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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我和南湘坐在上海美术馆背后的一块草坪上。温暖的阳光透过纤薄的云层,仿佛面包屑一样撒在我们的脸庞上。空气里弥漫着旁边星巴克传来的浓郁咖啡香味。环绕着我们的是人民广场CBD的十几栋摩天大楼,中央的这块绿地像是一块价值连城的翡翠,镶嵌在上海这顶黄金冠冕上。我和南湘懒洋洋的坐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手边放着冒着热气的大杯香草拿铁,脚边使我的D&G巨大提包-当然,是顾里的,我从她如同集装箱般巨大的衣柜角落里翻出来的,她早就遗忘了这个2007款的包包,所以我几乎没有说服她,就得到了这个当年标价等于我一个月工资的玩意儿。我和南湘在金灿灿的阳光里,慵懒的微笑,惬意的聊天。

    ——听上去是一个非常惬意的下午茶时间对吧/

    当然不是,以我的人生来说,怎么可能在工作日里有“下午茶”这种东西存在,就算我还没有修炼到Kitty她们脚踩风火轮的程度,但是,我至少也算是蹬着溜冰鞋。喝下午茶的一般只有两种人,一中人叫做“贵妇们”,一种人叫做“宫洺们”。

    ——此刻,阳光灿烂稀薄,光线里透着一股子清心寡欲的味道,现在是北京时间清晨7点23分。物欲横流的上海还没有完全苏醒过来,它那张被金粉装饰的精致而又无情的嘴脸,此刻透露着一种朦胧中的恬和,不锋利,不逼迫,让人还敢亲近。

    我看着南湘,眼里的泪水轻轻流了下来。

    两个多小时以前。

    上海凌晨5点左右的时候,窗外是死沉死沉的浓稠夜色,漆黑一片,我沉浸在美好的梦乡里不愿也不可能醒来。而这个时候,穿着Armani黑色套装的顾里冲进我的房间,无耻的袭击了手无寸铁、没有意识的我。她拿着一瓶获得法国最高医学奖的、刚刚上市就在全上海卖断了货的、号称“细胞水”的喷雾,朝着正张着嘴的我,无情的喷洒,丝毫也不心疼,仿佛在用每立方米1.33元的上海自来水浇花。

    当我从“唐宛如你TM凭什么冲我吐口水”的噩梦里挣扎着醒来的时候,我看见正坐在我床沿的狼外婆-顾里。她反手吧那瓶喷雾朝我卧室角落的那个小沙发上用力一丢,角落里传来咣当一声,显然,她丢到地上去了。

    她把那张已经化好职业装的精致巴掌脸凑到我鼻子前,没头没脑的冲还没有清醒的我神秘兮兮的说了三个字:“跟、我、走。”

    我看了看她一身夜黑风高的装扮,和她满脸故弄玄虚的表情,瞬间清醒了过来。我一把抓紧被单,恐惧但同时又有点因为刺激而兴奋的低声问她:"你想去抢哪一家银行?"

    顾里看着我面无表情,我感觉她额头上冒出了一个省略号。

    我看到她沉默严肃的面孔,于是,凑近她的鼻尖,压低声音说:“或者说,你想去杀谁?”

    顾里沉默而愤怒的站了起来,面无表情的转身就走,在她摔门出去的瞬间,我扯着嗓子补了一句,“我靠,你别不是已经杀完了,找我去分尸吧?”我望着她的背影,用充满胜利的喜悦劲儿说:“我可不做力气活儿!

    当我成功地把顾里气走了之后,我非常自豪。从来都是我被顾里整,难得我能把她气得翻白眼。我发现对付顾里的方法,只能采取唐婉如的路线:剑走偏锋、出奇制胜、怪力乱神、火树银花,必须采取“三没”政策:没皮、没脸、没脑子。

    但是,当我满脸微笑地重新躺回我的被子里一分钟之后,门被推开了一条缝,然后,一只看上去就是刚刚涂过了昂贵手霜的葱花般的纤白玉手伸了进来,手指上轻飘飘地拎着一只闹钟,那只手无耻地把闹钟放到门口的茶几上,然后就缩了回去。一分钟之后,我的耳膜都快被这只我完全找不到方法关掉声音的闹钟震疯了——更加令人发指的是这个闹钟的铃声是一个女人歇斯底里的尖锐笑声,听上去特别像顾里那个不要脸的在冲我放肆地大笑:“咦~~~~哈哈哈哈哈哈,呜~~~~哈哈哈哈。”

