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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在绿色和金色的阴霾中 乾神之歌 第三章 重返纽约(罗兰出示身份证)

    1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一,清晨的阳光洒遍了纽约城,仿佛杰克·钱伯斯没有死于这个世界,而埃蒂·迪恩也没有死于另一个世界;仿佛斯蒂芬·金也不曾躺在路易斯顿总医院的特别监护病房里,间或苏醒一阵又昏昏而眠;仿佛苏珊娜·迪恩并没有怀着悲伤独自坐在一辆空荡荡的古旧火车上,沿着古老而颠荡的轨道横越雷劈的黑暗荒漠,朝鬼魅之镇法蒂而去。原本,他们择选出了几个断破者,可以一路陪她到法蒂,但她请求他们允许她独自上路,他们便依从了她的意愿。她知道自己如果能大声哭出来会感觉好得多,但至今为止,她还做不到——她只能让一些任性的眼泪流淌下来,仿佛洒在荒漠中的无意义的阵雨——尽管,她隐隐直觉道:事情将远比她所知的更糟糕。

    操,那才不是一般的“感觉”哩,苏珊娜坐在火车上,望着黑暗崎岖的荒原,偶尔出现的村镇废墟——早在世界转换时,人们就弃之而去,这时,黛塔那鄙夷的叫嚣声从她内心深处蹿出来。你的直觉准得一塌糊涂,姑娘!你惟一无法回答的问题就是这个:到底是又高又丑的老男人还是年轻的小可爱先生现在去虚无之境和你男人会合了?

    “求求你了,不要。”她喃喃自语,“不要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上帝啊,我不能忍受再失去一人。”

    可是上帝仍然对她的祷告充耳不闻,杰克死了,黑暗塔也仍旧矗立在坎-卡无蕊的尽头,将阴影投在一百万多呼号的玫瑰之上,同样,热辣辣的夏日阳光普照纽约城,不管发生了什么。

    你可以赐我赞美上帝的祝辞吗?

    说谢啦。

    现在,有人对我大声喊出一声,阿门。

    2

    苔瑟宝慕夫人把她的车停在六十三街的斯毕笛公园(人行道上的广告牌上有一个穿盔戴甲的武士,坐在一辆卡迪拉克的驾驶座里,手中的长矛得意洋洋地伸出了前车窗),她和戴维在这里租过两间一年起租的小屋。他们的公寓就在附近,伊伦问罗兰是否愿意去她家梳洗一番……尽管她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并非真的迫切需要打理。她已经给他买了一条崭新的牛仔裤、一件带扣子的白衬衫——他把袖子卷到了肘弯处;她还买了梳子和一管喷发摩丝——这东西强力得很,所含分子或许更接近强力胶、而不是飞达力润滑油。当梳子把带有灰色头屑的头发从前额往后耙过一番后,她终于看清了这张混血气质、有棱有角的脸庞:有趣地融合了费拉德尔菲亚人和切罗基族人的容貌特征,但或许只是出自她的想象。装有欧丽莎的背袋再次挂在了他的肩头。他的枪,则卷在卡箍带里,也放进了背袋。他还用“老家岁月”的汗衫将它们遮盖起来。

    罗兰摇摇头,说:“很感激您的邀请,但我必须尽快办完事情,再回到属于我的地方。”他黯然地望了一眼人行道上急急匆匆的人流。“如果我还能属于什么地方的话。”

    “你可以在公寓里待上几天,好好休息一下,”她说,“我会留下来陪你。”你真是他妈的疯了,求求你理智些,她心里这样想着,却忍不住笑出来,“我的意思是,我知道你不会留下来的,但你需要知道我的邀请永远有效。”

    他点点头,“谢谢您,但还有一个女人需要我尽快回去。”这听上去不像真的,从他嘴里冒出来就更像是古怪之极的谎言。基于发生的这一切,他认为苏珊娜·迪恩急需蓟犁的罗兰重返她的生活,好比托儿所的看守妇巴不得在孩子们睡前的药瓶里加一点老鼠药。伊伦·苔瑟宝慕接受了,不管那是不是托词。她还有半条心焦虑难耐地想回到她丈夫身边。前一天晚上,她给他打了个电话(在距离汽车旅店一英里外的付费电话亭,以防万一),看起来,她终于再次赢得了戴维·西摩·苔瑟宝慕先生的一级关注。虽然和与罗兰相遇相比,戴维的关注无疑只能位居其次,但是上帝作证,聊胜于无。罗兰·德鄯很快就要从她的生命中消失,留下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开车向北,回她的家所在的新英格兰,尽她所能向丈夫解释发生的一切。还有半条心却在哀痛迫近的失落,但在刚刚过去的四十多个小时里,她已经经历了足够的冒险,足以让她品味余生,不是吗?同样,和罗兰有关的一切都似乎改变了。比方说,她似乎觉得世界比自己以往想象的更稀薄空洞。现实却变得更宽广。

    “好的。”她说,“你想先去四十六街和第二大道,对吗?”

    “是的。”苏珊娜没机会告诉他们米阿劫走了她们共享的婴孩之后的详情,但枪侠已经知道了有一栋高楼——埃蒂、杰克和苏珊娜都用“摩天大楼”这个词儿——正矗立在昔日的闲置地,泰特有限公司一定就在这栋大楼里面。“我们是否需要一辆出租车?”

    “你和毛茸茸的小朋友能不能走上十七个短短的、再加上两三条长一点的街区呢?这取决于你,但我不会介意舒坦一下腿脚。”

    罗兰不知道一个长街区有多长,或一个短街区有多短,但他乐于发现右臀的剧痛已经荡然无存了。现在轮到斯蒂芬·金来品尝那种痛楚,还有几根肋骨粉碎、脑右侧的撞伤。罗兰可不羡慕他得到了痛楚,那至少算是物归原主了。

    “我们走吧。”他说。

    3

    十五分钟后,他站在街边,仰望对面那栋巍峨高耸的黑色建筑物笔直戳向夏日的晴空,提防着下巴掉下来,也许会径直掉在胸前。这不是黑暗塔,不是他的黑暗塔,无论如何都不是(很多人在这栋摩天巨楼里工作,他对此并不惊讶——其中很多人都是罗兰历险记的读者——确切地说,这栋楼的名字是:第二哈马舍尔德①『注:①哈马舍尔德(1905—1961),瑞典政治家,于一九五三至一九六一年任联合国秘书长曾获一九六一年诺贝尔和平奖。』广场),但他毫不犹疑地相信:这正是黑暗塔在楔石世界里的对应象征物,正如玫瑰代表着一整片玫瑰地;他在很多场梦境中见过那片玫瑰地。

    他可以听到歌声从这里发出来,甚至飘盖于交通繁忙的街道喧哗声之上。身边的女人连呼三声他的名字,最后不得不扯了扯他的袖子才让他缓过神来。他扭头看向她——不情愿地——才发现她并没有在看街对面的大楼(她的出生地离曼哈顿只有一小时的车程,才不稀罕高楼大厦呢),而是马路这边的一处袖珍公园。她显得很愉悦。“这个小地方多漂亮呀?我以前大概从这个街角走过上百次,竟然直到现在才注意到这里!你看到小喷泉了吗?还有乌龟雕像?”

    他看到了。虽然苏珊娜没有告诉他们这些细节,罗兰却很清楚,她曾经来过这里——跟着米阿,无父母之女——还曾在湿漉漉的龟背旁的长凳上坐下来。他几乎能看到她坐在那里的模样。

    “我想走进去,”她有点怯怯地说,“我们能进去看看吗?有时间吗?”

    “可以。”他说着,跟着她走过了小铁门。

    4

    袖珍公园里极其祥和,但不算太安静。

    “你听见有人在唱歌吗?”苔瑟宝慕夫人问他,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什么地方的合唱团?”

    “赌你兜底的钱。”这话脱口而出后,罗兰当即后悔了。他是从埃蒂那里听来这句话的,如今说出口只能带来伤痛。他走向乌龟雕像,蹲下一膝,凑近了去看。乌龟嘴边脱落了一小块,留下一道缝隙,活像掉了一颗牙。龟背上有一道问号形状的刻纹,还刻上了淡淡的粉色小字。

    “写了什么?”她问,“关于一只乌龟,但我只能猜出这一点。”

    “‘看那宽宽乌龟脊’。”他不用看就知道答案。

    “什么意思?”

    罗兰站起来,“说来话长。我进去之后,你可以在这里等我一下吗?”他朝那栋高楼点了点头,黑色玻璃在阳光下莹莹闪光。

    “好的。”她说,“我等你。我只想坐在阳光下的长椅上,等着你。这感觉……很爽心。听上去是不是很疯狂?”

    “不,”他说,“伊伦,要是有什么不可靠的人上来和你说话——我认为这不太可能,因为这是个安全的地方,但也非常可能——你记住,只要,尽你一切可能集中精神,呼唤我。”

    一听这话,她的眼睛都瞪圆了。“你是说,超感觉?”

    他不知道超感觉是什么东西,但这不妨碍他明白她的意思,便点了头。

    “你听得见?听得见我?”

    他不能保证一定能听见。这栋大楼可能装有某种屏蔽装置,就好像坎-托阿们戴的“思想帽”,那样的话,就不太可能听见她的呼唤了。

    “我会的。而且,如我所说,不太会有麻烦的。这个地方很安全。”

    她看了一眼乌龟雕塑,龟背溅闪着喷泉之水。“很安全,不是吗?”她笑起来,又顿住了,“你会回来的,是不是?你不会把我丢在这里,连……”她一耸单肩。这个小动作让她看来非常年轻。“连一声再见都不说?”

    “此生绝无不告而别之事。而且我要在那座塔楼里办的事不会耽搁太久的。”事实上,连“办事”都谈不上……除非,目前泰特公司的经营者有事找他。“我们还有一个地方要去,到了那里我和奥伊才会和你告别。”

    “好的。”说着,她在长凳上坐下来,貉獭也在她脚边坐下。长凳靠近喷泉的这头有点潮湿,而她还穿着一条新买的长裤(就是在给罗兰买新衬衫和牛仔裤的店里火速购来的),但她觉得这没关系。在这样一个温暖、灿烂的夏日,长裤很快就会干透了,而且她觉得很想靠近这只乌龟雕像。一边聆听甜美的歌声,一边研究一下它那双又小又黑、仿佛永恒般的眼睛——她想那必定非常宁静。宁静,她通常不太会把这个词儿和纽约联系在一起,但这里确实是个“非纽约”的小角落,令人感觉无尽的安详和平和。她想,以后可以带戴维来这里,也许他坐在这条长凳上听她讲述失踪三天里的奇遇记就不会觉得她疯了。或是疯过头了。

    罗兰转身走了,步履轻盈——仿佛这个男人可以数日、数周这样走下去,决不会乱了步调。我可不想让他跟着我,她突然产生这样的念头,不禁打了个寒战。他出了铁门,就要走上人行道时,又折回来,走到她面前。他念了一段歌词。

    看那宽宽乌龟脊!

