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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别离是为了重聚(2)

    不如睡吧,反正每天的日出都是一样。文治说。

    你忍耐一下吧,我忽然很想看日出。

    不行了,我昨天工作到很晚才睡。

    求求你,不要睡,陪我看日出。

    好的。他苦笑。

    我把皮包里的钟盒拿出来,放在身边。

    这是什么东西?

    我把钟盒放在他身边,让他听听那滴答滴答的钟声。

    是个钟吗?

    我掀开盒子,盒子跟一个有分针的钟连在一起,盒盖打开了,便可以看到里面的钟。一只浮尘子伏在钟面上十二点至三点之间的空位。

    这是虫吗?文治问我。

    这种虫名叫浮尘子,别看它身躯那么小,这种虫每年能够从中国飞到日本。

    为什么会在钟里面放一只已死去的虫?

    这个钟是爸爸留给我的。做裁缝的爸爸最爱搜集昆虫的标本。

    所以你的名字也叫蜻蜓?

    对呀,他希望我长大了会飞,但是蜻蜓却不能飞得太高。

    这只浮尘子也是你爸爸制的标本吗?

    嗯。爸爸有一位朋友是钟表匠,这个旅行钟是他从旧摊子买回来的。他把爸爸这只浮尘子镶在钟面上,送给我爸爸。所以这个钟是世上独一无二的。

    既然有那么多昆虫标本,为什么要用浮尘子?

    妈妈喜欢浮尘子,她说时光就像浮尘,总是来去匆匆。

    你经常把这个钟带在身边的吗?

    去旅行的时候就会带在身边,来南丫岛也算是旅行呀。

    我把闹铃时间调校到清晨五点钟:万一睡着了,它也可以把我们叫醒。还有二十分钟就可以看到地平线上的日出。

    他苦撑着说:是的。

    我的眼睑快要不听话地垂下来了。

    别睡着。我听到他在我耳边叫我。

    跟我说些话。我痛苦地挣扎。

    渐渐,我连他的声音都听不见了。

    刺眼的阳光把我弄醒,我睁开眼,太阳已经在天边。

    我望望身旁的文治,他双手托着头,眼睁睁地望着前方。脸上挂着两个大眼袋,欲哭无泪。

    对不起,我睡着了。我惭愧地说。

    不——要——紧。他咬着牙说。

    为什么闹钟没有响?我检查我的钟。

    响过了,你没有醒来。他连说话也慢了半拍。

    离开南丫岛,方维志与良湄一起回家,熊弼回去大学宿舍。

    看日出的事,真的对不起。在路上,我向他道歉。

    没关系,我现在已经好多了。他笑说。

    你真的不怪我?

    在日出前就能睡着,是很幸福的。

    在巴士上,文治终于睡着了,我轻轻依偎着他。

    我望着我的浮尘子钟,到站的时候,文治刚好睡了二十分钟。

    我们失去的二十分钟,竟然可以再来一次。

    我到了。我叫醒他。

    他醒来,疲倦的双眼布满红筋。

    我们会不会见过?在很久以前?我问他。

    是吗?他茫然。

    我好象有这种感觉。别忘了下车。我起来说。

    再见。他跟我说。

    谢谢。我说,我两天后去成都。

    是吗?是去工作,还是什么的?

    去旅行,一个人去。

    回来再见。

    谢谢。

    我走下车,跟车厢里的他挥手道别。

    在日出之前,我早就爱上了他。

    为什么?

    在出发到成都的那天早上,我在火车站打了一通电话给文治。

    我出发啦,有没有东西要我带回来?

    不用了,你玩得开心点吧。

    我上车了。

    路上小心,再见。

    谢谢。我挂上电话,站在月台上等车。那一剎,我突然很挂念他。他总能够给我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

    在从广州开往成都的火车上,我把浮尘子钟拿出来,放在耳边,倾听那滴答滴答的声音,多少年来,在旅途上,我都是孤单一个人,唯独这一次,却不再孤单。

    从成都回来,我带了一瓶辣椒酱给文治。原本那个瓶子很丑陋,我买了一个玻璃瓶,把辣椒酱倒进去,在瓶子上绑上一只蝴蝶结。

    那天在电视台见到他,我小心翼翼把辣椒酱送给他。

    成都没什么可以买的礼物,这种辣椒酱很美味。

    瓶子很漂亮。他赞叹。

    是我换上去的。

    怪不得,谢谢你。

    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辣椒酱——

    我喜欢,尤其喜欢吃印度咖喱。

    你那个特辑顺利吗?

    这几天从早到晚都在剪片,现在也是去剪片室。

    我可以看吗?

    你有兴趣?

    嗯。

    好吧!

    是关于什么的?

    是关于移民的。

    在剪片室里,我坐在文治告剪接师后面,观看文治的采访片段。特辑探讨的是当前香港人的移民问题,为了逃避九七,很多家庭选择夫妻两地分隔。特辑里主要采访两个家庭,这两个家庭都是丈夫留在香港,太太和孩子在多伦多等候入籍。

    其中一个个案,那个孤身在香港的男人,从前每天下班后都跟朋友去饮酒,很晚才回家,太太带着独子移民多伦多之后,男人反而每天下班后都回到家里等太太的长途电话。女人在冰天雪地的异国里,变得坚强而独立,反而男人,在圣诞节晚上,跟彼邦的太太通电话时泣不成声,还要太太安慰他。

    他太太在电话里说:别这样,当初我们不是说好为了将来,大家忍受分开三年的吗?

