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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惩罚 第七章 火焰

    致T.D.琼斯博士:

    别来无恙啊!

    我有相当长的时间没有去你的小房子里看望你了,你和你的那些尸体相处得还好吗?我现在在马赛诸塞州的普利茅斯写信给你,你一定很想知道我为什么会跑到这里吧?

    我呆在消防局的客房里,从这边走到那边是25步,从那边走到这边是25步,生活好像是一成不变的,不过,有时候,我却不这么看。你是否觉得我精神错乱才会说这样的话呢,请你听我慢慢解释。

    自从今年1月份的那个失误我丢掉了一只眼睛之后,他们就给了我长假,图片社方面也没有催促什么,这看上去很惬意,不是吗?我偶而也会对报社工作感到厌烦,老天知道,这个报社有多久的历史,也就有多久的撒谎史,在这一点上和我们的国家是一样的。因而,这个假期也算是正中下怀。

    在假期的前两个月,我随便走访几个地方,为《国家地理杂志》拍了几张照片,他们依照我的名头付给的报酬超过报社两个月的薪水,正好为我那辆黑色丰田凑足了费用。

    随后,我像1855年犹他州那一群摩门教徒一样,怀揣着希望来到拉斯维加斯,体会着他们那种开拓者的悲哀(因为沙漠),却发现到处都是人!这里白天强烈的日照和摄氏40度以上的高温弄得我魂不守舍。我从豪华的麦卡伦国际机场走出,惊讶地注视着候机大厅里摆满的吃角子老虎机,看来这里连游客旅行的间歇时间都丝毫不肯放过。我想呆在那里超过半个小时,那只瞎眼一定会爆出来的!

    出于无聊,我把原定一周的行程缩短了一半,早上从总统套房出来(我真的不觉得有什么好的,热水和家里的差不多,只是屋子里多了些香味和看来累赘的摆设),准备订购返程机票。这时候,我的电话响了起来。

    电话是我的挚友打来的,大学毕业后,他沦落到了普利茅斯消防局。他告诉我将于近期举行婚礼,邀我出席。我想说的是,不论我想不想去,一旦我买了回俄勒冈的机票——因为懒得退票——肯定就不能参加他的婚礼了。他的电话打在定票以前,才使得我有机会选择,也正是他的好运气造成我改变了主意,你是知道的,我原本就对热闹的场面心存芥蒂。

    他和新娘在机场接我,然后告诉我已经定好了宾馆。这番好意被我拒绝了(你是否觉得有些过分?),因为这样的旅程本就无趣(我已经在该死的赌城耗费很多时间了),我提出要住在消防局的宿舍。这个要求令他们很惊讶,接下来我不得不费力解释我是一个多么不习惯享受的人,甚至说舒服的客房会令我神经衰弱之类的混蛋话。

    最后,还是我的谎言取胜了,鲍勃为我超乎寻常的“友情”表示感动得差一点儿流下眼泪(我觉得自己有些卑鄙)。他们那里生活单调而乏味,不知为何,在我来的几天里,火灾都变得少了,我连一张照片都没拍,白天的时间基本耗在逛街上了。

    今天,在我为自己接连的愚蠢决定而懊丧不已的时候,凌晨一点左右,消防局接到报案,说是附近一辆车子失火了。我原本不打算这么晚了跟他们出去,不过反正睡不着,呆着也是呆着。

    我驾着留守副局长的车子赶到现场(还是得益于我的声望,虚荣的东西越来越体现了它的价值),我远远地望着他们拉着高压水龙头对着那辆车子冲。火势不大,基本上燃烧得差不多了,没有必要使用高架车。我走过去跟那个紧张的报案人聊了几句,他说是被车子爆炸的轰鸣声惊醒的。我猜想这趟定是白跑了,正准备回去,这时候,他们把火弄灭了。

    我刚刚掏出钥匙,就听见身后一名消防员的怪叫声,他看见在车子下面有一条烧焦的人腿。我拨开人群跑过去,果然看见一根炭棍状的东西和旁边一只变了形的鞋子。如果不是以前在战场上的经历,我想分辨它们也要花些时间的。

