关系却因为社会上的工作职务关系,而变得有些复杂。

    整一个寒假我基本和薛问枢在一起,有时候找一家很好吃的面馆,慢慢的耗着时间,有时候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闲逛,最有趣的是除夕那一天小城降了一场大雪,白皑皑的把四通八达的道路都封死了,我和他坐在公交车上,跟着车辆慢悠悠的挪动,不过五百米的距离,大约走了近四十分钟,可是两个人都觉得十分有趣。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像是沙子漏过无辜的指缝,我努力的去记得每个场景,而总是边记住边遗忘,转眼之间我就在一片沙漠之后了。

    一生之中,很多瞬间,经历的时候我们都不以为然,等到过些日子在回眸时候,却发现这一天这一秒,像是一道清晰的分界线,截然的分开我们的生活。

    薛问枢离开我的时候,我清楚的记得是八月的第一天,上海的夏天炎热暴躁,兴许还有些被热气蒸腾而上的水汽,笼罩着这座城市。

    我在这座城市生活了有些时日,不见得多爱,也没有怨恨,只是我觉得,没有了薛问枢的地方,日子也会继续,可是究竟会怎样,仍是未知。

    而我们现在到底在做什么,谈一场异国的恋爱,到底要什么样的结局,他不跟我说,我猜测不到,跟无法预料。

    世界上最无力的借口大概就是顺其自然。

    我们两个一点都看不出会是很久不会再见的样子,从二号线上了地铁做到龙阳路,四十分钟的路程我们还有说有笑的,他的父母因为有事没来送他,上了磁悬浮我还戏谑的问他,“你到美利坚之后会不会想家?”

    “肯定会想好吃的,唉,米饭面条春卷。”

    “你就知道吃。”我没好气的瞪他一眼,忽然我就不知道用什么话题来继续了,我看着窗外急速飞驰过的风景,我希望我们乘坐的不是磁悬浮,而是一个永远不会停站的老火车,慢慢悠悠的驶向未知的远方。

    薛问枢忽然开口,“磁悬浮很耗能的。”

    “恩?”

    “因为这么大的磁场是需要大电流的,大电流要耗很多能源。”

    “哦。”我冲着他笑笑,“你去美利坚再研究吧,我又听不懂。”

    “我又不是研究这个方向的。”

    “薛问枢……”

    “恩?”

    “没什么,忽然觉得你要走了,觉得美利坚还挺远的。”

    他摸摸我的头发,声音也变得柔软起来,“没事,现在交通那么发达,大不了你努力点,每天运点砖头把太平洋给填了。”

    “去!”

    浦东机场很大,宽敞的连小声说话都似乎会有回声,我静静的站在离柜台不远的地方,看薛问枢站在一群白皮肤里等待换登机牌。

    那一刻我都没觉得任何离别的痛苦,好想很笃定他像是牵在我手中的风筝一定会回来一样,只是他想要飞,那我就把线放的长些。

    最后的那个告别吻一点也不深刻,淡淡的浅浅的,像是蝴蝶扇动翅膀,他在我额头上亲了亲,有时候就回来——我一定对他这么说了。

    其实我还有很多很多的话要跟他说,我想问他我该怎么办,我不是那个看上去那么坚强无谓的女孩子,我也会想很多,也会软弱,也会流眼泪耍脾气,只是我太坚强。

    坚强是一种罪。

    因为我很坚强,所以远远的把我丢在寂寞的城市我也会生存的很好。

    因为我很坚强,所以永远看不到我的脾气我的任性我的眼泪,就算流完了之后还要擦干净冲着别人微笑。

    有一次薛问枢对我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知道你会没事的。”

    那一刻,我真想吼过去说,“丫丫个呸的你才没事!你全家都没事!”或者哭的梨花带雨的告诉他,“我舍不得你,你不要走好不好。”

    可是我没有,我只是笑笑说,“嗯,我会没事,你照顾好自己就行了。”

    当薛问枢转身进入安检的时候,他甚至都没有回头看看我,他一直是这样,永远看着前方,透明的玻璃外是广袤的天空,一架架的飞机从这里驶向各个陌生的国度,我不知道在这个机场承载了多少人的离别,我只是希望离别不会是永别。

    意志永远违抗不了现实。

    所以我们都知道,有时候我们违背不了一些什么,不想结束,不想离开,终于还是要妥协。

    所以,再见。

    薛问枢。

    提前的结局

    我就这样和薛问枢终归于好了。

    他临走之前去了一趟我的学校,一路走一路感慨,“好漂亮啊,真的好漂亮啊。”

    那时候是八月的最后几天,阳光灿烂,绿树野花沿着山势盘旋而上。不远处海风一阵阵的吹来,带着潮湿的水汽,是个热烈而充满活力的夏末。

    只是快走进野花盛开的茂密的草丛的时候,薛问枢忽然很不合时宜的打了一个喷嚏,我以为他感冒了,结果他揉揉眼睛,“完了,花粉过敏了。”

    我大感意外,“你怎么花粉过敏的?”

