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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姬

    我已经记不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总之,是很早的时候吧,我就固执地相信着:等我长大以后,我会颠倒众生。

    别问我为什么,也别问我凭什么,总之我就是知道。我出第一张专辑的时候,《娱乐周刊》的王牌记者问我一个已经被问了一千次的问题:“你为什么要唱歌?”我愣了一下,我对他笑笑,然后我说了真话。我说:“因为我知道我会颠倒众生。那不是我的奢望或者梦想,那是我的责任。”

    他愣了一下,我深深看着他惊讶的眼睛,对他猝不及防地笑。

    采访结束的时候他说:“别忘了,你还没有真的大红大紫。”

    我说:“我会的。“

    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了。我坐在荒凉和颓败的时间里眺望三年前口出狂言的我,宽容的微笑,然后缓缓的叹口气,点上一支烟——我得好好享受这支烟,最后一支了。十元钱一包的白色万宝路已经不是我能负担得起的。抽完这支,我就得乖乖的到楼下的小超市里,去买一盒四五元钱的白沙,或者别的什么。

    这个陌生的地方叫龙城。最普通的北方城里最普通的小区通常就是这样的景致。嘈杂的孩子,悠闲地老人,偶尔几只小狗跑进跑出。永远有那么一段路是应该修整的,永远有那么几栋居民楼看着像是要塌了。活得有滋有味的人们从这看似废墟的建筑物里鲜活地进进出出。那时候我还自作多情的担心过,会不会有人突然之间把我认出来,比如我的房东,或者我的邻居。为此我还故意穿得很随便,也不化妆。以前的那些衣服都藏在箱子里。显然我多虑了,没什么人认出我,因为如我这般,唱过几首歌就销声匿迹的女人太多了,我房东的女儿来收房租的时候,非常开心地指着我墙角的LV旅行箱说,在哪里买到的,仿的这么像。

    于是我知道,我真的可以在这个地方好好躲藏一段时间。复出的时候我就可以非常装腔作势地告诉大家,我去丽江和大理隐居了半年。其实也不完全算撒谎,大隐隐于市。

    逼仄的小超市里的气息让我作呕。浓重的,混杂的,说不上来什么味道的,很浊。总而言之,没有什么比这种小店里的气味更能提醒我,我逃不开我认为我一定能能够逃开的生活。我曾经胜利在望,我终究功亏一篑。

    这里食品是自己拿了结账的,但是烟酒还是要到柜台买。

    我放了一张十元钱。还没来得及开口,老板娘就把一包白色万宝路放在我面前。我觉得我脸红了。但是我不得不说:“今天要两包白沙,换换口味。”

    老板娘深深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她是个艳丽的女人,我看不出她多大,当我的生活顺风顺水的时候,我会愉快地嫉恨像她那样饱满和错落有致的胸部。她拿出两包白沙扔在柜台上,找了我两元钱的时候顺便把两包我常买的牛肉干推到我面前:“赠品。”她简短的说,“你常常来照顾我生意。”

    我笑笑。我自认为还不至于落魄得这么明显,但是我明白,她已经看出来我再也不会来买白色万宝路。

    可是我会东山再起。我还能唱。我慢慢地打量着离我不远处那些堆积起来的月饼盒,至少我还存着妄想。

    “你不是本地人吧。”她开始和我攀谈了。用的是疑问句,不过却是毋庸置疑的语气。

    “不是。”我笑笑,“我是来看我老公的。住一段时间就回去。”

    “噢,你老公好福气哦。”她看着我,“你这么漂亮。”

    “你老公做什么的?”问题果然来了。

    “在一个公司作销售,是暂时被派到龙城。”我撕开牛肉干的包装袋,“我们是大学同学,毕业出来就结了婚。”——她当然没有这么问我,但是撒谎的时候,稍微添加一点细节是好的。

