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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米砂 第02节

    请原谅我,进入青春期后,我的思绪一直很混乱,我有时候走在路上或是坐在教室里,会忽然短暂地忘掉我自己的名字。这真是一件让人担心的事情,不是吗?我有些怕怕地问莫醒醒我是不是有病,她酸溜溜地责备我,说我心心念念记得的,只有路理这个人,所以我才会可耻地连自己都忘掉.

    噢,她的话也有一定的道理。只是,我该怎么来说路理这个人呢?

    最初的开始应该是这样的,有一天,我在天中的校园网上看到了这样一句话:当你做出一个你认为绝对正确的决定时,现实还你一个狠狠的耳光——这是上天在教你懂得低头。

    我在心里为这句话拍掌叫好,然后我查到,这是在校园DV短剧《蓝色理想》中的一句台词。他的导演以及男主角叫做路理。

    路理,多么独特的名字。

    他性格散漫冷漠,可却聪明绝顶,读书读到出神入化的地步,却对艺术深深痴迷。他极爱干净。喜欢白色。精通许多乐器。喜欢数码产品,PS的水平高超。曾经一个长着雀斑又有痘痘的胖女生的照片在他的PS下,变成第二个徐若宣。那女生为此感动得痛哭一天,悲恸全校。

    他是天中的传奇。

    他是我生命的第二个意外。

    我是那样丢脸的,莫名其妙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爱上了他。

    我遇到他的时候,是在这个城市最美的夏天。可是,世事总不能都如人愿,除了一大帮围在他身边的“路粉”之外,我还有一个蟑螂般的情敌,她叫蒋蓝。

    之所以叫她蟑螂,是因为她常常会在最不该跳出来的时候猛的跳出来,让人恨不得一巴掌拍死她。

    她有一双蓝幽幽的眼睛,喜欢死死盯住别人。至少第一天在女生宿舍门口,路理将我的行李递给我时,她就带着她这双闪着寒光的眼睛足足盯了我一分钟。

    盯就盯,我没有准备怕她。

    可是又可是的是,我的米砾同学竟然爱上了她。

    我最初发现这个秘密的时候,很愤怒。愤怒之后,我也曾不要脸地想过,如果米砾和她在一起,我和路理是不是会更顺理成章一点呢?

    但是很快,我打消了自己可耻的想法——当我目睹那天在小卖部货架尽头,米砾举着一个糖葫芦腆着个脸哄她时,她揪下一个山楂甩在米砾脸上,山楂滚落在地。

    她得意忘形地说:“你捡起来给我吃掉。”

    米砾竟然真的弓下腰去拿,我站在他身后,恨不得给他背上来一脚。

    那一刻,我相信米砾如果真的跟她在一起,总有一天会被整成肉饼。

    我是他的妹妹。亲妹妹。同一个肚子里钻出来,前后相差一分半钟。于情于理,我不能任他遭殃。初中时他因电脑游戏着魔,中考得考得落花流水怎一个惨字了得,后来,还是米诺凡不惜血本,花了十万元把才把他弄到了天中。我不忍看到,高中时他又因一个妖女着魔,如果他不能拯救自己,米诺凡有再多的钱,怕都是没用的吧。

    更何况,我怎能为了自己幸福而毁了自己的亲哥哥呢?

    然而,不幸的是,米砾同学的想法却完全和我相反。

    为了取悦那个妖女,他极尽其能,无所不干。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是一个星期二的下午,由于全体老师都要参加政治学习,我们四点就下课。他在教室里喊住我,告诉我,路理将要倒霉。

    就在“算了”酒吧。那是一个很烂很破旧的小酒吧,混迹着天中附近各个技校的“名痞”,生意热火朝天。我是早有所耳闻的。

    他说:路理会在此遭遇不测。

    我的第一反应,当然是不信。依路理的性格,他不会去那种地方。

    再者,他也不可能会是那种惹事的人。所以我更不信。

    米砾仿佛揣透我的心思,短信很快飞来:“他惹了一帮坯子,他们看到他和蒋蓝在一起,坏了脾气。找他算帐,他还爱理不理。”

    我的心里咯噔了一下。路理前两天是和蒋蓝一起吃过饭,这件事全校都知道,虽然我不愿意相信它代表着什么,但至少,有这个可能不是?

    我想了想,回过去:“哪个学校?谁看上蒋蓝了?”

    我在数学作业本下面放着手机,直盯着作业本看。没一会,那上面的字迹就震动起来。我掀开本子,打开收件箱,他说:“你信不信吧?就是光华技校机电二班的,他们学校的老大,叫沈猛!外号猛哥!他手下一大帮人,都是不要命的家伙!”

    还猛哥,我吐。不过姓名单位具全,能是说谎吗?