    “到美国之后几乎所有的华人都会花粉过敏啊,那边全是奇怪的树和花,我原来还好好的,就是去年忽然过敏了,唉,以后夏天的时候都要戴着口罩出门。”

    我高兴的抚掌哈哈大笑,“真是报应,活该。”

    还去了鼓浪屿,这座安静的小岛很适合两个人毫无目的的闲逛,龙头路的鱼丸汤和海蛎煎很赞,马拉桑的鲜榨橙子新鲜爽口,赵小姐家的店到处充满了复古的风情。

    逛完了风琴馆,两个人嘻嘻闹闹的走在偏僻的小道里,鼓浪屿很小,即使乱走也不会迷路,忽然我们发现一栋很古旧的房子,西式洋楼的建筑,斑驳的墙上爬满了青苔,庭院里杂草丛生,似乎很久没有人住了,薛问枢顿生好奇,非要拉着我进去一看究竟,我扭不过他只好硬着头皮进去。

    那栋楼很空很旷,明明外面是骄阳似火的夏日中午,可是只踏上台阶还未进屋就觉得一股凉飕飕的风扑面而来,那种风不是凉爽的海风,而是带着潮湿腐朽气息的阴风。

    黑乎乎的屋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有残破的几个家具堆放在角落里,楼梯扶手上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爬满了蜘蛛网,乍一看上去我就立刻觉得浑身都不舒服,这个屋子让人觉得毛骨悚然,我只好紧紧的攥着薛问枢的手,薛问枢胆子大,看了一圈后忽然用细细的假嗓子喊道,“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我“啊”的一声叫起来,那种诡异的气氛,好像就有什么人藏匿在黑暗的角落里窥视着我们,一阵阴风吹来,我几乎快被吓哭了,紧紧的抱着薛问枢不敢松手,他却哈哈大笑,我硬扯乱拽的把他拉出了屋子,刚站到耀眼的太阳底下就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薛问枢笑的腰都直不起来,“胆小鬼,怕什么。”

    我都快哭了,“你别这样吓人啊,我同学说这些房子都不太干净的。”

    他嗤之以鼻,不以为意,后来晚上在鼓浪屿小餐馆吃饭的时候恰好遇到家就住在岛上的同学,她跟我们说鼓浪屿上有很多闹鬼的屋子,还提醒我们最好不要进去,她小时候大白天就亲眼见到白衣服的女子从楼上飘过。

    我吓了一身冷汗,连薛问枢听了都心有余悸,再也不敢开这样的玩笑。

    薛问枢走的那天我没有送他,我害怕自己看到离别的场景又不小心生出什么悲观的想法,那天中午我收到一个短信,薛问枢在上面写道,“等我回来。”

    看到这条信息的时候,我偷偷的抿起嘴笑了,手指在键盘上飞速的回复,“那你要快点回来,我等不及的。”

    四年之内读完博士,难度实在是很大,有一天他跟我说,“如果实验不顺利的话,可能要再拖延半年。”

    我那时候也觉得再多等段时间也无所谓了,深明大义的告诉他,“毕业重要。”

    果然薛问枢又回到了嬉皮笑脸的口吻,“施莐你真是太好了,要是你不答应的话,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我翻翻白眼,“能怎么办?我又不能跑到美国去把你拎回来。”

    “啊,对了,我的毕业典礼你要不要参加?”

    我回答的斩钉截铁,“不要。”

    他果然很失望,“这样啊,那我拿了学位就回来吧。”

    薛问枢每天都很忙,闲着的我也开始为以后的工作找机会实习,面对网络上成百上千的招聘广告看花了眼,我草草的投了几家稍微有些规模的文化或是翻译公司,原来并没有报希望,所以当一家新的时尚杂志决定让我去实习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杂志的主编是个三十多岁的女的,有消瘦而刻薄的脸颊和身材,带着点霸道,说出来一个选题,常常是没有理由就不让通过,编辑们完全没有解释的机会。

    办公室里气氛有些沉默,但这样的高压下的工作,也是有快乐的时候,比如忽然灵感一来轻松自在的写出一篇专栏文章,配上漂亮的图片,有时候大谈感情,给爱情迷途中的少男少女指明一条出路。

    可是我每次看到那些所谓的“恋爱法则”都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其实感情并没有任何规律可以遵循,只能说,是不是在正确的时间遇到了正确的人。

    就好比我自己,若三年前那个骄傲又自负一点都不可爱的我,遇到骄傲又自负的薛问枢,那我们现在一定老死不相往来。

    杂志社的工作我并没有做太久就辞职了,忙忙碌碌中我的论文也要开题了,这一年时间过的飞速,周围的朋友在各个城市里落地生根,有一次跟秦可书打电话的时候说到了何彦非,她告诉我,“你知道嘛,何彦非有女朋友了。”

    初听这个消息,我有些意外,但是也在情理之中,好像很久之前我拒绝了跟他圣诞节出去吃饭,之后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直到变成了陌生人。

    “那个女孩子长得挺漂亮的,有些微胖,跟何彦非站在一起感觉挺好的。”秦可书这样给我描述,“怎么,你跟薛问枢怎么样了?”