    “了不起哦,大学生。”她的赞美不像是由衷的。

    “大学生值什么钱?”我像所有女人那样熟练地自我贬低,“像我老公,给公司做销售,全中国地跑,什么穷乡僻壤都去过了。累得贼死,钱不过那么一点点。哪比得上你,一个小店,可是自己当老板。”

    “开玩笑喽。”她笑得前仰后合,“你可真会说话。我和你们这种人怎么比,什么文化都没有,哪能做什么体面的活儿。”

    天边滚过一阵遥远的闷雷。我在这个陌生的龙城总算有了一个认识的人。平日里我足不出户,唯一一个接触的人恐怕就是她。她说话很生动,能把一件简单的事情讲得很有趣。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苏艳。我知道了她原来是桑拿房的按摩小姐,攒了些钱以后金盆洗手,安心的经营这个小店。渐渐地,她开始关心我的气色,开始劝我不要总是抽烟,因为抽烟的女人会不容易受孕,也开始劝我看牢我的老公,因为总在外面跑的男人难免会偷腥——她以一个曾经的按摩小姐的职业经验向我保证这个。

    她知道我是大学生,我的确是,不过我没有告诉她我的学士文凭是英国诺丁汉大学颁发的,每一个学分都是我自己读出来,绝对不掺假。她知道我不过是来这个城市暂住,不过她不知道我其实是来躲藏的,我害怕太多的人找到我。她知道我是来看望我的老公,虽然她也有点好奇为何来她这里买东西的都是我,我的老公她从来没有见过,但她毕竟没有提过任何问题。可是她依然不知道,我不是来看那个男人,我只是来试着寻找他,我们在法律上并没有什么关系,我也不知道我们还能不能见面。

    所以,隐藏真相最好的办法是只说一点点事实,那可以制造比纯粹的谎言好得多的效果。

    昨天晚上我又梦见了三年前的自己。梦见了我第一次在电视台的大演播厅里登台的情形。这些年,有很多渴望成名的女孩子来参加这些形形色丨色的电视选秀,虽然极少有人有可能麻雀变凤凰,但是,总是一个希望。我就是那样一个女孩子,我没有一夜间红透大江南北,但是我进入了最后的十强。我拿到了唱片公司的合约,算是比很多人幸运的了。是的,炫目的灯光打下来,我几乎看不清台下那些脸,他们似乎变成了阴暗丛林里没有表情,只是被风吹得四处飘摇的野草。飞舞期间的荧光棒就是生命短暂的萤火虫。我笑笑,想,这应该就跟我把眼睛闭起来的感觉差不多吧。

    然后我就开始唱了。我想象我是在闭着眼睛。我想想我其实什么也看不见,眼前只是一片刺眼的、辉煌的金色。睫毛像是跳脱的野兔那样一刻不肯安宁,天地间全是沉寂,只有我的声音慢慢流淌出来,温润的、涓涓不止的,像流畅的眼泪。

    在那种时候掌声就像潮水一样,变成了某种自然界里亘古存在的东西。悠久,强大,不必追寻其意义。那样的掌声里,谁会想得到我有今天。

    在次日的报纸娱乐版上我看到了自己,那是我唱歌的时候,是我自己以为我的眼睛什么也看不到的时候。但其实它们大大地睁着,有些迷惑,不过黑白分明。照片下面的新闻标题是,廖芸芸的迷人微笑。

    那是上辈子的事情了吧。后来都发生过什么呢。我除了第一张,也是唯一一张专辑。卖得不好,公司的高层们在争论到底要不要继续力捧我。再后来我去给一些不入流的化妆品拍过广告做过代言,最后,我遇见了众生。何众生,我如今跨了大半个中国寻找的人。

    我梦见我慢慢地抓住他的手,他的手指冰冷但是修长。我把它放在我的脸上,来回的摩挲,我语气讽刺的说:“我的唱片卖不出去。我还以为,我能颠倒众生呢。”