    龟壳撑起了大地。

    思想迟缓却善良;

    世上万人心里装。

    誓言在它背上立,

    洞悉世情却不帮。

    爱大海也爱大地,

    甚至小儿就像我。

    说完他便走了,脚步轻盈利落,头也不回。她坐在长凳上,望着他和别人一样等在红绿灯前,绿灯亮了,又和他们一起穿过马路,皮质背袋挎在他肩膀上,随着脚步轻轻撞着他的臀。她看着他走上第二哈马舍尔德广场门前的台阶,随后,身影消失在里面。她往后一靠,闭上了双眼,倾听那美妙的歌咏声息。听着听着,她突然意识到,歌声中至少有两个词正是她名字里有的。

    5

    在罗兰看来,洪流般的乡民正源源不断地涌向这栋建筑物,但这只是常年逗留于荒无人烟的废弃之地的人才会有的想法。现在是十点三刻,若是他八点三刻、也就是人们抓紧时间准点上班时来到这里,必会惊骇之极——那才是人形洪流。可现在,大多数人都已经坐在办公室、或者说小隔板划分的小方格里,制造并交换着数据信息或文件资料。

    大堂的玻璃窗透明之极,几乎有两层楼那么高、甚至三层!因而,大堂里亮堂堂的,光线充足,他步入其中时,自埃蒂在喜悦村的街边倒下那一瞬间开始积累的悲哀终于悄然滑走了。在这里,歌咏声愈加嘹亮可辨,那不是一般合唱团、而是庞大的唱诗班所为。他放眼望去,便明白并非只有他一人听到了这歌咏。街上的人们原本都低着头急匆匆往前赶,可现在看来都掉了魂一般恍恍惚惚,仿佛他们刻意躲避,不去欣赏献给他们的这一天所显现的精巧而脆弱的美好;枪侠在此敏感地体会到惊人的兆示,欣然领受这如荒漠清泉一般沁人心脾的美好,但那些人却颇为无助地一无所知。

    仿佛走在梦里,罗兰在玫瑰红色大理石地板上飘然而行,聆听到脚下的靴子踩出的清脆回音,也聆听着背袋中的欧丽莎轻叩密谈般的声响。他心想:在这里工作的人们会希望在这里生活。他们也许不曾意识到这一点,但他们的确如此期待。在这里工作的人们会找各种理由工作到很晚。他们都会享有长久而富饶的生命。

    在这间高挑明亮、回荡着脚步声的大厅的正中央,昂贵的大瑰石地板到了尽头,让步于一小方朴实无华的深黑泥土。这方土地的四周用酒红色的丝绒绳索围绕起来,但罗兰知道,即便是这些丝绒绳子也不必存现于此。没有人会跨越边界,没有人会侵犯这方小小的花园,哪怕一个打算自取灭亡的坎-托阿也不敢为了博点声名就冒死前进。这是一片神圣的土地。有三株矮小的阔叶树,自从他离开蓟犁之后就再也不曾见过这种植物,他相信蓟犁的人给它取了名字:白火焰花;当然,在这个世界里的名字也许不一样。虽然还有一些别的植物,但只有这一种最重要。

    在方形小花园的中心点,是一株玫瑰,就那么一株。

    这不可能是移植过来的;罗兰一眼就看出来了。不。它的位置和一九七七年时一模一样,他现在所站立之处也正是当年的空地,堆满了垃圾和碎砖块的一片地里,只有一块大牌子标出“龟湾豪华住宅区”,由米尔斯建筑公司和索姆布拉房地产公司联合承建。可现在耸立于此处的是这栋大楼,总共一百层,并且将玫瑰围绕在其中。这里经营什么产业都无关紧要,不过是次要目的。

    第二哈马舍尔德广场,是一处圣地。

    6

    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罗兰猛然旋身,以警觉的眼光看去。是他自己先惊慌起来。这么多年来——也许自他十八岁之后——从没有人可以如此悄无声息地走近他、还拍拍他的肩膀,而他却什么都没发现。况且,地板是大理石质的,他理当早就——

    走近他身后的这位年轻(并且极其美丽)的女士显然被他突然的反应吓了一跳,但他意欲反扳来者双肩的手却停顿在空中,又顺势合拢拍了一声,声音在高高的天花板下回响,那天花板高得就像是在剌德的摇篮。这位女士有一双大大的绿眼睛,透着机警,他绝对相信眼神中毫无恶意,但这依然很令他惊诧,他竟然没有听到一丝动静——

    他低头瞥一眼女士脚上的鞋子,便大约明白了一半。她穿的那种鞋他从没见过,厚厚的鞋底似乎是用泡沫做的,鞋面和鞋帮似乎都是帆布的。这双鞋走在坚硬的地面上,几乎可以和鹿皮鞋相媲美。至于这位女士——

    当他端详起她的容貌,不禁产生双重的确定感:第一,用卡拉·布林·斯特吉斯人的俗语来说,他觉得“看得出她上哪条船”,意思便是:似曾相识;其次,他从她脸上看出来:在这个世界、这个特殊的楔石世界里,枪侠也是一支特殊的种族,而她正好遇上了其中一员。

    还有什么地方比看得到这朵玫瑰的这地方更适于这种不期而遇呢?

    “我在您的脸上看得到您的父亲,但不太确定他的名字,”罗兰低声说,“告诉我他是谁,请求您。”

    女士一笑,罗兰差一点就能想起她父辈的姓氏了。可话到嘴边又不见了,这种事情经常发生:记忆是很害羞的。“您从未见过他……尽管我可以理解您为什么认为和他相识。我会告诉您的,如果您愿意,但现在我要带您上楼,德鄯先生。有人想……”她看起来很自觉,似乎有人已经指导她该使用哪个特定的词汇,而她恰好觉得那个词儿很好笑。笑容在她的嘴角泛起,碧绿的大眼睛妩媚地挑上去;这表情好像在说,要是有人对我开了个玩笑,那就不妨乐乐吧。“……有人想和你聊聊。”她说完了。

    “好的。”他说。

    她轻轻地碰触了一下他的肩,示意他在原地停留片刻,“我奉命确保您读过光束花园的符示,”她说,“您愿意吗?”

    罗兰的回答听上去干巴巴的,却仍然带了一丝歉意。“只要能读,我当然愿意,但一直以来我都看不太懂你们的文字,虽然我一到这边就能说出话来。”

    “我认为您可以读懂这个,”她说,“试试看。”接着,她又轻触他的肩头,指示他转过身,面对大堂中央的那小块方土——那可不是用小推车从什么富饶的花园里搬运来的泥土,他当然知道,那是这地方切实存在的泥土,也许曾被耕种过,但除此之外就没有任何别的改变。

    他看着花园中挂着的一块黄铜标牌,一开始,他看不出什么门道,就和任何商店橱窗上的文字、或是“杂志”封面上的字符没啥两样。他想说明这种情况,并要求这位面善的女士替他念出来,就在这当口,字符变幻了,变成了蓟犁的高等语。于是,他能读懂上面写了什么,轻而易举。读完了之后,黄铜牌上的文字又变回了原样。

    “有趣的小把戏。”他说,“它是否能对我的思绪作出反应?”

    她笑了——双唇上覆盖着粉色糖果状的东西——又点点头。“是的。如果你是犹太人,你就会看到希伯来文。如果你是俄国人,看到的就会是西里尔字母。”

    “当真?”

    “当真。”

    大堂又开始惯有的律动……除了一点,罗兰明白,这地方的律动决不会在别的商务大楼里出现。那些住在雷劈的人饱受小病之苦,小到身上的疖子、脓包、头痛、耳鸣;到了最后,他们还会死于重患,诸如疯长的癌症,就在他们吃饭的时候,癌细胞也在吞噬神经,好像在体内发动一场局部战争。这里却恰恰相反:充满健康、和谐、善愿和宽容。准确地来说,这些乡民听不见玫瑰在歌唱,但他们也不需要听到。他们都是幸运儿,他们在某种层面上都意识到了这一点……这才是最幸运之处。他观望着他们从被称为“电梯间”的上上下下的小铁盒子里进进出出,轻快地迈着步子,手里的袋子和身上的背包也轻盈地前后摆动,他们带着各自的装备和军备从这个门进、从那个门出,但没有一个人的线路是完全笔直的。虽然只有少数几人朝这里、她所说的“光束花园”而来,但甚至那些明明不朝这里来的人们也会朝这个方向多走几步,好像被吸铁石吸引了一般。要是有人企图伤害这朵玫瑰呢?罗兰看到电梯外的小桌子旁坐着一名看守,但他又肥又老。这也不要紧。如果有人带着侵犯之意前来,这个大厅里的每个人都会听到头脑深处响起一阵警觉的尖叫声,那刺耳而带有强迫指令般的声音就像是犬类严格听从的警哨。他们会不约而同地涌向那名玫瑰刺客。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对自己的安危浑然不顾。那朵玫瑰自空地垃圾和野草中生长出来,便拥有自我保护的能力(或者说,至少也能吸引来那些能够保护它的人),这一点也是从未改变过。

    “德鄯先生?现在,您准备好了上楼吗?”

    “是的,”他说,“请您带路。”

    7

    就当他们等电梯的时候,罗兰终于找到了和这位女士的面容相匹配的回忆。也许,因为他刚好看到了她的侧面、尤其是颧骨的形状。他想起埃蒂跟他描述过和凯文·塔尔的对话,那是在杰克·安多里尼和乔治·比昂迪离开曼哈顿心灵餐厅之后的事情。塔尔一直在说他老朋友的家族。他们总是吹嘘个不停,说他们拥有全纽约最独特的法定笺头,大概全美国也找不出第二家了。信头上简简单单的写着“深纽”。

    “你是不是亚伦·深纽先生的女儿?”他问她。“当然不是,你这么年轻。是他的孙女?”