    我像一只被佛光笼罩了的妖精一样,呲牙咧嘴,跪在地上现出了原型。

    三分钟后,闹钟安静了,顾里裹着她那身夜黑风高的行头,再次飘到我的床边,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头发,一双眸子柔情似水地对我说:“起来么?我房间里还有另外三只闹钟。”

    十分钟后,我披头散发地出门了。出门的时候,顾里提醒我,“把你的包带上。”

    我被扔进一辆车的后座,昏头昏脑的,车就开出了我们小区的门口,开进了南京西路。我感觉到这并不是顾里的车,崭新的内饰甚至还透着新鲜凛冽的皮革味道。“这车是谁的?”我摸着屁股下面高级柔软的小牛皮,瞄着后座宽敞得几乎能让我把腿儿伸直的空间,问前面正戴着白手套开车的顾里。顾里看了一眼后视镜里的仿佛刚刚被人从麻袋里放出来的蓬头垢面的我,说:“顾源的,这个败家子。”

    凌晨5点的南京西路像一座遗迹。华灯初上时的那种快要把人逼疯的金光四射和横流物欲,此刻全部消失了踪影。只有头顶寂寞的路灯依然亮着,刷拉拉整齐的一排,把这条全中国最繁华的商业街照得像是火葬场大门外的那条通天大道。偶尔路过几个正挥舞着扫帚或者拿着高压水龙头冲洗昂贵的大理石地面的清洁工,他们在每一个上海还没有苏醒的凌晨,见证着这个城市难得的寂静。只是他们一直是被人们遗忘的一群人,每一个阳光灿烂的白天,当人们路过恒隆广场或者波特曼门口几乎一尘不染的大理石地面时,没有人会想起他们,在这群穿着同样的西装拿着同样的手机用着同样的笔记本,甚至说着同样的话的被称作白领的人们眼里,上海似乎本来就是这样干净的,就像一个活人,在每一个疲惫的夜晚倒头睡去,天亮后,又会恢复全身的精力。

    只有两边高大的梧桐树在快要破晓的夏末凉风里,摇动出弥漫一整条街的树叶摩挲声,沙沙作响,听起来像是头顶移动着一座塔克拉玛干沙漠。当年唐婉如对此还有一句经典语录:“塔克拉玛真他ma生猛,连沙漠都不放过!”——她把塔克拉玛理解为了一个人名,也把“塔克拉玛干”的“干”字,理解为了一个发音为四声的动词。

    “我们这是要去哪儿?”我看着鬼祟的顾里,从后视镜里看见她此刻双眼精光四射、杀气腾腾。我身体里的生物自我保护本能瞬间又启动了。我对这个眼神记忆犹新,每当我人生要倒大霉的时候,我都会看见顾里的这种眼神,她大姨婆死了——穿着那套现在已经无法再买到的Chanel套装。按照她姨婆死前的遗愿,当她被推进焚化炉的时候,她必须穿着这套Chanel。这对于顾里来说,当然是无法接受的事情。“出于对艺术瑰宝的保护和拯救,我一个新时代的女性,怎么能够眼看着这种人间惨剧发生!”我看着当时也是一身夜黑风高行头打扮的顾里义愤填膺地说着她的愤怒,她的表情苦大仇深且大义凛然,我感觉她应该去竞选美国总统。于是当晚,我被她胁迫着,或者说被她这股子对“艺术瑰宝”的虔诚态度打动了——当然,还有一件事情不提也罢,她答应送我一个Dior的钱包,不过这是小事,无关紧要。

    于是,我们身手敏捷、飞檐走壁地探入了她大姨婆的灵堂。我们神不知鬼不觉。我们动作麻利、健步如飞。我们风生水起、排山倒海。我们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我们仿佛鬼魅般悄无声息。我们进入灵堂一分半钟之后,被抓了。

    往事历历在目,如同一块又一块警示牌一样密密麻麻地插满了我的大脑。我趴倒座椅后背上,伸出手用力地抓她纤细的肩膀,“顾里,你到底想干什么?”我用的劲儿太大,都能清晰地看见我手指发白了。

    尽管顾里痛得眯紧了双眼,假睫毛一阵颤抖,但是她依然非常冷静地对我进行了人身威胁,“你再用大一点儿劲儿,我可以直接把车开到人行道上,我们赌一下谁先死,我绑着安全带呢。”

    我了解顾里说得处做得到,她是个彻头彻尾的狠角色。当初她威胁顾源说要把他推到学校的人工湖里去,顾源不以为然还哈哈大笑,结果当然是顾里用她那双珠光宝气、镶满了晶莹剔透的水晶指甲的双手,亲手给了顾源一个血的教训。但是,我依然没有放弃,因为我觉得,死在人行道上,说不定还痛快些,如果跟着双眼发亮时的顾里携手前进的话,那才有可能祖坟都被掀起来晾在外滩上展览。所以,我又在手上用了更大的劲儿,“别废话,你告诉我,今天你又想潜进谁的灵堂?她准备随身下葬一个鳄鱼皮的Bikin包还是一串Cartier的古董珠宝?”