    他的手仿佛拥有独立的生命。他的深呼吸也仿佛是自由而不听从他支配的。战栗的温暖一点点从我的脸颊,渗透到头颅里居住思想和情感的那片黑暗中。他说:“你已经做到了。你颠倒了我。”

    然后我就醒了。大汗淋漓。噩梦。我嘲笑自己。爬起来点上烟,心脏像个秋千那样,摇晃着恨不能飞起来。

    这个时候有人敲门。是苏艳来了。

    “下午4点你睡的这算是什么觉。”她惊讶的看着我凌乱的头发和脚上因为忙乱穿反了的拖鞋。

    我不回答,有些惊讶她怎么找到我住哪里。不过在这种老旧的小区里,差不多每个人认识每个人,打听一个新来租房子的女人不是难事。

    她带着几个饭盒,还有两瓶啤酒。

    “请你吃饭。”她笑笑,“没钱请你去大酒楼。不过尝尝龙城的特产也蛮好。新鲜的凉粉,我知道哪家的最好吃。”

    我慌乱的梳头,再手忙脚乱的穿上一件长袖开衫。我惧怕一切突如其来的事情,哪怕是一个不请自来的客人。

    她开始摆碗筷,熟练地不像是个外人。一边摆,一边不慌不忙地说:“刚才有几个警察到我店里来,拿着你的照片,问我见过你没有。”

    我就是这一瞬间把手里的口红涂到了下巴上。一道刺目狰狞的玫瑰红,像是刚刚缝了针的疤。

    “我说,见过。不过你前两天已经搬走了。你本来就是暂住。他们问我知道不知道你搬到哪儿去了。我说不大清楚,不过应该没有离开龙城,听说是想在龙城南边靠近郊区的地方找个房子。”

    我仓促的说:“谢谢。”然后使劲抹了一把我的下巴,颜色扩散了,把我晕染成一个可笑的模样。我拖出墙角的箱子,急匆匆地说:“苏艳我要走了。”

    她微微一笑,按住了我的手:“慌什么。你房东全家人都在外地,谁能证明你没搬走?这些天你二十四小时待在这儿就行,一步也不要离开。饭我想办法给你送上来。那些警察就算是不放心,最多在这儿盯几天,再跑到龙城南边找几天,也就完了。下个礼拜我有个朋友要到内蒙古去运货,我让你坐他的车。等你到了那边,再自己想办法,我只能为你做这么多了。”

    “已经够多了。”我怔怔的看着她,“为什么你要帮我,苏艳?你不怕我是杀人犯?你不怕我会连累你?”

    “我读书自然没你多,可这些事儿上你听我的没错。”她答非所问,把啤酒斟满了我的杯子。“几年前我发短信给你投过票呢,廖芸芸,你想唱得真好,也不知道那些评委是怎么想的,要让你出局。”

    我终于遇上了一个记得我的人。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不问我任何问题,不问我到底做了什么值得被警察找的事情。而我,不是没有怀疑过她现在帮我是否有什么目的,可是我除了信任她,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

    我总是这样,把自己推到没有选择的地方去。

    几天里我蜷缩在这个阴暗的蜗居,吃盒饭,发呆,抽烟,回忆。我不怎么紧张和害怕,不知道为什么,我甚至期待着警察突然破门而入给我戴上明亮的手铐。我觉得那种被人破门而入然后手到擒来的感觉充满了激丨情。只是我还是得逃跑,我必须逃跑。一个被追捕的人乖乖的束手就擒总是有点不像话,更何况,我还没有见到众生。

    来给我送盒饭的是一个小孩,我是说,自从那天苏艳来过了之后我每天接触的人就是这个小家伙。一个看上去面容很严肃的小男孩。说是六岁,我自己十六岁的时候都不会那么透彻的盯着人家看。