    她的笑容消退了。“亚伦膝下无子,德鄯先生。我是他哥哥的孙女,但我的父母和祖父都死得早。亚瑞才是抚养我长大的人。”

    “你这么叫他吗?亚瑞?”罗兰欢喜地问。

    “小时候是这么叫他,这么说不过是习惯了。”她伸出手,再次微笑起来,“南希·深纽。我真的非常高兴能见到您。有一点害怕,但很高兴。”

    罗兰握住她的手,马马虎虎地摇了一下,与其说是握手倒不如说是碰了碰手掌心。接着,他采用了更有感觉的礼仪(他从小耳濡目染,能够领会的一种),握起拳头抵在前额上,并屈下一膝。“愿天长夜爽,南希·深纽。”

    她的笑纹更深了,最后忍不住露齿一笑,“也愿您收成加倍,蓟犁的罗兰!愿您能双倍享受。”

    电梯下来了,他们走进去,并上升至九十九层。

    8

    电梯门一开,露出一间宽阔的大厅。地板上铺着粉色朦胧的地毯,恰到好处地掩映着玫瑰特有的光晕。就在“电梯间”门的正对面有一道玻璃门,上面标着“泰特有限公司”的字样。门后,罗兰又看到一间小厅,一个女人坐在书桌旁,显然是在自言自语。大厅的右门附近,有两个男子穿着西装。他们正在闲聊,双手插在口袋里,貌似十分悠闲,但罗兰看出他们并非如此,而且他们带着武器。他们身上的西装剪裁精良,但一贯对寻找枪支踪影十分谙熟的人总能找到它,只要对方有枪在身。那两个男子大概在门厅前起码聊了一个多小时,或许都超过两个小时了(即便是精英强将,也很难保持更长时间的全神警惕),只要电梯门一开,他们就装作在聊天,实际上随时准备行动——只要有任何不对劲的征兆。罗兰敢打包票是这么回事儿。

    但他没多看他们一眼。只要他确定他们是什么人就可以了,他一出电梯门就朝应该期待的物事望去。那是一幅黑白图片,挂在他左手边的墙上。那是一张约五英尺长、三英尺宽的照片(他原本以为这个词儿该读成:炸扁),周边围着精巧的相框,边缘完美地嵌入墙面里,仿佛探进非自然的、静止的、现实世界里的黑洞。三个男人都穿着牛仔裤、衬衫的领口敞开着,并排坐在围栏最高的一条栅栏上,靴子则抵在最低的一条栅栏上。罗兰不禁要想,自己曾看过多少次这样的景象啊!——或是牛仔、或是羊倌,就这样坐观一群烈性的野马,看着它们被烙印、被买卖、或是被阉割、被肢解?又有多少次,他也这么坐着?有时候身边还有老泰特成员的陪伴——库斯伯特、阿兰和杰米——他们会坐在他两边,就像约翰·卡伦和亚伦·深纽分坐在一个黑皮肤男人的两边,中间这人还戴着金边眼镜,留着白色小胡子。回忆只能让他疼痛,还不止是心疼,他胃里一阵痉挛,心跳加速。照片留住了这三人开怀大笑的瞬间,结果便呈现出某种永恒的完美,这样的瞬间是如此稀少而珍贵——人们乐于在那里、乐于袒露真我。

    “公司创建人。”南希在一旁说道,听来既欣慰又悲伤。“这张照片拍摄于一九八六年,施工场地正在公休,那是在新墨西哥州的陶斯小镇。三个城市大男孩在牛仔乡村,不如这么说吧。是不是栩栩如生?”

    “您说得很对。”罗兰说。

    “三个人您都认识吗?”

    罗兰点点头。他都认得,没错,但他从未见过莫斯·卡佛,也就是坐在中间的黑人。他是丹·霍姆斯的合作伙伴,也是奥黛塔·霍姆斯的教父。照片里的卡佛看似七十多岁,健康,精力充沛,但一九八六年的时候他实际上都快八十岁了。甚至可能八十五。罗兰提醒自己说,当然了,这里有一张王牌:就在这栋大楼的大厅里,他刚刚见识了那朵玫瑰。玫瑰好比活力之源,不亚于街对面的袖珍公园里的乌龟雕像象征的真正的马图林,但他有否想过这朵玫瑰含有某种福祉?是的,他觉得有。某种神奇的治愈功效?是的,他觉得有。那他是否相信自一九七七年至拍摄照片时的一九八六年间,亚伦·深纽的这九年生命意味着纯贞世界对老年人的药物理疗成果卓越?不,他不这么想。这三人——卡佛、卡伦和深纽——几乎是神奇地走到一起,在他们的老年岁月里不惜一切为捍卫玫瑰的安危而战。枪侠完全相信,他们的这段故事值得大书特书,很可能将是一部令人振奋的精彩之作。罗兰所信,其实很简单:一切只因玫瑰表露了感激之情。

    “他们什么时候逝世的?”罗兰问南希·深纽。

    “约翰·卡伦最先走的,是在一九八九年。”她说,“死于枪伤。他在医院里挣扎了二十个小时,时间很长,足够和每个人道别。当时他在纽约参加年会。根据纽约警方的说法,一场街头斗殴失控引发了这场悲剧。但我们相信他是被谋杀的,凶手是索姆布拉或北方电子公司雇佣的杀手。也许是个坎-托阿。以前也有过类似刺杀,但都失败了。”

    “索姆布拉和北方电子都一样,”罗兰说,“他们都是血王在这个世界里的佣人。”

    “我们知道。”她说着,指向照片左边的男人,她和他极其相像。“亚伦叔叔活到一九九二年。您是何时遇到他的……一九七七年?”

    “是的。”

    “一九七七年的时候,谁也不相信他能活那么久。”

    “也是血王的手下杀了他吗?”

    “不,是癌症复发。他死在自己的床上。我在他身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告诉罗兰我们尽力了’。因此我要将这话转告给您。”

    “谢谢您。”罗兰听见自己艰涩的语音,希望南希能将之误解为简慢。很多人为了他尽心到死,难道不是吗?太多人了,从苏珊·德尔伽朵开始、从那么多年前开始。

    “您没事儿吧?”她轻柔地问道,言语中透露出一丝同情。

    “没事的。”他答,“我很好。那么莫斯·卡佛呢?他何时去世的?”

    她一扬眉,笑了。

    “难道——?”

    “您自己去瞧吧!”

    她指向玻璃门。这时,从里面走出两个人,他们经过书桌边显然在自言自语的女人,径直向他们迎来。消瘦的老者一头蓬松欲飞的白发,连眉毛都是同样的白色。他的肤色很深,但扶着他手臂的女人的肤色则显得更黑。他很高大——若不是驼背减去了几分,差不多就有六英尺三英寸——然而那女人就更高挑了,至少六英尺六英寸。她的容貌不算美丽,但带一种野性的飒爽。这是一张勇士的脸孔。

    枪侠的脸孔。

    9

    如果莫斯·卡佛还能挺直腰板,就能跟罗兰平视。而现在,卡佛得微微仰起头来,可他还在一个劲地点头,小鸟啄米似的。看起来,他已经无法弯下脖颈;关节病症将僵硬的脖子锁住了。眼睛的颜色是棕色,可眼白部分浑浊得很,以至于很难分清瞳孔的边界,但无论如何,他那副金边眼镜后面充盈了喜悦的笑意。他还留着那撮小白胡子。

    “蓟犁的罗兰!”他说,“先生,我是多么渴望见到您呀!就为了这个我才能在约翰和亚伦死后还活了这么久。放开我,就一分钟,玛丽安,放开!有些事情我必须亲手做!”

    玛丽安·卡佛松了手,并看向罗兰。他没有用意念去聆听到她的思绪,也不需要那么做;她想对他说什么早就写在脸上了:要是他摔倒了,请您一定扶住他,先生!

    可是这个男人,苏珊娜称之为莫斯叔叔的男人并没有跌倒。他抬起节瘤凸起、饱受关节痛折磨的老拳头,抬到前额,又弯曲了右膝,将自身重量完全托付给颤颤巍巍的右腿。“向最后的枪侠致敬,走出蓟犁的罗兰·德鄯,斯蒂文之子,亚瑟·艾尔德之嫡系传人。我,我们自称玫瑰的卡-泰特的最后一员,在此向您致敬。”

    罗兰再次以拳触额,却不止是屈膝行礼,而是跪了下来。“向您致敬,莫斯叔叔,苏珊娜的教父,玫瑰的卡-泰特的首领,我全心全意向您致敬。”

    “谢谢您。”老人说着,像个孩子般朗朗大笑。“我们终于在玫瑰之屋里相见了!曾经可能是玫瑰之墓呀!哈!快告诉我,我们没有把它变成玫瑰之墓!好不好?”

    “绝不是玫瑰之墓,因为那么说就将是谎言。”

    “说对了!”老人高声一喊,又发出那种豪爽的笑声。“可我乐得都忘礼数了,枪侠。站在我身边的这位俊美女郎,您若把她当作我的孙女也很自然,因为她出生时我都已经七十多岁了,也就是一九六九年,但事实上——”罗兰听出他那浓重的口音,但是是霎,就像是这样——“生命里的好事情总是来得晚,而孩子”——哈子——“就是其中之一,在我看来。我说了这么大一串,就为了告诉您,这是我女儿,玛丽安·奥黛塔·卡佛,自从我于一九九七年、也就是九十八岁退休之后,就由她担任泰特公司的总裁。罗兰,你说,那些乡巴佬要是知道这家价值一百亿美元的大企业是由一个黑鬼操控的,会不会吓得目瞪口呆?”老人越说越兴奋,越说越高兴,口音也就越来越重,到了最后,罗兰听到的几乎是:乡布佬么知叠家介值乙百亿美德达切斯尤果黑龟策动……

    “别这样,爸爸,”他身边的高个儿女人说道。她的语气很和蔼,但有种不容反驳的威严。“要是再这样激动,你戴的心脏监控器就要报警了,而且这位先生的时间不多。”

    “她都快把我管死了!”老人气呼呼地高叫一嗓子,同时,又微微扭过来,趁女儿看不见,冲着罗兰狡黠地一眨眼。

    老人,就当她不知道你的小动作吧。罗兰心想着,尽管难以从悲伤中自拔,也还是被卡佛逗乐了。就当她这么多年都没看过吧——说实话吧。

    这时,玛丽安·卡佛却说:“我们稍过一会儿再和您闲聊,罗兰,首先,我需要看到一些东西。”

    “根本不需要!”老人打断了女儿,话里的气愤似乎都要炸开了。“压根儿不需要,你心里很清楚!难道我养大的是个大笨蛋?”

    “他的话很可能完全正确,”玛丽安接着说,“但总是要以防——”

    “——请不用多做解释。”枪侠说,“是啊,这是一条好规矩。你想看什么?什么才能让你相信,我自称罗兰所言属实?”

    “您的枪。”她说。

    罗兰当即从皮质背袋里取出那件“老家岁月”汗衫,再取出藏在下面的枪。他将裹在外面的卡箍带解开,拔出白檀木枪把的左轮手枪。他听到玛丽安倒吸一口冷气,敬畏之意溢于言表,便假装没注意到。眼角的余光还告诉他,那两个穿着笔挺西装的守卫兵也被吸引而来,眼睛都瞪圆了。

    “你看见啰!”莫斯·卡佛大叫大喊,“啊,这里的每个人都看见了!哦,上帝啊!以后都能对你们的孙儿们说,你亲眼见到了石中剑,亚瑟王之剑,就是一回事儿!”