    顾里二话没说,直接方向盘一打,轮胎“吱呀”一声变向,车子就往人行道上冲过去,我吓得立马放了手,赶紧坐回后座胡乱地抓着安全带往自己身上绑。

    十分钟后,车子无声无息地停在了淮海路我们公司的楼下车库里。我在一瞬间,四肢冰凉、五雷轰顶。特别是当我看见车库尽头,昏黄而阴森的灯光下,站着同样一身黑色Armani西装棉衣夜行的顾源,他深邃的眉眼在光线下散射着同样精湛的寒光,他额头上写着两个大字:“帮凶”。我砖头看着已经下车的顾里,当然,她额头上写的是:“主谋”。我绝望地看了看车顶小镜子里的自己,我的额头上清晰地写着三个字:“敢死队”——或者,“赶死队”。

    顾源看着朝他走过去的顾里,她脚下那双细高跟短马毛Chanel靴子,在仅有的光线下也依然乌黑发亮油光焕发。顾源满意地一笑,用充满表扬的语气说:“败家娘们儿。”

    我看着面前的两个黑衣人,心里想你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但是随即,我就被顾里和顾源这两个黑衣人营造出来的诡异气氛感染了,我的动作也变得鬼祟起来。我轻手轻脚地走到他们两个身边,压低声音问他们两个:“我们这到底是要干嘛?”

    顾里转过头来,她透过她浓密纤长仿佛两把羽毛刷一样的睫毛,给了我一个巨大的白眼,“你不需要把自己搞得像贼一样,又是踮脚走路又是窃窃私语的,这黑灯瞎火的时刻,整个车库里,会被你吵醒的也就只有下水道里的那一家子蟑螂,andtrustme,theydon'tcare.”

    “我们这不是做贼么?”我看着顾里问。

    “当然不是,你开什么玩笑,我顾里什么时候干过这么下三烂的事儿?”她冲我丢过来一个尖酸刻薄的讥诮表情。

    “那就好,吓死我了。”我松了一大口气,“那我们是来干嘛?”

    顾里:“只是偷点儿东西。”

    我:“”

    我们一路从地库往楼上大堂走,作为淮海路CBD中心的一栋地标式的建筑,《M.E》所在的这栋大楼,当然采用了各种防盗、防火措施,我不知道顾里两口子怎么搞到的各个门禁的通行卡,我们每走到一个消防通道或者工作出口的时候,顾里或者顾源就会从他们那款黑色的情侣提包里,掏出各种各样的门禁卡,放在感应器上,“滴滴”两声,门就开了,看上去和他们两个平时在恒隆各个品牌店里拿出各种银行卡横冲直撞时没什么两样。从小到大我就觉得顾里这个女的浑身透着一股子妖气,她总能匪夷所思地搞成各种事情,一句话,不是凡人。一路上,我随时都能感觉着四周鬼影重重,时刻担心会有一个保安朝我冲过来,掏出枪塞到我的嘴里扣动扳机。“你省省吧,中国目前的法律下,如果连一个写字楼的小保安都允许配枪的话,那我顾里就能在我的宝马后备箱上装几枚地对空热感追踪导弹。”面对我的疑惑,顾里解释得滴水不漏。

    “那如果他拿出警棍出来打我,或者从包里掏出一把刀呢?”我不甘心。

    “那怕什么,我包里也有,”顾里拍拍她的黑色Dior小牛皮手袋,“这年头谁还没把刀啊。”说完她轻蔑地看了我一眼,丝毫不屑地转头不再搭理我,继续在黑灯瞎火的走道里,踩着细高跟鞋一路健步如飞。

    我追上去,问她:“人家偷东西都是趁着夜黑风高、子夜凌晨,你这算哪门子策略,大清早地偷鸡摸狗,等第一道阳光照到你身上的时候,你就等着呲牙咧嘴地尖叫着化为灰烬吧。”我为突然想到的经典比喻而暗暗得意,我不愧是念了这么多年中文系的女人,满肚子诗词歌赋,轻描淡写地就把顾里讽刺比喻成了一个吸血鬼。

    顾里没有回头,她底气十足地说:“得了吧,我又不是鸡。”

    我:“”

    我的无语换来了她得意的冷笑:“子夜凌晨?你开什么玩笑,那不正好是宫洺的上班时间么?怎么偷?跑到他办公室里,对他打个招呼说‘不好意思哦,我来偷你一个东西,你现在有空么’?”