    小孩子把两个白色的塑料饭盒放在桌上,然后有条不紊的从裤兜里掏出一包烟,放好,然后很安静的转身朝门边走。似乎当我不存在。

    “等一下,”我叫住他,把一张钞票递给他,“交给你妈妈。”

    “妈妈说了,不要,不然她会揍我的。”小男孩面无表情。

    “那你拿去买雪糕吃。”

    他又是淡淡的一笑;“我不喜欢吃雪糕。”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我,“我已经上小学了,你别当我是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

    “噢,原来已经是小学生了,失敬失敬。”我真的被他逗笑了。

    “我妈妈说,”他看着我,突然有点羞涩,“她只想要你的签名。要是能有一张签名的CD就更好了。”就在他话音刚落的时候,苏艳和窗外火红的晚霞一起急匆匆的闯了进来。门被推开,震得窗子嗡嗡地响。恍惚间,我以为满天泛着金色的晚霞就像洪水一样要骚动地破窗而入。完了,我平静地想,或者我终究逃不过去,或者警察就在门外等着我。

    哪知道苏艳急促的说:“芸芸。事情有变化了,我那个朋友必须今天起程去内蒙古。晚上他来接你,你现在收拾东西还来得及。我帮你,应该还剩下三四个小时。

    就这样,我又要上路逃亡。去内蒙古,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去的地方。

    “真多亏了你那个朋友,不知道怎么谢谢他。“我一边打开箱子,一边淡淡地说。

    “谢?你别开玩笑了。”苏艳不屑地啐了一口,“你以为他是什么好鸟不成?这种事情他不是第一次做,当然不是白做的。”

    “要付钱的吗?”我不放心的把手伸进箱子的夹层,那个放钱的信封越来越薄了。

    “放一百二十个心吧。”苏艳的笑容明晃晃的,“他敢跟你要钱,我就不让他见儿子。”说着,眼角向着小男孩瞟了瞟。

    “原来如此。”我笑笑。

    “一开始我死活不承认儿子是他的。”苏艳一边帮我叠衣服,一边轻松地说,“我说你凭什么说是你的,我跟这么多男人睡过我自己都不知道他是谁的种,这就是我苏艳一个人的儿子,我自己造的孽我自己来担着。你知道后来我为什么终于承认了是他的孩子,笑死人了——”

    我打断了眉飞色舞的她:“你当着孩子怎么能说这些话呢。”我发现我跟她说话的口吻已经有了莫名其妙的改变,亲昵的像是同性朋友之间那种惯常的责备。

    “我什么都不怕我儿子知道。”她正色,“你应该不是这么长大的,我看得出。你一定是从那种——把孩子放进玻璃温室里的人家出来的。我不同。我没那个时间和条件去供着一个孩子,大人的事情他越早知道越好。”

    “苏艳。”我有些不自然地笑笑,“喝一杯吧,说不定是最后一杯了。”

    她说:“好的。”

    夕阳慢慢沉淀在了所有人的眼睛里。黄昏是个奇妙的时刻。似乎任何人和任何人之间都有可能产生深刻的感情。

    我们一起吃了最后的晚餐。我,苏艳,还有小男孩。啤酒,小菜,辣椒酱。若不是我这么仓皇和狼狈,这该是个多么完美无缺的夏夜。

    “我不问你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她深深地看着我,“我想应该跟男人有关系。我看得出。”她诡秘地一笑,“我闻得出被男人坑苦了的女人,身上的味道。”

    “其实我一开始也没有骗你。”我喝干净面前的杯子,“我是来找他的。他是这儿的人。他在龙城长大。我最后一次见他的时候他说他想回去看看,然后再想办法躲起来。第二天就消失得影子都没了。”

    “龙城不是个大城市。“苏艳若有所思,“你告诉我他的名字,我托各路朋友打听打听,说不定会有点线索。”

    “众生,何众生。”

    “我可以帮你问问。只要他最近真的回来过,总是会有人知道的。他若是真的犯了事情躲条子,不可能不让别人帮忙。不过也不一定,看他犯的是什么事情——”苏艳凝视着我,“我能不能问?”