    我说:“你告诉我这些,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只是想让你知道,这次路理非死即伤。太恐怖了!我也惹不起他!蒋蓝我不追了!只能说,我们兄妹都命苦。”

    “呸!!!!”我狠狠地按“发送”,然后我做了一个决定:去看看。无论如何,我都要去看看,越听他说,我越不相信!我一定要清楚地看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就算路理真的有事,兴许,我还能为他出出主意——我甚至这样花痴的认为。

    吃晚饭的时候,我主意已定。莫醒醒一直劝我,但我一点也听不进去。该死的蟑螂!我真想挖下她那双恶毒的眼睛!晚饭一吃完,我就摆脱了莫醒醒,趁着门卫去吃晚饭的空当,溜进保卫室,找到钥匙,打开了学校的侧门。

    那是秋天的傍晚六点,天已经几乎全暗下来。路上车水马龙,我很怕在这个时候,米诺凡的车会在某个拐角出现,按着喇叭打开车窗,对我大声喊:“砂砂,你去哪?”那我还不如死了算了。我低着头像个罪犯一样逃过了大街,走到用粉红色荧光灯装饰成“算了……”字样的酒吧门口。我对自己说:谁也不惹,静观其变。

    然后我冲了进去。

    酒吧里很暖和,人很少。我走进以后,挑了靠近小舞台的一个角落里的座位——我实在害怕米诺凡会从门口经过,接着在半拉的窗帘昏黄的灯光中认出我,虽然我明白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我忐忑不安的坐着。等着那个所谓的猛哥的出现。也不知道等了多久,人开始多起来。酒吧里的人各做各的事情,打牌的打牌,谈恋爱的谈恋爱,打台球的打台球,不时有人跳到小舞台上,用难听的做作的嗓门唱一两首歌,诸如《过火》,《2002年的第一场雪》之类,乱七八糟的。

    不过还好,他们大多冷漠的看我一眼就罢。我有些累了,掏出手机看了一眼,里面有两条短信。都是莫醒醒发的。她是个好姑娘,她很担心我。我想了想,没有回,而是干脆关掉手机。我不想让她来干预,也不想连累她。毕竟这是我一个人的事,我应该勇敢面对。这样想着,我趴在桌子上。这时候,走过来一个服务生打扮的人,他说:“哈漏小美女,不要来点饮料吗?”

    我心烦意乱,想起报纸上常有的在饮料中加麻醉药迷奸少女的报道,连忙摇头。

    “离家出走?”他用他的脸凑近我,微笑地看着我。

    “不是,我是来等人的。”我一本正经,回了他的话。

    “一般离家出走都不愿意承认。”

    他把托盘放在桌上,竟然在我对面坐下来。我看他面相不坏,好象也是个打工的,比我大不了几岁,就大着胆子问了句:

    “你认识猛哥吗?”

    他的表情就像吞下了一只蛇:“你就是来等他?”

    “不告诉你。”我说。

    不能什么都交代。

    “他今天不会来。”他说。

    “为什么?”

    “因为,他有事要办。”

    我的心又咯噔起来,急忙问:“什么事?”

    他却突然笑了,悠悠地说:“小妹妹,别管太多哦!明天再来等吧。”说完他抓起托盘就要走。

    我大声喊:“等一下!”

    他停住。我飞快的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钱,一共是二百三十块。我把它们全一股脑塞进他的围布口袋里。我说:“求你告诉我。”

    他叹了口气,说:“小妹妹,他已经有心上人啦!你这又是何苦!”

    我都快急死了,只好就着他的谎言说:“我不在乎!你快告诉我!”

    “今天,他要找一个小子算帐。”他突然压低嗓子,像宣告什么庄严的事情一样。

    “谁?”

    “这个我不知道,只知道是个抢他老婆的小子。那小子太不知好歹……”他还在说,我的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

    “那么,他们会来这里吗?”

    他摇摇头,又要走。我抓住他的袖子,说:“求求你,告诉我!”

    他想了很久,才缓缓的说:“那里。”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透过酒吧的玻璃窗,隐约看到一个小区楼。我回头对他说:“谢谢!”转身又向黑漆漆的马路走去。

    这条马路,不似刚才过来的那条马路。等我走到半路,我才发现,这一带,似乎就这么一栋孤伶零的建筑,而周围,都是一些低矮的平房,里面亮着昏黄的灯火。

    我有些狐疑,放慢了脚步——可是就在这时候,我看到几个闪亮的烟头!他们一定在那里!我飞奔起来。

    路理,我不要你有事!

    我跑啊跑,跑到小区大门口的保卫处,奇怪这里并没有人。就在我从窗户里不停张望的时候,有一个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转过头,看不清那张脸,但我能闻到他满嘴的烟味。我想离开,可他却一手撑在窗户上,一手在我的肩膀上不停游移,并摸到我的背上。

    我一面用力推开它一面用眼光四下搜寻,路理呢,路理呢?!