    罗兰将他父亲传给他的左轮枪递给了玛丽安。他明白,她需要亲手触摸才能确认他的身份,只有这样,才会带领他通往泰特公司的腹地(若是弄错了人,后果自然不堪设想),可是,这一时刻到来时,她却好像难以胜任了。玛丽安迟疑了片刻,终于镇定下来,接过了枪,当她亲手感到它的沉重时,不由得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她小心翼翼地,不让手指靠近扳机,再抬起枪把,凑近了去看,终于,视线落在靠近枪口的地方,正是细妙的蔓叶图案:

    附图:424

    “德鄯先生,您能否告诉我,这有什么意味?”她问他。

    “可以,”他说,“如果您愿意,可以叫我罗兰。”

    “既然您这样请求,我当然愿意。”

    “这是亚瑟的标志,”他说着,也看向这图案,“是他的墓门上惟一的图案。是他作为首领的标志,意味着:白界。”

    老人也伸出颤抖不已的双手,静默无言,却透露着难耐的心焦。

    “上膛了吗?”她问罗兰,却不等罗兰开口就说,“当然,当然上膛了。”

    “给他吧。”罗兰说。

    玛丽安似乎有点犹豫,两名守卫兵更是面露怀疑之色,但莫斯叔叔还是不依不饶地向这支寡妇制造者伸着手,罗兰点点头。女人很不情愿地将枪递给她父亲。老人接过来,两只手握着,他随后的动作让枪侠既惊骇又温暖:老人用皱痕累累的双唇亲吻了枪管。

    “味道怎么样?”罗兰的问话里似有真诚的好奇。

    “岁月,枪侠,”莫斯·卡佛答道,“我品尝到了。”他这才将枪递还给女人,枪把在前。

    她再亲手把枪还给罗兰,能摆脱它那死气沉沉、足以致命的沉重感,她似乎很高兴,于是,罗兰再次将枪裹进子弹箍带里。

    “来吧,”她说,“虽然我们时间紧张,但总该庆贺,在您的悲伤所能允许的范围内。”

    “阿门!”老人说着拍拍罗兰的肩膀。“她还活着,我的奥黛塔——你大概叫她苏珊娜吧。还有她在。我想你听到这话会很高兴,先生。”

    罗兰确实很高兴,他点头称谢。

    “现在,请进来吧,罗兰,”玛丽安·卡佛说道,“欢迎来到我们这里,因为这也是属于您的,而且,我们都知道,您很可能不会再次光临这里了。”

    10

    玛丽安·卡佛的办公室在九十九层的西北角。这里的大玻璃门窗上没有一丝拼贴的痕迹,也不见任何支柱或框架,这情景让罗兰叹为观止。站在这里凭窗远眺,就好像悬在半空中,迫近天际线的感觉真是无可比拟。但有一样景物罗兰以前见过,因为他认出了那巨大的悬索桥、还有两边高高的塔楼。他当然认得出这座桥,因为他们差点儿因此死在另一个世界。那时候,杰克被绑架了,被盖舍带去见滴答老人。那是在剌德城,正是它最为活跃繁盛的时代。

    “你们就把这里称为纽约吗?”他问,“你们,是吗?”

    “是的。”南希·深纽答。

    “那座桥,那桥下面呢?”

    “乔治·华盛顿特区,”玛丽安·卡佛接口说道,“当地人会简称GWB。”

    也就是说,不止是那座将他们带往剌德城的大桥、还有旁边那片地——卡拉汉神父就曾沿着那片地走出了纽约,开始了他四处流浪的岁月。罗兰都记得很清楚,非常清楚。

    “你们想来点什么提神的吗?”南希问。

    他先是说不,又好好反省了一下,发现自己确实头晕目眩,便改了主意。是的,当他需要提神醒脑时,确实有些东西很管用。“茶,如果你们有的话,”他说,“热的浓茶,配糖或蜜。可以吗?”

    “当然,”玛丽安说着,摁下桌上的一个按键。她对着罗兰看不到的什么人说起话来,于是,他顿时明白了——外面办公室里那个明摆着在自言自语的女人在干什么。

    帮罗兰点完热茶和三明治(先前罗兰总以为那叫“杀名字”)后,玛丽安倾身向前,盯住罗兰的眼睛。“罗兰,我们终于在纽约相见了,这是我所期待的,但我们在这里的时间并非……并非是至关重要的。我估计,你知道为什么。”

    枪侠想了想,便点了头。一件需要谨慎对待的小事,而这些年来他已经在本性中铸就了某种程度的谨慎。还有些人——阿兰·琼斯算一个,杰米·德卡力算第二——天生就擅长此道,但罗兰的本性并非如此,而更倾向于先开枪、后提问。

    “南希跟我说了,您已经读过光束花园里的饰板,”玛丽安接着说,“您——”

    “光束花园,哦,我的上——帝啊!”莫斯·卡佛插了一嘴。刚才沿着过道走进女儿办公室时,他不知从哪里捡起一根拐杖,下端有仿造的大象脚,现在,他一边说着话,一边拄着它重重地往昂贵的地毯上砸,以此加重语气。玛丽安颇有忍耐之心地看着他,“得说是上帝炸弹呀!”

    “我父亲最近和楼下布道的哈里根神父交上了朋友,但我的生活并不关心那份友情,”玛丽安说着,叹了口气,“不去管他啦。罗兰,你读过符示了,是吗?”

    他点点头。南希用的字眼不一样——符号,或是符识——但他明白,两人说的是同一样东西。“字母变幻成了高等语,所以我可以读懂。”

    “那么,它说了什么?”

    “泰特有限公司谨致哀悼,追忆爱德华·堪特·迪恩,及约翰·杰克·钱伯斯,”他停了一下,再说,“接着还说‘卡姆-啊-卡姆-玛,普瑞-托伊,甘-德拉,’用你们的话来说,就是:白覆红,神旨永存。”

    “我们看到的是:善良压倒邪恶,这是上帝的旨意。”玛丽安说。

    “赞美上帝!”莫斯·卡佛说着,又用拐杖重重杵了一下地毯。“愿纯贞世界兴起!”

    敷衍的敲门声传来,外面办公室里的女人走了进来,手中端着托盘。罗兰着迷地看着她唇前悬挂着的一粒黑色小球,还连着一根细细的黑色电线,另一端消隐在她的头发里。显然是某种远距离通话工具。南希·深纽和玛丽安·卡佛帮着她端下冒着腾腾热气的茶杯和咖啡杯、盛着糖和蜜的小碗,还有一小罐奶油。盘子里还盛着三明治。罗兰登时感到饿了。他想起地面上的朋友们——他们没有“杀名字”可以吃——伊伦·苔瑟宝慕也没得吃,她一定还坐在街对面的小公园里,耐心地等着他。每个想法都理应泯灭他的食欲,但肚子再一次咕隆咕隆地发出不雅的声响。人类体内的某些部分是不讲良心道德的,他从孩提时代起就应该明白这个事实。他拿起一块“杀名字”,又往茶杯里舀了满满一勺糖,接着又倒了点蜂蜜以调味。他本可以尽快结束这里的事情,再尽可能迅速地下去找伊伦,可他却……

    “愿你满意,先生,”莫斯·卡佛说着,端起咖啡杯吹了吹。“唇齿留香,精神百倍,来哦!”

    “爸爸和我在蒙塔克角有一栋房子,”玛丽安说着,往咖啡杯里倒了些奶,“上个星期我们都待在那里。星期六下午五点十五分左右,我接到一个电话,是这里的保安打来的。他们受雇于哈马舍尔德广场协会,但是泰特公司向他们提供了一大笔红利,所以我们才能知道……一些有趣的事情,让我这么说吧……一旦发生了什么特殊情况,我们立刻就能知道。六月十九日前夕,我们以非同一般的兴趣密切关注底楼大堂中的符示,罗兰,关注它的每条信息。差不多就是五点差一刻的时候,它显示出的文字是:泰特公司谨向光束家族致以崇高敬意,并深切怀念蓟犁,您会对此感到惊讶吗?”

    罗兰思忖片刻,啜饮蜜茶(又浓又烫又甜),再摇了摇头说,“不会。”

    她再向前凑近一点,两眼放光。“为什么您会这么回答?”

    “因为在星期六下午四点到五点之间,凡事都还不能确定。哪怕断破者们已经不再破坏光束,但在确保斯蒂芬·金安然无恙之前,一切都还无法定论。”他环视他们几个,接着说,“你们知道断破者吗?”

    玛丽安点了头。“详情不太清楚,但我们知道他们一直作用于光束,但现在光束已经安全了,并且创伤程度还不至于太糟,也就是说,不至于无法修复。”她又犹豫了一下,“我们也得知了您遭受的损失。双重的损失。罗兰,我们对此非常难过。”

    “那两个孩子已经安然到达耶稣的怀抱了。”玛丽安的父亲这样说,“就算他们没在那儿,也会双双在虚无之境作伴。”

    罗兰点点头,很愿意相信这话,并道了谢。随后他转向玛丽安。“作家的情况很险。他受伤了,伤得很重。杰克为了救他牺牲了自己。他将自己的身躯置于金和货车之间,明知道那辆车会夺走他的命。”

    “金会活下来的,”南希说,“他也会继续写作。我们对此很有把握。”

    “我们?”

    玛丽安侧身向前,紧接着说道,“等一下再解释这个。罗兰,关键在于,我们相信这一点,能够确定金在未来数年间的生命安全,那将意味着,你们拯救光束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乾神之歌。”

    罗兰点点头。歌声将继续。

    “接下来我们有很多工作要做,”玛丽安这才继续往下说,“至少得用三十年的时间,我们算过,但是——”

    “但是这是我们的任务,不是你们的。”南希接口说。

    “你们对此也‘很有把握’吗?”罗兰问,又抿了一口茶。尽管茶很烫,他却已经喝下大半杯了。

    “是的。你的使命是挫败血王的势力,这已经获得了成功。血王本人——”

    “那从来都不是这个人的使命,你明明知道的!”坐在英俊的黑皮肤女人身边那位百岁老人忍不住插上一嘴,又一次重重地杵了杵拐杖。“他的使命——”

    “爸爸,行了。”她的口气可不弱,绝对可以让老人再偷偷眨巴一次眼睛。

    “没事儿,让他说吧。”罗兰这么一说,他们都看着他,惊讶于(也略微有点害怕)那干鞭子似的语气。“让他说吧,因为他说的是事实。要是我们打算推心置腹,就该一吐为快。对我而言,众光束历来无异于终结。要是它们全都断裂了,黑暗塔也将倒塌。塔倒了,我就再也得不到它,再也不可能攀上塔顶了。”

    “您是在说,您更在乎黑暗塔,而不是得以继续存在的宇宙,”南希这么说的语气仿佛在暗示,“我只是想确认一下我理解得没错,”同时兼带惊诧和受辱的表情看着罗兰,“所有宇宙的继续存在。”

    “黑暗塔就是存在,”罗兰说,“多年来我为了能抵达塔已经牺牲了很多朋友,其中还有一个男孩称我为父亲。在这场交易中我已经献出了自己的灵魂,女士,所以请您不要用冒失无礼的眼光审视我。我请求您能换一条思路,并换得又快又好。”

    话说得固然彬彬有礼,但罗兰的语气却冰冷得可怕。南希·深纽登时脸色大变,端在手中的茶杯因难以遏制的颤抖而叮当作响,罗兰伸手将小杯盘从她手里撤下来,以防茶杯打翻,茶水会烫伤她。

    “别认为我错了,”他又说,“请理解我,因为我们以后不会再交谈了。事实既成,不管是好是坏,在两个世界里都已无法改变,因卡不允许。众世界之外还有太多事情是您不知道也无从猜测的。我还得赶时间,所以,让我们继续吧。”

    “说得好,先生!”莫斯·卡佛低喊了一句,拐杖再次戳进了地毯里。

    “如有冒犯,我真的很抱歉。”南希说。

    罗兰没有作答,因为他知道,她压根儿不觉得抱歉——只不过是畏惧他。在片刻尴尬的冷场之后,玛丽安·卡佛率先打破了沉默。“罗兰,我们没有什么断破者,但在陶斯农场,我们确实雇用了十几个心智特异者和先知。他们拼凑出的信息有时候并不很准确,但将碎片信息综合起来就很可观。你是否听说过‘美好意愿’?”