    我:“你真精明。”

    顾里:“那当然。”

    我:“你不是鸡,你是鸡精。”

    顾里:“”

    当我们顺利地潜进了公司之后,我一路提在嗓子眼儿上的心,才算是重新掉回了肚子里。公司里黑灯瞎火的,一片死寂。我趁着这种安全的保护色,靠在墙上缓解刚刚跳在180的心跳和高血压。但顾里这个jian人,没等我缓过劲儿来,就噼里啪啦地把整个公司的灯都按亮了。我那胆小如鼠的心,就这么瞬间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特别是走廊的尽头,还悬挂着一副巨大的宫洺的照片,那是几年前宫洺出任《M.E》杂志主编的时候,那位以永远不变的络sai胡和他领口里永远戴着Hermes丝巾而著名的美国著名she影师拍摄的。

    我冲着顾里嘶哑地尖叫着,就像是一个刚刚把嗓子喊哑了的人在唱歌剧一样,“你疯了啊你!哪有偷东西像你们这么光明正大的啊,你是不是觉得你脚上那双像是报警器一样的高跟鞋和你那两幅眨眼时都能扇出风来的假睫毛还不够引人注目啊?你干脆去拿一瓶香槟过来‘砰’的一声打开,再顺手拨一个110把警察叫过来一起喝酒算了!活该你以前每次都被抓!”

    “这你就不懂了,”顾里回过头来,灯光下她的脸精致完美,毫发毕现,“以前的我年少,不懂事儿,没有累计足够的偷东西的经验,(我:)而现在的我,岂能同日而语。”

    “你别忘了古人唱过一首歌,‘今天的你我,怎样重复昨天的故事’。”我反唇相讥。

    “毛宁听到你把他称呼为古人,他会发短信对你表示感谢的。”站在一旁四处打量情况的顾源,回过头来插嘴。

    “林萧,你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性,偷东西有点儿技术含量好吗?我们把所有的灯都打开,那么如果这个时候有人进来,我们三个都是公司的员工,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在开一个紧急会议或者说临时需要回公司拿文件。否则,三个人黑灯瞎火的,凌晨五点跑到公司来干吗?除了偷东西还能是什么?”顾里看着我,用一种慈禧老太太一样的表情,冲我得意地阐述她的技术含量。

    “关着灯的话,可以说我们两个昨晚加班到深夜,现在正在偷情。”顾源无所谓地拿着一个杯子,走到茶水区域冲了杯咖啡喝。

    “那倒也可以。不过,”顾里伸出一根水晶指甲,指着我说,“那我们两个在偷情,这个女的在这儿干吗?”

    我:“”

    当顾里对着镜子稍微补了一下妆,然户为了等顾源喝完他的咖啡,她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翻完了当期的《周末画报》的那叠财富版。他们两个气定神闲的样子完全不像是贼,倒像是此刻正坐在加勒比海滩上晒着太阳度假的一对小情侣——是的,顾里连墨镜都戴上了,我感觉再过几分钟她会从包里拿出防晒霜来涂。

    当顾源喝完咖啡之后,他站起来,用低沉的声音说:“开始吧。”

    我扶着饮水机,手脚冰凉,琢磨着要不要扛起水桶把自己砸休克过去算了。

    当我这个穿着长乐路上淘来的廉价外套的小助理和这两个穿着Armani黑色亚麻套装的总监共同站在我们的顶头上司宫洺的办公室门口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他们两个为什么要带上我,顾里用她标准的黄鼠狼般的表情看着我,阴阳怪气儿的伸出另外一根水晶指甲,指着我的包说:“把进宫洺办公室的门禁卡交出来。”

    我一脸死灰,麻木地伸出手从包里掏我的工作卡。虽然我是公司里几乎级别算是最低的员工(如果把那些穿着公司拍照剩下来的损坏了的名牌贸易扫厕所的大妈和收发室里用Prada三年前的旧款公文包分装信件的大爷也算上,我可能勉强能站上金字塔的二楼),但是,我也是离权利中心最近的,工作时间,我离终极BOSS宫洺只有一步之遥,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靠近到能够数清楚她有几根眼睫毛的距离;下班时间,我和公司最重要的两个部门,财务部和广告部的两个顾氏总监吃喝拉撒厮混在一起。同时,NEIL即将进入公司法务部,我于是又是了一个掌握着重大权利的闺中密友()。