    我认真地端详着车子,根据它面目全非的外表已经很难辨别了,你知道,我是吉普车爱好者,最后还是勉强认出这是“奔跑者”公司于九八年推出的一款新车。在他们忙着报警的时候,我跑到车子的另一侧面,隐约看到了死者的头顶部分。根据车子的宽度再加上伸出车子的半截小腿长度,我估计死者身长约五尺出头,应该来自一名女性。

    在警察到来之前(他们可谓神速),我为一件事情深感头痛。琼斯博士,你大概已经猜到了。既然尸体被横置在车子下面,头部齐着车子的一侧,我们看到了一条腿,可是,另外的那一条腿去哪儿了?!

    惊讶一个接着一个,真是令人应接不暇。警局的车子还没停稳,一个个子高瘦的毛头小子就跳了出来,后面跟着下来一位漂亮的中年女性和一个上了岁数的男人。这个男人颇具学者风范,一眼就可以认出和你从事着类似的职业,只是,我对前面的这对儿搭档感到相当好奇。后面的车子里走出了几名警员,他们查看了现场,然后开始讨论是该移出尸体还是挪开车子,你比我更清楚政府部门可怜的工作效率。那个年轻警官(看起来真的不像)斩钉截铁地下令移开车子,我想他是怕毁坏尸体,毕竟它经过了一番燃烧已经脆弱不堪了。

    看到尸体,那小子就露出了和之前的干练毫不相称的表现,我猜他一定与翻腾的胃液做了不小的斗争。说实话,我也吓了一跳,琼斯教授,我认为即使如你这般阅尸无数的法医也不会对这样凄惨的场面无动于衷的。

    这具女性的尸体已经面目全非,头部还没有完全烧焦,扭曲的面部肌肉展现出死前的强烈恐惧。她的双手徒然保持着死前的挣扎状态,五指呈奇异的姿势,伸向空中。她的身体烧得也不很彻底,但是可能导致了身长的微缩。我在她的小腿上(那条仅剩的右腿)看到了撞击造成的凹陷,很遗憾,她的拼命挣扎并没能使她拜托悲惨的困境。傻子都看得出来,她是被活活烧死的。

    我注意到刚才放置车子的地面上有一些颜色不同的痕迹,我猜测那是血迹被烧过后的印迹。

    在尸体的某些部位,似乎裹着什么,也许那是死者穿着的衣物。我看见那个毛头小子也在注意这些,这给我一种奇怪的感觉,他从失魂落魄的状态后镇定下来,很快就能投入案件的调查中并显示了相当的观察能力。还有一点要说,之前我有一个判断是错误的,那个漂亮的中年女性也是一位法医而不是警官,从她蹲在那里检查尸体的动作能看得出来,琼斯博士,她是你的同事。

    我不知道你对这具尸体有什么感觉,依照我的看法,绝对是个严重的心理扭曲者的所为。他在某处袭击她,残忍地割去她身体部件,这也许使用了药剂,也许没有。之后,他让她躺在那里,引燃汽油后扬长而去,甚至可能躲在一边欣赏。她在燃烧带来的极度疼痛中醒来,如果够迅速,也许确实逃得出去。但是,可怕的是,她的上面放着一辆车子!我设想了一下当时的情形,不觉不寒而栗。当她醒来之后,应该会本能地试图坐起,她使足力气却可怜地撞在车子下面。之前的失血过多和这下要命的撞击最终断送了她的性命。不论是火焰本身还是它发出的窒息烟雾都会很快……

    从这边到那边是25步,从那边走回来也是25步,生活看似一成不变,但是,我看来却不然。也许有那么一天,我会被自己的事业逼疯,那原本不过一念之差……

    已经很晚了,我也要休息了,希望这封信没有影响到你的好心情。

    致以真挚的祝福,愿全家平安!你忠实的斯塔尔斯·卡兹

    3:42,8月16日,2000年

    “白鲨”斯塔尔斯放下笔,把信笺叠好,装进信封,用唾沫沾湿邮票。

    他躺在自己的床上,却无法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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