    枪侠默然点点头。

    “他们创造出了某种形式的美好意愿,”她接着说下去,“当然我很确信,那不像雷劈的断破者们所能制造的那般强有力。”

    “因为那儿有几百人呢,”老人咕哝着插嘴,“更不用说,他们被喂进了更好的补品。”

    “同样也因为血王的臣仆们最喜欢拐骗那些最独特、最强大的特异功能者,”南希接着说,“他们总能找到我们所说的‘精选品’。但不管怎样,我们的人选帮了大忙。”

    “这是谁的主意?让这些乡民为你们工作?”罗兰问。

    “你大概会觉得很奇怪,伙计,”莫斯说,“这点子是凯文·塔尔想出来的。他历来没有太大贡献——真是没啥建树,整天懒洋洋的,就知道搜罗他那些个书,真是个狂妄自大的白脸儿混蛋——”

    他的女儿警告般瞪了他一眼。罗兰不得不强忍着笑意,假装板着脸。莫斯·卡佛一百多岁了,却只用一句话把凯文·塔尔贬得一文不值。

    “不管怎么说,他大概在科幻小说里读到了不少心灵感应的故事。你明白什么是科幻小说不?”

    罗兰摇摇头。

    “唔,没关系。大多数都是垃圾,但偶尔也会有些精彩的论调。听我说,我马上就要告诉你一则。要是你知道塔尔和你的朋友迪恩先生在大约二十二年前谈了些什么,也就是迪恩先生过来,从两个白鬼暴徒手下救出塔尔那会儿,那你就能明白了。”

    “爸爸,”玛丽安终于对父亲发出了警告,“别再用黑人的腔调说话了,就从现在开始。你是老了,但不蠢。”

    他看着她,混沌的老眼睛假装恶狠狠地瞪着,却流露出浓浓的笑意;他转过来又对着罗兰,狡猾地眨眨眼睛。“就是那两个白鬼黑帮恶棍!”

    “埃蒂提过这事儿,没错。”罗兰说。

    脏话显然从卡佛接下去的话语中消失了;他毫不含糊地说:“那你就该知道他们谈到了一本叫作《霍根》的书,本杰明·斯莱特曼写的。但这个书名印错了,作者的名字也印错了,就是这件事情让肥佬开窍了。”

    “是的,”罗兰也附和道。书名本该是《道根》,后来,这个词儿对罗兰和他的泰特意味深重。

    “你的朋友来过之后,凯文·塔尔对那家伙又着迷了,发现,原来他还以丹尼尔·霍姆斯之名写了四本书。这个斯莱特曼,就跟三K党的床单布那么刷白,他选用的这个笔名就是奥黛塔亲生父亲的本名。我敢打赌,你对这事儿也不会大惊小怪,是不是?”

    “不奇怪。”罗兰说。这不过是卡之轮转动起来的小动静而已。

    “斯莱特曼以霍姆斯之名所写的小说都是科幻奇谈,讲的是政府出钱雇用特异功能者和先知来探索真相。我们就是从这里得到了启发。”他看着罗兰,用拐杖顿了一下地板。“这个故事里有的是精彩之处,很多很多,但我估计你没时间听了。我们只能点到为止,是不是?时间,在这个世界里一去不回。”他满怀向往,“枪侠,为了能再见一眼教女,我愿意奉献更多,但估计我已经没这福分了,对吗?除非我们在虚无之境相见。”

    “我想你说得没错。”罗兰回答,“但我会向她转达你的问候,告诉她您仍然精力充沛、热血沸腾——”

    “哦上帝啊,炸弹上帝啊!”老人忍不住边杵着拐杖边喃喃自语,“好兄弟,要告诉她!你一定要告诉她!”

    “我会的。”罗兰喝完了茶,将杯子放回玛丽安·卡佛的办公桌上后就站了起来,同时免不了将右手撑着右臀。他需要更多的时间来适应毫不疼痛的现状,很可能比适应疼痛更长久些。“现在我必须告辞了。我还要去一个地方,离这儿不太远。”

    “我们知道那儿。”玛丽安说,“你到了那里就会有人接应的。您在那里可以畅通无阻,只要那扇门还在、并且还有用,您就可以过门而归。”

    罗兰微微欠了欠腰,“谢谢您。”

    “但请您再坐片刻,希望您愿意。我们有礼物给您,罗兰。绝不足以回报您的所有功绩——无论这是否出于您的本意——但这份礼物,您或许用得上。其一,是来自我们陶斯基地美好意愿工作者的最新消息。另一个礼物则来自更……”她斟酌了一下,“……更普通的研究者们,他们就在这栋大楼里为我们工作。他们自称为凯文派,但没有任何宗教倾向①『注:历史上众所周知的凯文派是十六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的激进派。多译作加尔文派。』。也许是为了表达对凯文·塔尔的小小敬意吧,他九年前因心脏病死在他的新店里。也可能,这派别的名字只是个玩笑。”

    “一点儿不好笑的玩笑。”莫斯·卡佛又独自嘟囔起来。

    “还有两份礼物是我……我们给您的。南希、我和我喋喋不休的父亲。您能否再稍候片刻?”

    尽管罗兰很着急走,还是听从了建议,又坐了下来。自从杰克死后,和悲伤彻底无关的情绪第一次油然而生。

    好奇。

    11

    “首先是来自新墨西哥州的消息,”玛丽安看到罗兰再次落座后说,“他们尽可能关注您的动态,虽然他们看到的在雷劈那边发生的事情都朦胧不清,但这不妨碍他们确信:埃蒂在去世之前对杰克吐露了一些事……也许是很重要的细节。很可能是在他倒下之后,还未……我不知道……”

    “还未融入曙光之前?”罗兰试着帮她说完。

    “是的,”南希·深纽赞同道,“我们是这样认为的。也就是说,他们这样认为。我们这里的断破者。”

    玛丽安稍一皱眉,看来这是个不喜欢被打断的女人。然后她又专心地对罗兰说了下去,“从这边观望事态对我们的人来说比较容易,他们中有些人非常肯定——不能说百分百肯定,但也十拿九稳——杰克也许在去世前将这一讯息转述给了别人。”她停了一下,又说,“也就是和您一起驱车前来的那位女士,苔讷宝慕太太——”

    “苔瑟宝慕,”罗兰更正了一下。这是不假思索的反应,因为此时他的神思已全然转向了别的事情。并且,相当激动。

    “苔瑟宝慕。”玛丽安也改了口,“毫无疑问,她已经将杰克所言转达给你了,但也许还有什么细节没有说。也许她不是在隐瞒什么,只是没有意识到那是相当重要的口信。您是否可以在和她正式告别前再问问她?”

    “我会问的,”罗兰回答,他当然会问,但他不相信杰克会将埃蒂的临终遗言告诉苔瑟宝慕太太。不,不是告诉她。他幡然醒悟,自从他们坐上了伊伦的车后,他几乎没再留意到奥伊,当然,奥伊一直和他们在一起;现在他可能就躺在伊伦的脚边,她则坐在街对面的小公园里,晒着太阳,等着他。

    “那就好。”她说,“好极了。我们继续说下去。”

    玛丽安拉开书桌下正中间的抽屉。从里面取出一只鼓鼓囊囊的信封,以及一只小小的木盒子。她把信封递给了南希·深纽。盒子则放在她面前的桌上。

    “接下来的这事儿请南希说明,”她说,“南希,我只请求你一点:尽量简短,因为这位男士看起来急着要走。”

    “说吧。”莫斯也杵着拐杖催促。

    南希瞄了一眼莫斯,又看了看罗兰……或者说,罗兰那个方位。血色渐渐重返她的脸颊,她好像在脸红。“斯蒂芬·金,”她开口了,又清了清嗓子,重复了一遍。看起来她不晓得怎么开场才最好。脸也红得更厉害了。

    “深呼吸,”罗兰对她说,“屏住。”

    她照做了。

    “现在,呼气。”

    也照做了。

    “现在,南希,亚伦的侄女,请将您的话对我说。”

    “斯蒂芬·金已经写了近四十部书,”她依然带着满脸的绯红(罗兰猜想,自己很快就可以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听起来显然平静下来了。“令人惊异的是,其中很多故事、甚至包括他早期的一些作品里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涉及到了黑暗塔。好像它一直以来都留存在他头脑中,从一开始就是。”

    “你说的我都知道,都是事实。”罗兰十指相扣,对她说,“说谢啦。”

    这句话似乎让她更沉稳了。“凯文派,也就是颇具学术倾向的三男两女,他们每天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精读斯蒂芬·金的作品,别的什么都不干。”

    “他们不止是读他的书,”玛丽安在一旁说,“还会前后参照对比,依据情节设置、人物、主题——姑且就说有主题吧——甚至是每本书提到的流行产品的品牌名字。”

    “他们工作的另一部分就是寻人,在楔石世界里生活、或过世了的人物,”南希接着说,“真实存在的人,根据人名去找。当然,是涉及黑暗塔的那些人。”她将那鼓鼓的信封递给罗兰,罗兰看到四四方方的边角,觉得里面只可能是书。“如果金曾经写过一本楔石世界的书,罗兰——我的意思是,完全摒除在‘黑暗塔’系列小说之外的一本书——我们认为,只能是这本了。”

    信封的舌页用一只线绳扣封住了。罗兰斜斜地看了一眼玛丽安,再是南希。她们都点点头。枪侠解开了绳扣,取出一本着实厚实的大书,封面是红白两色,没有图案,只有斯蒂芬·金的名字,和另外一个单词。

    红色代表血王,白色代表亚瑟·艾尔德,他心想。白色压制了红色,因而乾神将永存。

    也可能只是个巧合。

    “这是什么字?”罗兰指着书名,问道。

    “失眠,”南希答,“意思是——”

    “我知道它的意思,”罗兰说,“为什么你们要给我这本书?”

    “因为这个故事完全取意于黑暗塔。”南希说,“也因为这本书中有一个人物叫做艾德·深纽。在书里,恰好是个恶棍。”

    书里的恶棍,罗兰心里说。怪不得她要脸红。

    “你们家族里有人叫这个名字吗?”他问她。

    “有的。”她答,“在班哥尔①『注:班哥尔,美国缅因州中南部的城市。』,也就是书中所描写的德立镇的原型。真正的艾德·深纽死于一九四七年,也就是金出生的那一年。艾德是个书店老板,秉性温和之极。而在《失眠》②『注:斯蒂芬·金的这部小说出版于一九九四年。』这本书里,却变成了疯子,听命于血王。他打算把飞机变成炸弹,用飞机去撞一栋楼,令千万人丧生。”

    “祈祷吧,但愿永远别发生这样的事儿。”老人幽幽地说,扭头望向窗外纽约城的天际线,“上帝知道,真的可能发生。”

    “在小说里,这个计划失败了,”南希继续说,“但一些人已经被杀了,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个老人,名叫拉尔夫·罗伯茨,他最终阻止了最恶劣的事情发生。”

    罗兰深切地凝望着亚伦·深纽的侄女。“这本书里提到了血王?用的是真名?”