    此时此刻,呼风唤雨的顾源和顾里就站在这道大门前面无可奈何,只有我掌握着那句“芝麻开门”的通关密语。

    我把那张白色的硬质磁卡丢给顾里,像是包青天斩人时候丢出去的令牌——当然,斩的是我自己的头。

    当我帮他们两个打开了这扇看上去毫无防御力量的玻璃门之后。我站在门口死活不肯进去。我想,就算我抵御不了顾里的人身威胁,但是至少,我可以选择不参与他们的地域一日游。我看着他们两个目光沉重地坐在宫洺的电脑面前,电脑发出的白光照在他们两个配合默契的夫妻脸上,看上去他们两个和007里的间谍没有区别——只是他们耳朵上没有微型通信系统。后脖子上没有种植电脑芯片而已。顾里的水晶指甲按动鼠标和敲打键盘的滴答声仿佛定时炸弹的倒计时一样,听着让人心烦意乱。

    我站在门口,空旷的办公室在白森森的荧光灯下显得格外凄凉。尽管很多个夜晚,我也曾一个人留在公司加班,但是那时候,我并没有觉得有丝毫让人伤感的地方。因为每一个这样的夜晚,我知道我身后那扇玻璃门后,有一个在我心中代表着坚不可摧无所不能的天神的人,宫洺。虽然他并不和我说话,也不和我待在一个房间,但是我知道我并不孤单,我离他只有一个轻声呼唤的距离。当然,他也代表着无数名牌包包和媲美杂志模特的脸。但是在那些加班的夜晚里,他脱下了他那些修身剪裁的黑色西装,他穿着舒适温暖的毛衣赤脚或者穿着柔软拖鞋在长毛地毯上走动,他拿着咖啡杯出神的面容在咖啡热气里熏陶成一片让人沉醉的温柔男孩样,他深邃的眼眶里,滚动着让人信任和依赖的光芒。他接电话的声音在万籁俱寂的夜晚听起来像大提琴一样低沉动人。他烦恼的时候眉头皱起,想到什么解决办法的时候,又会轻轻地笑一笑,白色的牙齿像整齐的贝壳般发亮。

    突然一种难以描述的罪恶感涌上我的喉咙。那种感觉如同加班的深夜里,宫洺用他疲惫不堪却依然温柔动人的笑容,让我帮他倒一杯咖啡,他接过去的是ih,用信任的目光对我笑笑,用温热的声音对我说“谢谢”——而我在那杯咖啡里下了毒

    我被关门声打断了脑海里翻涌的念头,顾里拍拍我的肩膀,我回过头,她正好迎上我眼眶里用起来的泪水。

    以顾里那聪明过人的智商和她与我十几年的交情,她怎么肯能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于是,她什么都没说,和顾源交换了一个让我永远无法忘记的目光之后,他们两个拉着我,一言不发沉默离开了。

    ——无论多少年以后,当我想起他们两个那时的目光,都记忆犹新。那种目光……如果非要形容的话,就仿佛是经历了最残忍的血腥浩劫、人间炼狱之后,存活下来的人们望着地上成片的尸骸时的眼神,目光里满是新鲜淋漓的血气;充满悲痛、侥幸、怜悯、恐惧、茫然、绝望…

    离开的路上,我们三个都沉默着,不发一言。当然,我不想说话的原因肯定和他们两个不一样。

    我把头无力地靠在车窗边上,透过玻璃,看着渐渐在光线下苏醒过来的上海,这个前几分钟还沉睡在黑暗里的温柔的庞然大物,很快就会慢慢地拔地而起,舒展它金光闪闪的锋利背刺和带毒的爪牙,分秒滴答声里,它会一点一滴地变得勾魂夺魄、光怪陆离。不知道为什么,在大学毕业之前,我每一次想到上海,脑子里都是满溢的各种文艺小资腔调的形容词,我无时无刻不在自豪地向每一个人炫耀上海的别致和繁华、文艺与高贵。而现在,我每一次想到上海,脑子里都是一个浑身长满水泥钢筋和玻璃碎片的庞大怪物在不断吞噬食物的画面。它流淌着腥臭汁液的下颚,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咀嚼,因为有源源不断的人,前赴后继地奉献上自己迷失在这个金光涣散的时代里的灵魂和肉体——这就是这个怪兽的食物。