    我颇有些无奈,“没怎么样,他还要延期半年,反正我都等了那么久了,也不在乎了,反倒是开始担心以后的事情,要是他真的回来,就要找工作什么的,很麻烦。”

    “都是这样波折之后才能稳定下来的。”她口气里一副过来人的姿态,然后声音徒然的参杂了一丝的快乐,“对了,我恋爱了。”

    “呦,是哪家公子?”

    她笑而不语,忍不住被我撺掇,只是跟我轻描淡写的点了一句,“小时候的好朋友,原来已经移民去澳洲了。”

    我也诚心的高兴,“哦,那你也要去移民吗?”

    “和树袋熊,袋鼠,绵羊们做伴?”她认真的问我,“你说我要是在澳洲办个小旅行社怎么样,对了,你要是结婚了我送你蜜月游。”

    她居然考虑这么多,想来是好事将近了,讲完电话我收到她的邮件,是他们的合照,秦可书穿的很朴素,粉红色衬衫,碎花短裙,旁边的男孩子,跟她差不多年纪,一身休闲的运动服,清瘦的脸庞,五官很精致,照片背景是蓝天白云,背后的别墅群隐隐的在群山之间。

    真好,大家都陆陆续续的安定下来,然后平静的过一生。

    十二月,这个沿海的小岛上,落叶飘满了大街小巷,某天早晨我看着玻璃窗的那一层厚厚的雾气,才明白原来屋外已经是另一个世界。

    天气并不好,没有阳光,海风带来潮湿的水汽一点点滴落至我的周围,直到越积越多才明白原来是雨滴,带着严冬寒意的丝丝水绦,密密斜斜的飘在空中。

    开会有些冗长,快过晌午了老板还没有丝毫要结束的念头,好不容易教学秘书来提醒下午还有党务会议,老板才停止长篇大论,一群人被沉闷的天搞得兴致低落,我走出会议室,仰起头,任冷风灌进我的脖颈里,天空有些泛青色的灰暗,这样飘着细雨冷风的天冷的够呛,我不由的哆嗦了两下。

    忽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院办花园前的石凳下,我有些意外,却不由自主的笑起来,走上前去拍拍他的肩膀,“回来了?”

    这个孩子气的男人撇撇嘴,“都不知道给人家一个拥抱。”

    “什么时候来的?”我嘴唇边的笑意掩饰不住喜悦的心情,起身抱了抱他。

    薛问枢挑眉,“坐了一夜飞机到上海,正好赶上早上的航班。”

    “喏,给我看看。”

    “看什么?”

    “毕业证书啊,你过来难道没想着要带?”

    他连忙翻出来递给我,笑眯眯的看着我,我由衷的赞叹,“不错嘛,镀金海归,你工作找的怎么样了?”

    “正在找。”他一点都不担心,“我可是很慎重的精挑细选的,可不是没有人要。”

    “薛问枢。”我轻轻的唤他的名字,刚才被抑制住的喜悦,现在像是涓涓细流一样涌出来,蜿曲延绵,曲曲潺潺的包围了我的生命。

    “恩?”

    “给我抱抱。”

    身体熨帖的靠在一起,终于有那么一秒确定不会因为害怕而分离,我靠在他的肩膀上,觉得贴心温暖。

    我和他不过是世俗间最普通的男女,有最普遍的优点和缺点,我们身上没有戏剧性的爱情,也谈不上生死契阔,轰轰烈烈。

    天下普通男人女人的爱情不过就是我们这样,不过就是爱或者不爱这两个选项。

    我以前常常喜欢听那首歌,“我希望你,是我独家的记忆,摆在心底,不管别人说的多么难听,现在我拥有的事情,是你,是你给我一半的爱情。”

    只是我那时候不懂,也从未知晓,他给我的,不仅仅是一半的爱情。

    还许了我,他的未来。

    拥抱的间隙,忽然想起小时候跟家人到老茶楼听戏,孤零零的戏子在台上曼声: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长大后我想,怕就怕这如花美眷,抵不过这似水流年。

    可是现在,有什么关系呢,我已经二十八岁了,再也回不去少女的青春时代,我有淡淡的黑眼圈,怎么消也抹不去痕迹,薛问枢已经二十九岁,他也不是青涩的男孩子,他眼角已经有熬夜的细纹,怎么睡也减不淡纹路。

    我们都在岁月的脚步里,长大,成熟,变老。

    我们身上这一切的改变,都是对方亲眼的见证,我们身上的故事,都有对方的亲历,我已经能想到很多年后,他毫不顾忌的让我看见他的白头发,我毫不顾虑的让他看见我的鱼尾纹,而身边的小孩子都有我们两个的眼角眉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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