    “是的,”她说,“班哥尔的艾德·深纽——现实中的艾德·深纽——是我父亲的表兄弟,搬了四五次家。如果您想看的话,凯文派可以向您出示家族族谱,但亚伦叔叔确实没有多少直系亲属。我们相信,金在小说里用到这个名字也许是为了引起您——或者说是我们——的注意,但他自己却浑然不知。”

    “他下意识发出的讯息。”枪侠喃喃自语。

    南希两眼一亮,“他的潜意识,是的!没错,这恰恰就是我们想到的。”

    这并非恰恰是罗兰正在思忖的。枪侠回忆起一九七七年时自己如何对金施行的催眠术;又是如何叫他聆听乾神之歌,龟之歌。这是否意味着:金的潜意识始终都遵命于催眠态的指令,因而将龟之歌部分地融入了这本书中?血王的仆从们很可能忽视这本书,因为这不属于“黑暗塔”系列?罗兰认为很可能是这么回事儿,深纽这个名字可能就是一个符征。但是——

    “我读不了这个,”他说,“大概这里、那里,能看懂个把字词,但至多如此了。”

    “你读不了,但我的小女孩可以呀,”莫斯·卡佛说,“我的小女孩,奥黛塔,你叫她苏珊娜。”

    罗兰缓慢地点点头。尽管他心里已经存疑,眼前却浮现出一幅鲜明的画面:他和苏珊娜两人凑近火堆——火很大,因为夜晚很冷——奥伊坐在他俩之间。寒风在他们头顶的巨石山峦间呼啸,但他们不在乎,因为他们吃得饱饱的,身子很暖和,穿着由捕获来的猎物制成的兽皮衣服,而且,还有一本小说可供他们消遣。

    斯蒂芬·金所写的关于失眠的小说。

    “她会在路途中读给你听,”莫斯·卡佛说,“在你们要赶的最后一程路上,上帝啊。”

    是的,罗兰心想,听的最后一个故事,赶的最后一段路。一条通往坎-卡无蕊的路,通往黑暗塔的路。这样想想也不错。

    南希说:“在这本书里,血王指使艾德·深纽去杀死一个小孩,名叫派屈克·丹维尔的男孩。就在袭击发生之前,派屈克和他的母亲在等待一个女人前去演讲时,这个男孩画了一幅画,你可以看出来,罗兰——显而易见,血王被囚禁在黑暗塔的顶层。”

    罗兰惊得从座位里跳起来,“顶层?囚禁在顶层?”

    “别着急,”玛丽安说,“放松点,罗兰。凯文派经年累月在分析金的作品,一字一句,以及每一条相关信息,并且,他们所得到的这些结论都会传达给新墨西哥州的美好意愿者。尽管这两个团体的成员从未见过面,但你可以说,他们是完美的合作者。”

    “倒不是说他们的意见总是能达成一致。”南希补充了一句。

    “他们当然不一致!”玛丽安激愤的口吻似乎超出了她作为争论者之一的身份,而更像是个仲裁者。“但是,他们在某一点上达成了一致,那就是说:金在写到和黑暗塔相关的事物时几乎总要加以伪装,而有时那些伪装却什么意思也没有。”

    罗兰点点头。“他提到这个,只是因为下意识地总是在想这个,但有时就会陷入无意义的胡言乱语。”

    “没错。”南希应道。

    “但显然你们并不认为这整个故事是在胡说八道,否则你们就不会把书送给我了。”

    “我们当然不那么想了,”南希说,“但是光凭这本书,并不能确认血王本人已经被囚禁在塔顶了。不过我猜想这很有可能。”

    罗兰想到自己一直都相信血王被关在了塔外,类似于阳台的什么地方。这到底是货真价实的所谓直觉,还是他的私心所愿意相信的呢?

    “不管怎么说,我们认为你们应该去找找这个派屈克·丹维尔,”玛丽安说,“多数人认为他是真实存在的人物,但我们无法在这边找到他的踪迹。也许你们可以在雷劈找到他。”

    “也可能得走出雷劈。”莫斯加了一句。

    玛丽安听罢也直点头。“根据金在《失眠》中讲述的情节——你可以慢慢看——派屈克·丹维尔年纪轻轻就死了。但那未必是真的。您明白吗?”

    “我不敢保证我能明白。”

    “当你找到了派屈克·丹维尔——或者是他先找到了你——他可能还是个孩子,像这本书里描写的那样,”南希说,“也可能,老得像莫斯叔叔。”

    “要是像我,那就太糟啦!”老人一边说一边得意地咯咯笑起来。

    罗兰又拿起那本书,盯着封面上的红白双色,再举起来一些,以便眼光落在那个他不认识的书名上。“这肯定不只是个故事?”

    “从一九七〇年起,当他在打字机上敲下第一行字:黑衣人逃进了茫茫沙漠,枪侠也跟着进入了沙漠,”玛丽安·卡佛说道,“斯蒂芬·金几乎就不再写任何‘只是故事’的故事了。他自己也许不相信,但我们信。”

    但是经年累月和血王打交道,会让你们欣然接受暗无天日的道路,但愿这能让你们高兴。罗兰心想。他大声地说,“如果不只是故事,那又是什么?”

    回答他的是莫斯·卡佛。“我们觉得,这可能就是瓶中信。”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就像是——冰芯——罗兰听到了苏珊娜令人心碎的回音,刹那间,他迫切地想看到她,确定她一切平安。这个想法来势凶猛,他甚至品到了苦涩的滋味。

    “——大海。”

    “对不起,”枪侠说,“请您再说一遍,我走神了。”

    “我说,我们相信斯蒂芬·金把他的小瓶子扔进了汪洋大海。我们称为纯贞世界的大海。满心希望瓶子能被你抓到,并且,装在瓶子里的讯息也能帮到你,还有我的奥黛塔,帮助你们早日达到目标。”

    “这也就引出了我们的最后一份礼物。”玛丽安说道,“我们真心奉上的礼物。首先……”她递上了木盒子。

    盒子后面有一条小铰链。他将左手张开,盖在盒盖上,打算向后旋开,又停了一下,揣测着这几个人的表情。他们都满怀期待地看着他,并带着可疑的好奇心,这种表情令他很不自在。一个疯狂(却有着惊人说服力的)念头闪过心头:这几个人才是血王真正的仆从,一旦他打开盒子,他所能看到的最后一景便是即将爆炸的鬼飞球,数字正一秒一秒逼近红色的终点。他所能听到的最后一声,除了将整个世界轰炸一空的巨响,还有于此之前爆发的他们的狂笑,以及“向您致敬,血王”的高喊!这并非不可能,况且,已经走到了你必须去信任对方的地步,因为即便还有选择,也只能是疯狂。

    听卡所言,随之而行,他默想着,打开了盒子。

    12

    盒子里面有深蓝色的天鹅绒缎(他们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这是蓟犁皇宫御用的色彩),其中端坐着一块表,还系着一根盘绕在旁的长链子。在怀表的金表面上镌刻着三种图案:一把钥匙、一朵玫瑰,还有——在它们之间略靠上的地方——一座高塔,小小的窗户排列成螺旋形上升的图案。

    罗兰惊喜地发现自己已经热泪盈眶。当他再次抬头注视着这几位——两位年轻的女士和一位老人,泰特公司的首脑人物——他几乎看成了六个叠影。他赶忙眨眨眼,让泪中的幻象消失。

    “打开表盖看看,”莫斯·卡佛说,“而且,在这个公司里您不必掩藏泪水,斯蒂文之子,因为我们不是另一些世界里用以取代我们的机器人,如果他们有自己的方式。”

    罗兰看得出老人所言属实,因为眼泪已经滑落下来,润湿了他晒黑的脸颊。南希·深纽也一样任由泪流满面。尽管玛丽安·卡佛无疑一贯自诩为铁娘子,但她的眼角似乎也隐约泛着泪光。

    他摁下表盖上端的突起物,表盖应声弹开,露出里面精细的长短两根指针,精确无误地指示时间,他对此毫无疑问。在圆形表面下端,还有一只更微小的指针读着秒数。而在表盖内面则镌刻着这样一排字:

    敬赠罗兰·德鄯

    莫斯·艾萨克·卡佛

    玛丽安·奥黛塔·卡佛

    南希·吕贝卡·深纽

    致以衷心感谢

    白覆红。因神旨永存

    “谢谢您,”罗兰颤抖而哽咽地说道,“我感谢你们,我的朋友们也将如此,如果他们能到这里、能对你们亲口表达谢意的话。”

    “在我们心中他们的确在说话,罗兰,”玛丽安说,“而且我们也能从您的神情中清楚地看到他们。”

    莫斯·卡佛则在微笑,“罗兰,在我们的世界里,送人一块金表是有特殊意味的。”

    “愿闻其详。”罗兰问。他拿起那块表——他这一生从未拥有过如此精妙的计时器——凑近耳边,听着机械表芯轻盈均衡的滴答声。

    “意味着他的任务已经完成,是该去钓钓鱼,或是陪孙子们玩耍的时候了。”南希·深纽说,“但是我们送您一块表,意义却不一样。愿它能帮您计数还有多少时间能抵达目标,并在您接近终点时提前预告。”

    “怎么能做到预告呢?”

    “我们在新墨西哥州有一个特别与众不同的特异功能者,”玛丽安解释说,“他叫佛瑞德·陶恩。他能预见很多事情,并且几乎从不会出错。这块表是百达翡丽的产品,罗兰,价值一万九千美元,制造商许诺只要走慢或是走快一点,就可以全价赔偿。不需要上发条,因为它有电池——不是由北方中央电子公司或任何相关附属产业制造的电池,我可以向您担保——电力足以维持一百年。根据佛瑞德所称,当你靠近黑暗塔的时候,这块表无论如何都会停摆。”

    “或是开始倒退着走,”南希补充道,“留神看看。”

    莫斯·卡佛在一旁说:“我相信你会看的,是不是?”

    “是啊,”罗兰赞同地应声,一边小心翼翼地把表放进了口袋(之前又看了好一会儿金表面上的镌刻图案),之后又把盒子放进了另一个口袋。“我会留神察看的。”

    “您还必须留神另一件事情,”玛丽安说,“莫俊德。”

    罗兰静等下文。

    “我们有理由相信他已经杀死了一人,您称他为沃特。”她顿了一下,又接着说,“我注意到您对此不感惊讶。可以问问为什么吗?”