    路过人嘛广场上海美术馆的时候,我让顾里把车停下,我说我要到旁边的KFC的中式快餐店“东方既白”吃早餐,其实我并不饿,特别是进入《M.E》之后,我每天都活在Kitty对我的恶“weeatnothingbutpills”的教导之下,我怎么可能还会吃早餐这个玩意儿。我只是想躲开顾里,好好冷静一下。但是,我多年以来的最好朋友,怎么可能随我心意?她把车交给顾源,和我一起下了车。我知道她一定有很多事情想要和我说,但是她可能并不知道,我一定也不想听。

    我和她站在美术馆门口,等着红灯,我们彼此都没有说话,知道一声柔软而动人的呼唤。我们转过了头。美术馆门口,南湘的一头乌黑柔软的头发在夏日清晨的光线和微风里轻轻地飘动着,这对男人来说简直就是一面招**(图里那俩字咱看不出是什么…)。她穿着一件简单的男士款的白衬衣。随意开这几个口子,胸口的肌肤吹弹得破,没有化妆的脸清新的仿佛山谷里清晨刚刚绽放的一朵兰花,漆黑的瞳孔和睫毛,偷着一股雾蒙蒙的山墨感,更重要的是她穿了一条短的不能在短的裙子,微风不时地吹过她细腻白嫩的纤细大腿,时高时低的裙角,随时准备引发一场市中心的连环撞车事件。

    顾里瞄了瞄南湘这一身“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打扮,用她一贯杀人于无形的接触天赋,精准而简短地堆南湘进行了迎头一击:“这么早,上班啊?”

    我、南湘:“……”

    我们三个拿着从刚刚开门的星巴克里买来的咖啡(为此,顾里还在星巴克门口等了五分钟才等到他家开门,在等待的期间,我们当然提议过对面的KFC也有咖啡卖,顾里怎么会允许自己喝下这种她定义为“塑料杯子装的慢性毒药”的廉价玩意儿),坐在人民广场的绿地上。

    微风吹过我们的脸庞,带着夏日清晨渐渐上升的热度,却又不会炙人,恰到好处的温度让我们的脸显得红扑扑的,仿佛十八岁的少女。恍惚中,我甚至觉得回到了大学时代,我们四个坐在学校中央那块巨大的草地上,看着周围穿着昂贵牛仔裤的男生们冲我们吹口哨,看着我们的男朋友从远处走过来,手上提着为我们买的三明治和奶茶,头顶的蓝天翻涌着仿佛永远都花不完的年轻气盛和奢侈青春。那个时候我们不用因为手机一响就惊慌失措,那个时候顾里也远远没有现在这样理智完美得像一块冰冷的钢化玻璃。南湘的美纯粹而洁净,不会像现在这样,是一种因为神秘未知而产生的,没似潘多拉魔盒般的美感。而唐宛如依旧仿佛粉红色的美好云霞,围绕在我们的周围,她的美在于一种接近愚蠢的单纯,这种仿佛天生失去自我保护意识的单纯感,让她在我心里柔软而又可爱。

    我仰起头,眼睛里又涌起了一股泪水。耳边又想起那些怪兽吞噬食物的咔嚓声。

    一男一女提着两大袋子谁和豆浆朝我们走过来,那女的娇滴滴地冲男的撒娇,“哎呀,老公,你看,她们三个女的把我们的老位置给霸占了呀”

    我一听,就知道这女的完蛋了。

    那个男的不知死活地朝我们走过来,更不知死活地在我们三个脸上看了一圈,选择了顾里(……),他伸出手,指了指顾里。仿佛自己是中了3.6亿彩票的那个暴发户一样,歪了下嘴角,说:“你们三个,往边上挪一点,这是每天早晨我和我女朋友吃早饭的地方,你们新来的啊?懂不懂规矩啊?”

    顾里连战斗懒得站起来,这样的恶人,对他来说,坐着就行了,她转过头,用一种仿佛在看佐丹奴打着的收货框里堆满的套头衫一样的目光看了看面前这对男女,“有两种方法你可以选择,要买你就从你那个廉价的帆布口袋里面掏出我脚下这块绿地的土地所有权的房产证来给我看,要么你就掀起你的后腿沿着这个周围撒泡尿来把这块地圈起来。否则,你就提着你的水和豆浆,带着你的永和女友,给我滚远点。”

    每一场战斗都是这样的,结局一定是以顾里的胜利为结束。她永远是那个高举火炬笑傲江湖的胜利女神,她穿着雅典娜永远刺不穿的黄金铠甲,她随时可以原地复活HP/怒气值前满,她就是一个开了盾墙穿着太阳并毕业的装备70级的防御战士。