    能。当然能。只是我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说起。

    我其实是突然之间决定参加电视选秀的。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唱歌不过是我的爱好,从来没有想过借此为生。

    我家境很好的,从小到大都是念的最好的学校,包括后来家里送我去了英国念了四年书,拿到了大学文凭。我长得漂亮,我成绩一直过得去我性格文静,我是个乖孩子,从初中的时候起就一直有男孩子追我。没错的,听上去一切都好,天时地利人和,我很容易就能拥有不错的一辈子。

    但是一切是怎么开始的呢?那时候我刚从英国回来,在一个不错的地方上班。世界闻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天早上8点半,听着大楼前厅里一片整齐清脆的高跟鞋敲击大理石地面的声音,会有那么一瞬间的自我陶醉。在那一瞬间里觉得自己永远会这样清脆地走下去。

    有一天我站在办公室里复印文件。对的,那是很重要的一天。一大迭的文件等着复印,渐渐地,变成了机械性的劳动。眼神涣散开了,心智也一样。后来,我和众生的第一个晚上,我莫名其妙的问他:“你有没有好好看过复印机工作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

    先是一道绿光。我想对于它体内的那些洁白纸张来说,那道绿光带着毒,就像我们人类说的辐射。然后一张白纸就被杀死了,再然后复印机缓缓的把它吐出来。它死了,它变成了那个原件的复制品。它的尸体上余温尚存。真的,你有仔细抚摩过刚刚复印好的东西吗,它们都是温热的。那些刚刚喷上去的墨,就是它们的血。

    我就是那个控制绿光的人,是行刑的侩子手。我一下一下地按动着复印机的按钮,享受生杀予夺的控制权。突然间,麻木的大脑里一片沉寂。我就是在那个时候明白了,原来我受的教育,我从小到大受过的那些最好的教育从来都没能真正驯服我。从来都没能合理的解释我心里一个最有力和野蛮的渴望。然后,我听见了音乐。最开始是隐隐约约的,然后是大张旗鼓的。那种隐秘的激动就像某种艳丽的植物,突如其来,莫名其妙的在我的灵魂深处绽放。它绽放的一瞬间,我才看清原来我的灵魂是一片已经龟裂的千里赤地。就这么说吧,那时候的我,并没有完全清晰的明白我真的想要什么,但是我却是无比清楚的明白了,我拥有的所有都不是我最想要的。

    然后我就火速辞了职,再然后就去报名参赛了。

    没有人能明白的。我也解释不清楚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总不能告诉大家是因为复印机里面那道绿光。只有我爸爸很疑惑地看着我,最终说:“算了,可能是留学那几年太闷了。让她去玩一下好了,工作还是可以再找的。”

    听到这里的时候苏艳的眼睛睁圆了:“我的老天爷。”她嚷着,重重地把杯子顿在桌上,“怎么可能呢?有的人怎么就能像你一样活着呢?你还造什么孽呢?”

    “骂我吧,苏艳。”我气定神闲。

    “算了。”她颓丧地挥手,“老天爷是公平的。你也有今天。”

    夜幕已经来临了。简陋的餐桌上,杯盘狼藉也是简陋的。

    小男孩在一边安然地吃着一支棒棒糖。他已经忘记了他不再是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

    苏艳的眼神越来越朦胧:“他应该是个很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吧,我说你的众生。”她疲倦的微笑,“一定是这样的,我有经验。你也不是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女人。能把你弄得团团转,肯定有点过人的地方。”