    “沃特终于从我的梦境中消失了,就好像疼痛从我的臀部和头脑中消失一样。”罗兰说,“他最后一次出现在我梦里,是在卡拉·布林·斯特吉斯,就在光震发生之夜。”他不会告诉他们那噩梦有多恐怖,他在那些闪碎的梦境里游荡,迷失,孤独,沿着一条阴冷潮湿的长廊往前走,蛛网挂到他的脸上;黑暗中,还有什么东西疾走的脚步声从他身后传来(或是在头顶上),就在他即将醒来的那一刻,一对闪亮的红色眼睛出现了,同时还传来一声耳语般的、非人的呼喊:“父亲。”

    他们都冷峻地看着他。最后,玛丽安先开口,“要小心他,罗兰。佛瑞德·陶恩,我刚才提到的那人说过,‘莫俊德饿。’他说那就该从字面意义上去理解,是肚子饿。佛瑞德是个勇敢的人,但他却很害怕您的……您的敌人。”

    我的儿子,为什么你不这么说呢?罗兰心想,也明知道答案。她在顾念他的感受。

    莫斯·卡佛站了起来,将拐杖靠在他女儿的办公桌旁。“我还有一样东西要给您,”他说,“只不过它本来就是您的——您带着它,一旦您到了目的地,就会放下来。”

    罗兰当真很困惑,看到老人开始慢慢地解开衬衫扣子时就越发不解了。玛丽安想去帮他,被他粗率地挡开了。西装衬衫里面,还有一件老年人穿的绑带子的贴身汗衫,枪侠以为那是扣在背后的肚兜。在那汗衫里面,露出一样东西,罗兰一眼就认出来了,他的心似乎骤然停跳了一拍。那一刹那,他似乎回到了湖边的乡间别墅——贝克哈特的小屋,埃蒂就坐在他身边——他听见自己说:把姑母的十字架戴在脖子上。等你见到卡佛先生的时候,把十字架给他看。这样能省你不少气力去说服他。但是首先……

    现在,十字架挂在了一根精致的金项链上。莫斯·卡佛把项链解开,取下来后又端详了片刻,再举目望着罗兰,嘴角挂着一丝微笑,又忍不住低头看着那十字架。他对着它吹了一口气。罗兰不禁汗毛倒立,因为苏珊娜的声音正微弱地传来:

    “我们把皮姆西埋在了苹果树下……”

    接着便消声了。什么都没了,卡佛迟疑了片刻,皱起了眉头,又吹了一口气。已无必要了。他不能吹响十字架,但约翰·卡伦懒洋洋的美国佬腔调却被唤起,那声音似乎不是从十字架里发出的,而是从笼罩其上的空气中。

    “我们尽了全力,伙计”——伙沃计——“我希望我们干得不坏。既然我一直知道这是从你那儿借来的,现在就在这儿,那就得完璧归赵。你知道它的归宿在哪里,我……”话语声自“现在就在这儿”始就渐渐消隐,罗兰再也听不见后面说了些什么。但这些就足够了。他接过泰力莎姑母的十字架,记起曾经对姑母许下的诺言,要将它放在塔脚边,罗兰再次将项链系在脖子上。它又回到了他身边,怎么会不回来呢?卡不就是个轮吗?

    “感谢您,卡佛先生。”罗兰说,“为我自己,为我的卡-泰特,也代表赠予我此物的夫人。”

    “别谢我。”莫斯·卡佛说,“得谢约翰·卡伦。他临终时将它给了床边的我。那个男人坚不可摧啊。”

    “我——”罗兰张嘴却不晓得说什么,愣了好一会儿。他的心里满登登、沉甸甸的。“我谢谢你们众位。”最终,他只能以这样一句来表达。他以右拳触额,双眼紧闭,并深深鞠躬。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莫斯·卡佛已经伸出他瘦骨嶙峋的手臂。“现在,该是我们走我们的路,您走您的路的时候了。罗兰,拥抱我吧,如果您愿意,请您亲吻我的脸颊,同时在心里念想着我的奥黛塔,因为如果可以,我想和她告个别。”

    罗兰依照他的请求吻别了老人,在另一个世界里,苏珊娜正在奔赴法蒂的列车上打盹,她突然用手掌抚摸自己的脸颊,似乎感觉到莫斯叔叔来了,正环着手臂拥抱她,和她吻别,祝福她好运,一路平安。

    13

    罗兰迈出停在大堂的电梯间,看到花园前站着一个女人,穿着灰绿色的套衫和苔藓色的宽松长裤,身旁还站着几个寡言的威武乡民,他对此丝毫不感到惊讶。一只像狗又不像狗的小动物坐在她的左脚边。罗兰径直向她走去,碰了碰她的胳膊肘。伊伦·苔瑟宝慕转过身来,惊喜的双眼瞪得大大的。

    “你听到了吗?”她问道,“就像是我们在洛弗尔听到的歌唱,但这里的歌声甜蜜极了,甜上一百倍!”

    “我听见了。”他答。接着,他蹲下身抱起了奥伊。他正视貉獭的金边镶绕的双眼,周围乐声缭绕。“杰克的朋友,”他说,“他留给你什么讯息了?”

    奥伊努力了,但它至多发出类似“丹迪-哦”的叫声,罗兰隐约记得一首古老的酒歌里有一句:艾德琳说她是个泼妇-哦,倒是很押韵。

    罗兰将前额抵在奥伊的前额上,闭上了双眼。他能闻到貉獭暖烘烘的呼吸。还有:毛皮中的干草香气,正是杰克和本尼·斯莱特曼轮流跳过的草垛所留下的,那还是不久之前的事情。在他的意识里,混杂于歌声中,罗兰听见了杰克·钱伯斯的遗言:

    告诉他,埃蒂说:“小心丹底罗。”别忘了!

    奥伊没有忘。

    14

    他们刚走下了第二哈马舍尔德广场楼外的台阶,便听到一声恭敬的呼唤,“先生?女士?”

    那是个男人,穿着黑色西装,戴一顶柔软的黑色小帽。他站在一辆长之又长、漆黑一片的车旁,罗兰从来不曾见过那样的车。看着它,罗兰只觉得浑身不自在。

    “谁给我们送来一辆送葬布卡?”他问。

    伊伦·苔瑟宝慕笑了。玫瑰令她神清气爽了——也令她兴奋并欣愉——但她依然很乏累。她总归还要回去找戴维,后者此刻想必早已担心得快疯了。

    “这不是灵车,”她说,“而是豪华轿车。坐这种车的都是特殊人物……或是,自认为特殊的人物。”说罢,她又对着司机说:“等我们上路了,是否可以让你们办公室的同事帮我查一下航班?”

    “当然可以,夫人。请问您要选哪家航空公司,目的地是哪儿?”

    “目的地是缅因州的波特兰。如果橡皮筋航空公司下午有飞波特兰的航班那就最好。”

    豪华轿车的车窗是烟黑色的,车内光线幽暗,开着几盏小彩灯。奥伊跳上座位,饶有兴趣地观望着车窗外的街景。罗兰倒是很意外地看到长长的乘客厢一侧置有一个迷你吧台。他本想来一杯啤酒,可想到再温和的酒类也会令人昏昏沉沉,便作罢了。伊伦就无所顾忌了。她取出一只小酒瓶,倒了一杯状如威士忌的酒水递给他。

    “祝你一路顺风到底,我的酷哥们。”她说。

    罗兰点点头。“真是美妙的祝福。谢谢您。”

    “这三天是我一生中最不可思议的经历。我想说,该谢谢你才对。因为你选择了我。”还与我同眠,她这么想着,却没有说出来。她和戴维偶尔也会缱绻片刻,但决没有前一夜那般的体验。从来没有这样的体验。要是罗兰不曾心烦意乱呢?很可能她早就像黑猫牌爆竹般自我膨胀了。

    罗兰再次点头,他看着街景——剌德城的翻版,但依然年轻,生机勃勃——匆匆流过。“你的车怎么办?”他问她。

    “回纽约之前要是用得上那辆车,我们会让人把它开到缅因州。可能戴维的毕姆已经够用了。这就是有钱的好处——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你还有一辆车叫做毕姆?”

    “这是俚语。真正的车名叫做BMW。是巴伐利亚汽车制造厂的缩写。”

    “哦。”罗兰装着好像听懂了。

    “罗兰,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他捻弄着手指,示意她往下说。

    “我们去救作家的时候,是不是同样拯救了世界?拯救了世界,我说不清是怎么回事儿,但我们做到了,是不是?”

    “是的。”他答。

    “这是如何发生的呢,一个称不上特别优秀的作家——我敢这么说,我读过他的四五本书——决定了整个世界的命运?或者整个宇宙的命运?”

    “如果他不是特别优秀的作家,为什么你看了一本还不够呢?”

    苔瑟宝慕太太笑了。“你说到点子上了!他的书很好读。我可以在这一点上给他好评——能掰出个好故事,但文笔么,就不敢恭维了。我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现在该轮到你了。上帝作证,真是有好多作家自以为全世界的命脉都悬于他们所写的文字之上。诺曼·梅勒算一个,雪莉·海萨德和约翰·厄普代克也都是。但很显然,这一次不同,世界存亡真的维系于一个作家,问题是,这怎么可能发生呢?”

    罗兰一耸肩。“他听对了话、唱对了歌。也就是,卡。”

    这次便轮到伊伦·苔瑟宝慕假装听懂了。

    15

    豪华轿车停在一栋楼前,一个绿色的遮阳篷凸伸在外。门口站着一人,也是一身裁剪得当的西装。人行道以上的台阶被黄色带绳圈起来了。细带子上印着罗兰看不懂的字。

    “上面说的是:犯罪现场,闲人勿入。”苔瑟宝慕太太对他说道,“但看起来有些日子了。我想他们通常拍完照片,用小刷子折腾一遍之后就会把绳子放下来。你一定有些有权有势的朋友。”

    罗兰也很清楚,这圈细带子挂在这里有些日子了:三个星期,差不多。杰克和卡拉汉大约在三周前走进了迪克西匹格酒店,更准确地说,他们迈进去的同时也是迈向死亡,他们却置生死于不顾。他看到伊伦递过来的杯里还剩了些酒,便一口饮干,他不禁一皱眉一扁嘴,那只是意味着:热辣的酒精滑下了喉咙。

    “感觉好点了?”她问。

    “是啊,多谢。”他将装有欧丽莎的背包再次背上肩膀,这一次明显系紧了背带,再和奥伊一起走下了轿车。伊伦和司机简短地交谈几句,看来他已将她的行程安排妥当。罗兰一猫腰从警戒带下钻进去,又原地站了片刻,聆听响彻这个明爽的六月夏日、鲜明地衬托出这座城市勃勃生机的鼎沸车声。他再也看不到这样的城市了,对此他几乎很肯定。也许同样肯定的是,他认为在纽约之后,别的所有城市都将无法望其项背。

    守卫——显而易见,他也供职于泰特公司,而非这个城市的警方——跟着他走上了台阶。“先生,如果您想进去的话,需要出示某样信物。”

    罗兰再次从袋子里取出枪带,再次解开箍带,拔出他父亲传给他的大口径左轮枪。这一次,他没有双手递出去,身穿西装的男子也没有要求亲手验证。他只是察看了枪把上的雕纹,尤其是枪把头上的蔓叶图案。接着,他恭敬地点点头,后退一步,“我去开门。一旦您走进去了,就没有人能陪同您了。您明白这一点,是吗?”