    那一对男女灰溜溜的背影,在我的目光里渐渐地走远,越来越小,缩成了大上海里随处可见的一粒灰尘——只是,再小的灰尘,吹进眼里还是会流出眼泪的。

    当我们喝完咖啡之后,顾里先离开了我们。她差不多到了要去上班的时间了,她习惯了这样的类似纽约曼哈顿的生物钟,她踩着高跟鞋往前面走的样子,像极了她当年毕业典礼上代表全年级金融院学生上台发言的那个背影——自信、狂妄、理智、冷漠、嗜血、高贵。

    看着顾理的背影,我沉默了很久,然后转过头,看着南湘说,说:“我想告诉你一个秘密,你能保证不对任何人说吗?”

    “当然,这么多年,我口风最紧。”南湘看着我,心不在焉。

    “包括顾理。”我看着她,认真的补充道。

    当我说完这一句之后,南湘的脸色渐渐凝重起来,他仿佛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程度远远超过了他的预想。他伸出手来握着我的手——这些年来,每次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我们彼此都有这样一个习惯性的动作。她看着我,点点头,“好,你说。”

    我深吸了一口气,将我心中那个一直挣扎的怪物放了出来,“那天我遇见了崇光。他没有死。”

    上海的早晨彻底苏醒了过来。炎热而赤辣的阳光,将南湘娇嫩如同花瓣的脸,照得一片惨白。

    而离我们不远处的淮海路高级写字楼里,顾理轻轻推开了公司的玻璃大门,他并不知道,自己刚刚推开了一扇通往灭顶之灾的门扉。

    我告别了南湘,往公司走去。快到楼下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是Kitty的短信,让我带两杯星巴克的榛果拿铁上楼。

    我端着两杯热气腾腾的超大杯榛果拿铁走进宫铭的办公室里,他看上去像是睡足了六个小时一样精力充沛。(他几乎每天都只睡四个小时,如果睡满六个小时,他就像是一节崭新的金霸王电池,如果睡满八个小时的话,他应该就要准备一下去参加2012年伦敦奥运会了——如果那个时侯地球还没有垮棚的话。)

    听见我推门的声音,宫铭回过头来,他在窗户透进来的金灿灿的阳光里冲我轻轻的笑了笑,他那双诱人的嘴唇仿佛涂了草莓酱般诱人而又鲜艳,他的牙齿整齐而又洁白,和电视里那些牙膏广告上的模特们不相上下。他今天没有穿西装,而是穿了一条灰白色的牛仔裤,上面有几个显然是精心打磨好的破洞,上身穿着一件纯白色的宽松大毛衣,很薄,在夏天冷气十足的公司里穿正好,他整个上身被毛衣上一根根细细长长的绒毛包裹着,让他看起来像一只高级宠物店里摆在橱窗里的安哥拉长毛兔,价值连城。他领口露出一小圈宝石蓝色的T恤领口,配着他腰上Gucci最新的宝石蓝皮带——他感觉上像是刚刚被人从《VOUGE》杂志第五页撕下来。

    我知道他今天的日程上没有任何正式的会议,所以他穿得这么休闲,而且他也没有像平时一样,把头发弄得精神抖擞,根根分明,他看起来像是刚刚从浴室里出来用吹风机吹完了头发一样,头发柔软蓬松的托着他那张又冷漠又动人的脸,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看起来像是大学一年级新生中那些炙手可热的校园准校草。而且他还在冲我笑,这可怎么得了。

    我看着眼前的宫铭,忧心忡忡,我吃不准他这是怎么了。我把咖啡放在桌子上,宫铭笑着对我说,“你把其中一杯送去给顾理吧。”我抬起头看了看宫铭,我感觉他被人下了药。

    我拿着一杯咖啡走出房间,往走廊另一头的顾理走去,路过Kitty的时候,我忍不住想问她宫铭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今天看起来就像一个海宝——就是那条在大街小巷无论冲着谁都竖起大拇指咧嘴傻笑的蓝色牙膏。我还没张口,Kitty就神秘兮兮的用他的水晶指甲抓住我,小声的说:“我觉得宫铭可能病了——精神病。”

    我拿着咖啡推开顾理办公室的门,令我意外的是,我没有看见他。我望着他办公室里空荡荡的椅子,问门口的蓝诀,“顾理人呢?”