    “说穿了,是很简单的。”我点上一支烟,“两三句就能讲完。连一支烟的功夫都不用。他是个在女人身上找生活的男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骗我说他是一个什么减肥美容产品公司的副经理。后来我和他睡觉了,我和他好了,我动真的了,他要我给他们的产品做广告。我只不过是唱片公司的小艺人,我根本不能不经过公司擅自接活儿的,可是我发了昏,我就答应了。再后来,事情就爆发了。”我笑笑,“他那个所谓公司只有他一个人,卖的东西吃死了人。闹大了以后我的公司要告我违反合约,死者的家属也要告我。总之就是,我这辈子基本算是完了。然后他就消失了,我就开始东躲西丨藏,一边找他。就这样,你看,说完了,我这支烟才烧到这里而已。”

    “这么回事。”苏艳同情的叹气,“法律的事情我是不大懂。不过你其实也是被骗的,不能说清楚吗?”

    “但是我去拍广告的手续完全不对,就算被骗也有责任要追究。我去拍的时候不是不知道有些事情不对头,只不过,那时候我真的是疯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能这么疯。我的公司更不会放过我的。除了跑,除了找到他,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

    “找到他又怎么样呢?你杀了他不成?”

    “我不知道,苏艳,你别问我,我真的不知道。”突然之间,我就悲从中来了。

    “只是苦了你的父母了。”她长叹,“要是有一天,我知道我儿子被人骗,然后被警察追——”他笑起来,表情很妩媚,“那可真够我受的。”

    “倒也还好。”我看着她,“不幸中的万幸,我已经没有父母了,他们看不见我现在的样子。”

    在二十强进十强的晋级赛那天晚上,我知道我变成了孤儿。神明突然决定了给我的命运来一场龙卷风,拿走所有的一切。在后台的化妆间里,我接到了电话。我爸爸的公司在短短几天里就要破产结算,其他的股东们纷纷跳出来挖最后的一点墙角。我爸爸心脏病发,走的倒是没有痛苦。我妈妈神思恍惚地从医院走出来,他可能只是想走到对街去给我打个电话,但是一辆出租车撞倒了违反交通规则的她。依然可以用几句话,就说完了。

    我挂断电话的时候,整个人都被掏空。我觉得我应该哭、应该喊、应该号啕、应该晕倒,应该茫然若失地掐自己一下看看这是不是梦。但是我什么都没做。我呆呆的凝视着巨大的镜子里的自己,穿着上台的服装,鲜丽的口红,眼睛周围画着浓重的阴影。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因为我突然觉得一阵奇妙的轻盈对我席卷而来,我沉重的肉体和灵魂都离我而去了,都随着我父母一起烟消云散了。我变成了镜子里面那个蝴蝶一般艳丽的歌姬。其实那个名叫廖芸芸的,一夜之间一无所有的女孩不过是这个歌姬的幻象,这个镜子里的蝴蝶是我廖芸芸苦苦做了很多年的南柯一梦。

    既然什么都失去了,既然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还在乎什么呢,还怕什么呢。归根结底,人生原本是幻象,归根结底,人们追的也不过是幻象。唱歌,唱歌吧。所有的幻想都能在那一瞬间变成握得住的,那个瞬间的名字,就叫颠倒众生。

    然后导播过来了,要我准备上台。

    这世上的其他人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这人间已经换了,像换外套一样,轻盈地天翻地覆。一种强大的,坚硬的东西主宰了廖芸芸,那是种幻灭感,或者说,是幻灭尽头的自由,熊熊燃烧,坚不可摧,甚至抵挡了失去骨肉至亲的疼痛。

    于是我走到台上去,我开始唱。以前我只知道唱歌是唱歌,可是知道那一天我才知道,我不是在唱,我是在让自己分崩离析。我的身体,我的整个生命都变得柔若无骨,任由我的声音随意的揉搓,就像一团泥巴,不在乎自己被塑成什么形状,也没有发言权。那个令人屏息静气的天籁,到底是我的声音呢,还是我的命运呢,为何我的意志这么听话,这么温暖,这么逆来顺受的接受它的摆布?你们欢呼吧,你们鼓掌吧,你们除了欢呼和鼓掌还能做什么呢,我就是你们在那个可怜的,全是幻觉的生命里能看到的最美的幻觉,负负得正,我就是唯一的真实。