    罗兰,大半生都无人陪伴的人,郑重地点点头。

    在他迈步走进门之前,伊伦碰了碰他的手肘,转到他面前,双手环抱住他的脖颈。她也给自己买了一双低跟鞋,只需微微仰头就能和他的双目对视。

    “牛仔,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她轻轻亲吻他的唇——朋友式的吻别——又蹲下身抚了抚奥伊,“也要照顾好这位小牛仔。”

    “我会尽力的。”罗兰说,“你会记住自己的诺言吗?在杰克的坟上?”

    “一朵玫瑰,”她答,“我记住了。”

    “谢谢您。”他凝视她了好一会儿,在心底揣度着自己的深层本能——直觉——并得出了个结论。从装有欧丽莎的背袋里,他拿出封着砖头般的大书的大信封……那本无论如何苏珊娜都不会在路上讲给他听的书。他把信封放在伊伦的手中。

    她看了看,一皱眉,“这是什么?感觉像是一本书。”

    “没错。斯蒂芬·金写的一本书。《失眠》,这是书的名字。你读过这本吗?”

    她轻笑一声,“没有,你也没有,是不是?”

    “没读过,以后也不会读。我感觉这像个恶作剧。”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感觉很……稀薄。”他想起了眉脊泗的爱波特大峡谷。

    她掂量了一下,说:“我倒感觉很沉重呢。显然是斯蒂芬·金的书。他的货论厚度来卖,美国人就得论重量来买。”

    罗兰只是摇摇头。

    伊伦又说:“没关系。伊伦一向不善于告别,一直都没学会,所以我在假装潇洒。你想让我收下这本书,对吗?”

    “是的。”

    “好吧。也许等伟大的斯蒂芬出院了,我会找他签名。在我看来,他欠我一个签名。”

    “或是一个吻。”罗兰说着,补上了自己欠她的那个。不知怎的,书一出手,他竟感到一身轻松。更自由,更安全。他把她揽进怀里,紧紧拥抱她。伊伦·苔瑟宝慕也回以用力的一抱。

    之后,罗兰松开她,轻轻地以拳触额,转身走向迪克西匹格酒店的大门。他推开门走进去,没有回头。他早已发现,那总是最轻松的告别方式。

    16

    杰克和卡拉汉来的那晚置于门外的铬合金柱,现在出于安全的考虑已被移入大厅。罗兰差点撞到它,但他的反应一如既往的神速,它还没倒下就被他抓牢了。他慢慢地读出上面的字,听着念出的词句,发现他只能明白一个词:关门。原本照亮房间的赤橙色电烛台已经关了,只有用电池的应急灯亮着,苍白的昏暗灯光照耀着大厅和吧台。大厅以左有一个拱门,掩映着后面的餐厅。那里没有应急灯;迪克西匹格酒店的那一块漆黑如洞。主厅里的灯光似乎只能蔓延四英尺——刚好够照出一张长长的大桌子——其后便是一片黑暗。杰克提到的挂毯已经不见了。它可能躺在附近的警察局的物证室,也可能被某位怪癖收藏家收入了私藏库。罗兰能闻到微弱的烧焦的肉味,隐隐约约,令人不适。

    主厅里有两三张桌子倾倒在地。罗兰看得见红色地毯上的血迹,一些深黑色的痕迹显然是鲜血,而微黄色的凝块则是……

    羔羊们的上帝的下流小玩意儿,你怎么敢!快拿开!

    接着便是卡拉汉的声音朦胧萦绕在罗兰的耳畔,那是毫无畏惧的高喊:我没必要为了挑战你这种东西而赌上我的信仰,先生。

    神父。另一个远离他而去的朋友。

    匆忙中,罗兰想起了贝雕乌龟,那一直藏在他们从空地找到的包袋夹缝里,但他不想浪费时间去找它。他想:如果它还在这里,就应该能听到它发出的呼唤声,在万籁俱寂中呼喊他。不,有人取走了吸血鬼武士们用餐地前的挂毯,不管那是谁,也可能同时带走了斯杲葩达,即便不知道它是什么,只是感觉它既神秘又完美,更像是异世界中的物事。太糟了。要是能找到它,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派上用场。

    枪侠继续往里走,在桌椅之间穿梭前行,奥伊紧紧跟在他的脚边。

    17

    他在厨房逗留了许久,思忖着纽约治安队该如何利用这里。他敢打赌他们从未见过这种场景,不像城中那些备有洁净机器和明亮电灯的厨房。这个厨房只可能让哈可斯——他幼年记忆中的厨师(他和他最好的朋友们也曾在他的遗体前抛撒面包屑让鸟儿吃)——感到顺手自如。炉火已熄灭数周了,但浓烈而恶心的肉味依然不散——旁人只可能认为那主要是猪肉的味道。这里也留有肇事的迹象,和大厅里一样(绿色地砖上有一处团块状遗痕,炉盖上的血迹都被烧成焦黑色),罗兰想象得出来:杰克冲入这间厨房夺路而走。但没有惊惶失措;不,他决没有惊惶。相反,他甚至停下脚步,同干活的男孩交谈。

    “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瞿卡必穆,就是我,赫萨的儿子。”

    杰克转述过部分情形,但罗兰现在听到的却不是他当时的叙述。而是死者的亡音。他已经听过太多这种余音,因而非常熟悉。

    18

    奥伊像上次一样,在前头带路。它依然能闻出阿克的气味,微弱,却令人悲伤。阿克已经先走一步,但还不至于太遥远;他很好,阿克总是那么好,阿克会等,等时候到了——阿克交待它的任务完成了的时候——奥伊就会追上他,和以前一样,跑到他脚边。它的嗅觉如此敏锐,等时候到了,它自然会找到比这儿更新鲜的踪迹以追随阿克。阿克曾把他从死亡边缘拯救出来,但死亡本身并不可怕。奥伊曾被自家一族的泰特抛弃,阿克把它从孤独和耻辱的绝境中拯救出来,这才是最重要的。

    与此同时,使命还未履行完毕。他带着这个男人——奥兰走进了食品储藏室。通向台阶的暗门早就关闭了,但这个名叫奥兰的男人耐心十足地站在堆满罐头和盒子的食品货架旁等待,直到奥伊找出了开门的办法。一切如初,又长又暗的台阶通向深深的地下,头顶只有灯泡在散发幽暗的光亮,气味潮湿,带着浓重的霉味。他还能闻到很多老鼠在墙壁的夹缝里疾跑而过;老鼠,以及其他东西,上次他和阿克在这里时就杀了不少那种小虫子。那场歼灭战还不错,他觉得意犹未尽,就算还有更多虫子扑上来,它都将乐于迎战。奥伊希望那些小虫能再次显身,再来挑战他,可是,它们当然不会再出来了。它们害怕了,它们也应该害怕,因为它们绝不是他们的对手。

    它跑下了楼梯,名叫奥兰的男人跟在他身后。

    19

    他们走过那间废弃已久的购票亭,发黄的告示招贴上写着:购买纽约纪念品的最后机会,另一张贴士上则写着:参观二〇〇一年九月十一日!十五分钟后——罗兰看了看新表,确定了时间——他们来到了一处,长廊地板上满是碎玻璃碴。罗兰把奥伊抱在怀里,以防它被扎破脚掌。他还看到两边墙上都是枪击扫射后的残迹,看起来原本像是盖着玻璃的舱门,或是诸如此类的东西。他从枪洞里望进去,看到了复杂排布的机械物件。他们在这里几乎置杰克于死地,用诸如“意念陷阱”的手法困住了他。但杰克再次显示了才智和勇气,终于摆脱困境逃了出去。他躲过了每一次劫难,却躲不过一个太愚蠢又太粗心的男人,那个笨蛋甚至在一条空荡荡的公路上开不好布卡,罗兰艰涩地想到这些。还有那个人,那个迫使杰克奔赴那里的人,也是一样。这时,奥伊朝他叫了一声,罗兰方才意识到自己正沉浸在对布赖恩·史密斯(以及他自己)的恨意之中,因而无意识地把奥伊夹得太紧了。

    “真是对不起,奥伊。”他说着把它放回地上。

    奥伊没作回答,只是一个劲儿地往前走,不久,罗兰看到了横七竖八的尸体,就是这些人紧追不舍,跟着他的小男孩奔出了迪克西匹格。也是在这里,沉积在这条古老走道的地板的尘土上,留下了他和埃蒂路过的脚印。他又一次听到亡音,这一次却是追兵头领的喊声。

    我一看你的脸就知道你的姓氏,瞧你的嘴就知道你长了谁的脸。你和你娘长了一模一样的嘴巴,她就用这张嘴兴高采烈地给约翰·法僧口交直到他射——

    罗兰用脚尖翻了翻这具死尸(名叫弗莱厄蒂的类人,他父亲在他心里种下对龙的恐惧,枪侠知不知道都无所谓了),低头瞅了一眼死者的面孔,那上面已经长了一层霉。他身边还有一个白鼬脑袋的獭辛,他临死前喊出的最后一句话是:那就诅咒你,小心眼的。就在这两具尸体以及成堆的死尸后面,是那扇门,能将他永远带出楔石世界的门。

    估计这门还能用。

    奥伊跑到门边,坐了下来,回头看着罗兰。貉獭气喘吁吁,它一贯独有的恶魔般的善意笑容却已经不见了。罗兰走到门前,双手按在纹理细密的鬼木门板上。手掌感触到一丝低沉的颤抖,也显得困涩重重。这扇门还能用,但很可能支撑不了多久。

    他闭上双眼,想到他的母亲跪坐在他的小床前(摇篮何时晋升为了小床?他不知道,但肯定那时睡上小床并没多久),她的面容因养育室的彩色玻璃而笼上五彩斑斓的光影,佳碧艾拉·德鄯此刻轻柔爱抚的双手不久之后就要将她杀死;光明拓氽之女,斯蒂文之妻,罗兰之母,那时候正轻声哼唱着只有这个国度的孩子才听得懂的摇篮曲:

    蜡烛包包,亲亲宝宝,

    宝宝,带着你的草莓来这里。

    阒茨,栖茨,葜茨

    多带点来装满你的小篮子!

    如今我已跋涉千万里,他将双手抚在鬼木门上,心里默想着,如今我已跋涉千万里路,沿途伤害了那么多人,伤害或是杀死,而我所拯救的也许只凭机缘巧合,也永不能救赎我的灵魂,也愿我真的有灵魂。但事已至此:我将步入最后一段行程,我亦不需要独自上路,只要苏珊娜愿意陪我同行。但愿还有足够多的草莓装满我的小篮子。

    “葜茨,”罗兰说出了口,沉重的大门打开时,他才睁开双眼。他看到奥伊敏捷地一跃而入。他听到回旋于众世界之间的空虚中的尖啸,他也迈步而过,头也不回地关上身后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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