    “小妞,你让我们好等。”他的手摸到我的脸上来,另一只手揪着我,往那几个烟头闪亮的地方拖去。

    那只手力气特别大。我穿着一件很薄的外套,拼命挣脱,只听到衣服撕裂发出的吱吱声。我就这样硬生生地被他拖到了前面的小巷里。

    “救命!”我绝望地大声喊。不知道是谁的巴掌,迅速朝我的脸上刮过来,并顺势捂住了我的嘴巴。

    他们迅速围成一圈,我闭上我的眼睛,开始用尽全力挣扎。他们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胶布和绳子,熟练地把我的双手绑在背后,又紧紧粘住了我的嘴。

    我很清醒地明白,可能将会发生什么。我已经知道,我上当了。

    那些有目的的短信,那个服务生,这个地方,所有的一切,都是设计好的。

    而设计我的那个人,除了蒋蓝,就是米砾。那个该被千刀万剐的狗屁哥哥。

    我没有哭。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点也哭不出来。我冷静地想,如果谁冲过来,我就撞死他。和他一起死。

    可是他们很无耻。他们扔下了烟头。站得远远的,伸出手,开始撕扯我的衣服。

    “小妹妹,你放心,我们不会干你。我们只是想帮你设计个漂亮点的衣服,让你风风光光穿回学校!”

    “不过,如果你不听话,那可就说不定了。”

    “嘿嘿……”

    我的脑子飞快地转着,但我很快就绝望地明白自己根本就无计可施也无路可逃。就在他们继续撕拉我的衣服的时候,我忽然看到一个人。她用我从来没有听她发出过的大嗓门大声喊:“你们放开她!”

    莫醒醒。我亲爱的醒醒。是她。

    我的心不由自己得酸起来,很酸很酸,一股累得发痛的感觉遍布全身。这时候,才有眼泪从我的眼眶里一点一点漫出来。

    再后来一声哨响,那些恶心的人竟然轻易的都跑掉。醒醒走过来替我撕掉胶布,可我的绳子却很难解开。

    这时候,我看到米砾。他从巷口一路奔跑过来,握着一把小刀递给醒醒。醒醒替我松了绑,我拼尽全力站起来,故作镇定的整理了一下我自己,然后一步走上去,用我的左手甩了他一个耳光。

    这是我这辈子用的最大力气打人。这也是我这辈子,最看错的一个人。

    所以,他活该。

    很多天以后,我都没法在脑子里完全地清除那恐怖的一幕,尽管我知道自己不能去想,可是我还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想,如果那天醒醒没有及时出现,事情会是什么样。在我以后的人生里,我总是时常回忆起第一次见到莫醒醒时,她低着头拍打阳台上那床被子的情景。那么沉静,内敛的一张脸,说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好看,可是却让人那么想了解,好象一泓明亮的湖水。我喜欢这个下巴上长着两颗痣的女孩子。她的眼睛,仿佛永远诉说着同一种情愫,虽然我并不太明白,她到底要告诉我什么。

    但我我永远记得,那个夜晚——那个17年来最最灰暗无助的夜晚,她找到我,给过我的那一个拥抱。

    她救了我。

    此生难以磨灭的感恩。

    记得我们第一天认识时,我在她面前大声地撒着愚蠢的谎,说着我妈妈不放心我住校什么什么的,我只是不想一开始就让别人感觉我是个不一样的孩子,只是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她和我一样没有么么。

    后来我很快就知道,她的母亲,因为救人而死于车祸。在所有人眼里,她是英雄的女儿。虽然详情我并不了解,可是天知道我有多么心疼,这个在黑暗的夜里,一个脸上写满恐惧只能用喝水安慰自己的病孩子。

    几乎是没有犹豫的,我做了一个决定,决定把我的沙漏送给她。

    那是我人生的第一个生日里,我接受的礼物:一个有着白色细砂心脏,和娇奢的水晶身体的沙漏。

    保存了17年的光景。它连同它底部的字迹,依然完好无损。

    我的英文名字是SALLY,从我出生起,我就拥有这个名字。Sally,我多么喜欢这个词的读音,它是性感,漂亮的期予。

    送它给我的人,在它的底部刻着:MYDEARSally:pleasebebrave。

    噢,勇敢。我多么希望我和醒醒,都可以拥有这个品质。

    只是,她发现那瓶底的秘密了吗?

    Pleasebebrave。尽管赠我这句话的人早已不知去向何方,但无论如何,我还是要遵循着它的指引,走下去走下去。无从选择,并且要乐于接受。无论我是十七岁,或是七十岁。

    哪怕我的人生,是一场早已受到诅咒和带领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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