    可能是在那天,我才知道那道绿光是什么。是盼望。是让自己再也不是自己的,飞翔起来的盼望。我终于铁了心追逐得不到的东西了,我终于受到惩罚了。我终于一无所有了。我终于自由了。

    当我发现我自己的脸上有两行泪的时候,音乐结束了。我什么都听不见了。欢呼,掌声,主持人的吹捧,评委们的惊喜。以及结束之后唱片公司的老板执意要马上去咖啡馆夜宵,为了讨论合约的细节。

    我迟钝的说我想早点离开。我必须回家一趟,我没有说我的回家料理两个人的丧事以及一个烂摊子。导播惊讶地拍拍我的肩膀:“有什么事情能让你现在必须回家?这张合同是你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情了。”

    不,不是。除了唱歌,没有什么是最重要的事情。合同,专辑,名利,全是狗屎。只不过为了能一直唱下去,我必须得到这些东西。

    就在那天晚上,我看见了众生。

    我们一群人坐在咖啡厅的包厢里,唱片公司的人,和被他们看好的新晋歌手。他们簇拥着我,告诉我我拥有光明的未来。比光明还光明,简直耀眼。虽然我只是十强,虽然不知道往后的比赛我能走多远,但是他们就是看中我了……

    我去洗手间的时候,在楼梯拐角的钢琴边,看见了他。

    他像是从天而降,像是遗世独立。他对我粲然一笑。他的英俊不是那种偶像小生的感觉。他的帅气非常真实,让你相信这样的英气来源于饮食男女的生活。他很会穿衣服。最重要的是,他熟稔地,不卑不亢的对我说:“你就是廖芸芸,我认得你。”

    我认得你。他这样说,仿佛他早已认得我很多年。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后来的事也随着一件件发生了。

    苏艳用力的捏了捏我的手腕:“好了,好了。可怜的孩子。什么都别再想。我全懂了。他是你命里的劫数。你呀——”这句“你呀”真是荡气回肠。苏艳伸出手,摸摸我额角的头发,“你呀,你知道不知道我见过好多赌棍?其实有的人虽然爱赌,可是他知道什么时候该玩什么时候不该。有的人不行,就像是被鬼附了身,不惨到底就绝对不收手,到最后活得像头牲口。你就是那后一种人。这跟人品好坏没关系,也跟懂不懂道理没关系,有的人生下来心里就有个能把持自己的阀门,有的人生下来就没有。芸芸,你好苦。”

    “苏艳。”我对她笑,“大恩不言谢。”

    “算了吧。”她也笑了,“我帮你,纯粹是因为当初我喜欢听你唱。你颠倒不了众生,你连一个叫众生的男人都搞不定。可是至少碰上了我,碰到了一个因为听过你唱歌就愿意帮你逃跑的人。”

    “足够了。”我淡淡的说。

    “不是真心话吧。”苏艳一针见血,“你这样的人,什么时候也不懂得知足的。”

    “谁说的。”我不同意,“苏艳你能明白吗?我也是后来才想明白我为什么要唱歌。因为,”我笨拙的解释着,“比如说,小时候人们听说了我学校的名字才会夸奖我,长大了人们听见你上班的公司的名字才会认为你是不是精英,你这个人是因为那些标签才有意义。或者说,那些标签永远在那里,谁被贴上了谁就了不起。我不要这个,我厌倦了那套。唱歌就不一样,别人因为一些歌永远记住我,记住廖芸芸,廖芸芸这个人就是干干净净的三个字,不是什么学校的学生,不是什么机构的职员,提起那些歌,就是属于廖芸芸的。人生很短的,我不要再去迁就别人的标签,我的自己变成那个制造标签的人,苏艳,我说清楚了没有啊。”