    男人饮泣:我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

    坚强的太太说:别离是为了重聚。

    离开电视台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我送你回去吧。文治说。

    谢谢你。

    你觉得怎么样?文治问我。

    我在想那位太太说的话,她说别离是为了重聚,别离真的是为了重聚吗?

    以前的人,为了一段感情不离别,付上很多代价,譬如放弃自己的理想,放弃机会。现在的人,却可以为这些而放弃一段感情。离别,只是为了追寻更好的东西。

    我觉得那个男人很可怜——

    是的,他太太走了后,他才发现他不能没有她。圣诞节那天晚上,我们在他家里陪他一起等他太太的长途电话,没想到他会哭成那样。他一直以为是他太太不能没有他。下星期是农历年假期,我们采访队会跟他一起到多伦多,拍摄他过去探望家人的情形。

    没想到我刚回来,他又要走了。

    到了。他放下我,有什么要我带回来?

    不麻烦吗?

    他摇头。

    我要一双羊毛袜。

    为什么是羊毛袜?

    只是忽然想到。

    好的。再见。

    谢谢,一路顺风。

    他开车离开,转瞬又回来。

    我刚才跟你说再见——他说。

    是的。谢谢。

    为什么每次我跟你说再见,你都说谢谢,而不是说再见?

    我不说再见的。无论你跟我说再见、拜拜或者明天再见,我都只会说谢谢。我说。

    星期天,在画室教小孩子画画的时候,我吩咐他们画一双羊毛袜。

    为什么要画一双袜?班上一个男孩举手问我。

    只是忽然想到。我说。

    真正的理由十分自私,我挂念在冰天雪地里的他。

    农历年三十晚,我在良湄家里吃团圆饭。

    良湄问我:毕业后你有什么打算?

    当然是找工作,也许会到制衣厂当设计师。

    我哥哥要结婚了。

    是吗?我问方维志,哥哥,恭喜你,是不是跟高以雅?

    除了她还有谁?良湄说。

    以雅要到德国进修,一去就是三年,她想先结婚,然后才去那边。

    你会不会跟她一起去?

    我会留在香港,我的事业在香港。方维志无奈地说。

    你的意思是以雅向你求婚的吗?良湄问她哥哥。

    我不介意等她,但是她觉得既然她要离开三年,大家应该有个名分。

    哥哥,以雅对你真好。我说。

    高以雅才二十七岁,她才华横溢,条件也很好,三年后的事没人知道,她根本没需要在这个时候给自己一份牵制。

    我认为她有点自私。良湄替她哥哥抱不平,她要离开三年,却要你在这里等她。你成为了她丈夫,就有义务等她,你若变心,就是千夫所指。但是她忘了是她撇下你的。

    爱一个人,应该包括让他追寻自己的理想。方维志说。

    如果我很爱一个男人,我才舍不得离开他。蜻蜓,你说她是不是自私?良湄逼我表明立场。

    德国,是很遥远的地方啊!我说。

    是的。方维志说。

    相隔那么远,不怕会失去吗?爱情应该是拥有的。

    爱情,就是美在无法拥有。方维志说。

    我要很久很久以后才明白这个道理。

    文治从多伦多回来,带了一双灰色的羊毛袜给我。

    谢谢你,很暖啊!我把羊毛袜穿在手上,你不是说喜欢吃印度菜的吗?我知道中环有一间,不错的。我请你好吗?我说。

    他笑着说:好呀,那边的印度菜难吃死了。

    那个男人的太太怎么样?在餐厅里,我问他。

    她比她丈夫坚强得多,临行前,她吩咐她丈夫不要常常去探她,要省点钱,还叫他没必要也不要打长途电话给她,电话费很贵。

    女人往往比男人容易适应环境。

    因为男人往往放不下尊严。文治说。

    吃过甜品之后,女侍应送来一盘曲奇蛋饼。

    这是什么?我们问她。

    这是占卜饼。她说。

    占卜饼?我奇怪。

    每块饼里都藏着一张签语纸,可以占卜你的运程。我们叫这种饼做幸福饼,随便抽一块吧。她微笑说。

    我在盘里选了一块。

    不知道准不准——我说。

    你还没有看里面的签语纸。文治说。

    我将蛋饼分成两瓣,抽出里面的签语纸,签语是:

    祝你永远不要悲伤。

    真的可以永远不悲伤吗?我问文治,不可能的。

    签语是这样写的。

    轮到你了,快选一块。

    文治在盘中选了一块,拿出里面的签语纸来。

    上面写些什么?我问他。

    他把签语纸给我看,签语是:

    珍惜眼前人。

    谁是眼前人?他望着我,有点儿尴尬。

    走吧。他说。

    回家的路上,寒风刺骨,微雨纷飞。

    已经是春天了。我说。

    他没有回答我,他的眼前人是我吗?

    我到了。我说。

    他停车,跟我道别。

    为什么你不说再见?他问我。

    你要知道吗?

    如果你不想说,也没关系——

    爸爸最后一次进医院的那个早上,我离家上学,临行前,我跟他说:爸爸,再见。结果我放学之后,他已经不在了。妈妈临终前躺在医院,她对我说:以后你要自己照顾自己,来,跟我说再见。我对她说了一声再见,结果我永远再也见不到她。我讨厌别离,再见对我来说,就是永远不再见。

    对不起。

    祝你永远不要悲伤。我说。

    谢谢你。

    他在风中离去,那背影却愈来愈清晰。

    他是另有眼前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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