    “去顾源办公室了。你找他有事儿啊?”蓝诀从他助理位置上站起来,礼貌而又温文尔雅的看着我微笑。他穿着一件笔挺的白色衬衣,因为工作的关系,袖口稍稍的挽起来露出漂亮的小手臂和同样漂亮的黑色Hermes手表。他黑漆漆的眼睛即使在空调房间里,看起来也一点儿都不干涩,湿漉漉的别提多动人了。我心里叹了口气,非常能够理解Neil那个小骚狐狸看见蓝诀时的感受,我们女孩子彼此之间最了解了。()

    “没事。”我把咖啡放在蓝诀桌子上,“宫主编让我送一杯咖啡过来给顾总监。他回来你告诉他是宫主编送的就行了。”

    “好的。”蓝诀冲我比了个“OK”的手势。

    我刚要转身离开,一斜眼,看见蓝诀椅子靠背上搭着的一件Chanel男装衬衣,我立刻转身立正,冲着蓝诀意味深长的问:“为什么Neil的衬衣会在这儿?”

    蓝诀一看就是个老实孩子,立刻慌了手脚,防御系统哗啦啦击垮了,“啊昨天我们看完电影,因为正好就在我家附近,太热了,他就到我家洗了个澡,我接了见我的T恤给他穿,他换下来的衬衣就忘在我家了我想带来公司,让顾理带给他”

    我看着面前的蓝诀,他此刻满脸通红,目光一片乱闪,仿佛受惊的小鹿。他其实完全可以不承认的,因为,虽然我心中百分百肯定这件Chanel衬衣就是Neil的,因为内地还买不到Chanel的男装,Neil上次去巴黎玩儿回来之后,穿着这件全球只有两件的衬衣在我面前显摆了好几天,他甚至做出了重大的牺牲:他连着两天穿了这件衬衣。

    但是蓝诀完全可以说是宫铭的衣服——我绝对相信宫洺有这个本事。如果他愿意,就算全球只有一件,那也肯定是穿在宫洺身上而不是Neil身上。但是蓝诀却选择了在我面前面红耳赤、支支吾吾,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Neil不曾偷。

    “我先走了。”我模仿着天桥上走台的模特那样,潇洒而做作的一个转身,心里充满了征服的喜悦,我终于理解了顾理在摧毁我的防御系统时的那种快意,我在喉咙里尖声笑道,“这事儿回头再再找你聊,还没完哦。”

    我回到我的办公室前面,这时,Kitty踩着高跟鞋走到我面前。手上拿着一叠文件,看着我,对我说,“刚刚宫洺给了我俩一个新的任务。”

    我身体里面的自动防御系统瞬间启动了,我说:“犯法吗?”我还停留在凌晨时顾里留下的阴影里。

    “当然不犯法,”Kitty冲我丢了一个不屑的表情,“犯法的事儿轮得到我们助理这种小角色来做么,你想的美!”

    我看着Kitty,彻底无语,我在想,到底是多么怪力乱神的力量,才能把一个纯真女孩儿内心的价值观扭曲成这样啊?

    我特别的愤怒,“他们也太看不起我们助理了!”

    Kitty看着我,一双眼睛在精致的烟熏妆容里散发着水墨般氤氲的美,他特别认真的说,“别说犯法了,至少能让我使用一下美色吧,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能够去配宫洺睡一觉!”

    我打吸一口气扶住了胸口,但一秒钟后我立刻把手放了下来,我被自己下意识的反应下到了,我看着Kitty,震惊地说:“难道你愿意牺牲自己,用陪宫洺睡一觉去换来自己的职位?”

    Kitty甩我一眼,像在看着一个神经病,“你疯了?我当然是用自己的职位去换来和宫洺睡一觉!”他闭着眼睛,仿佛幻想了一下,说,“能和宫洺睡一觉,让我去肯德基买炸鸡腿都行——当然,我绝对不穿他们的制服,我对腈纶面料过敏”

    我被震惊了,我看着Kitty,痛心疾首的骂道:“别作梦了,天上不可能掉馅儿饼,哪有这样的好事!”

    我们两个花痴女助理在接下来的十分钟里,对我们的上司进行了惊涛骇浪般的意淫,期间,宫洺还拿着他刚买的一个白色的咖啡杯,从我们身边经过,并且对我们投来了一个仿佛四月麦田间清亮的阳光般的笑容,我们也回了他一个如同三月探出墙头的红杏般粉嫩而热烈的目光,滚烫浓稠的目光在到达他那双峡谷般深邃的双眼之前,先绕去了他饱满宽阔的胸膛舔了三秒。

    宫洺走远了之后,我斜瞄了一眼满脸绯红的Kitty,说:“有点儿出息好么,你刚刚喉咙里那一声娇喘,都快被宫洺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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