    我手指微颤,按灭了烟蒂。

    “芸芸,你要的太多了。”她摇头,“做人不可以这么贪的。”

    然后我们都听见了敲门声,我的另一个救星终于到了。

    “叫他大伟就行。”苏艳看着那个高大、黝黑的男人。

    他看了我一眼,毫不掩饰他的惊喜。

    “我听苏艳说了,你是明星。”他说,像是要掩饰自己的窘迫,拿起桌上一瓶啤酒,用牙咬开了盖子。

    “你敢喝。”苏艳呵斥她,“你在路上摔死了不要紧,你要是让芸芸有了闪失我要你的狗命。”

    他讪讪地,用粗大的手指摸摸浑圆的额头,对沉默的小男孩说:“儿子,去给爸爸拿瓶汽水来。”

    小男孩纹丝不动,眼皮都不抬一下。

    “谁是你儿子。”苏艳继续啐他。

    他呵呵的笑着,不以为意。

    “该上路了。”苏艳握了握我冰冷的手,“一路当心。到了内蒙古你就得自己想办法了,放心,我会帮你留意他的消息的,万一他回来过,我会找人想办法带话,告诉他你在哪里。”

    “我真舍不得你。”我说的是真心话。“

    “不会再见面了。”苏艳爽利的说,“要不你这么匆忙,真想跟你要张CD呢。”

    “我什么都没带出来。”我抱歉地说,然后,突然间灵机一动,“不过我可以给你唱。”

    “真的呀。”她的眼睛也亮了,“那真的是太好了,我怎么没想到呢。”

    于是,我就唱了。我在这个荒凉的城市荒凉的夜晚里,面对着陌生房屋里的杯盘狼藉,面对着三个萍水相逢的人,唱歌。

    我唱的是我那张卖得不好的专辑里的歌,不是主打歌,却是我自己最喜欢的。叫《过路人》。

    想起你,海浪的声音就在回荡。

    吻我吧,别在乎那个过路人的眼光。

    过路人,你为什么不走远。

    难道说,看见一对恋人让你黯然神伤。

    过路人,你知道我和他就要永别吗。

    过路人,你是不是已经看出我眼里的沧桑。

    过路人,你是否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

    过路人,别告诉我你知道的真相。

    我只想让他抱紧我,带着我飞翔。

    我只想从天上掉下来,掉进深深的海洋。

    过路人,你是否了解眷恋的另一个名字叫绝望。

    哀伤的过路人,你是不是我死去亲人的灵魂。

    贫穷的过路人,你潦倒的衣襟上有颗纽扣在摇晃,

    就像地平线上,苍白的太阳。

    我唱完了。满室寂静。然后我听见了零零落落的掌声。小男孩笑着,把屋角一朵塑料花拿来给我。苏艳含着眼泪,紧紧地拥抱了我一下,我们异口同声的在彼此的耳边说:“谢谢。”

    于是我又要起程了。在夜色中,运货的大卡车发动的声音让人觉得很安全。

    想起我们会在夜色中奔驰在公路上,就又让我觉得激动了,我又一次开始期待警察开着车在后面追我们,我们逃窜的时候和大卡车一起在山涧里面飞翔。如果我对人生还可以有什么期盼的话,我期盼,我能够死在黑暗的睡梦中。

    我身边的驾驶座上,那个大伟有些羞涩地开口:“不瞒你说,刚才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还想着,这一路上,说不定我能找个机会,把你给弄了。”

    “弄了?”我不解。

    “就是占你的便宜。”他笑了,我一直看着窗外,不想去看他脸上的表情,“但是现在你可以放心了,我一定把你安全地送到地方。”

    “为什么呢。”

    “因为你唱得那么好听,你看见了吗,我的女人,我的儿子,都那么喜欢你。”

    眼泪在这个时候倾斜而下。“谢谢。”我小声地说。我没有想到,其实我最初的梦想,最后还是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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