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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上)

    一九六九年,外役监计划的内容是去沙巴塔斯挖马铃薯,那天是十一月三日,工作几乎快做完了。有个名叫亨利·浦格的警卫(他现在已不是我们这个快乐家庭的一员了)坐在马铃薯货车的后挡泥板上吃午餐,把卡宾枪放在膝上,这时候,一头漂亮的雄鹿(他们是这样告诉我的,但有时这些事情会加油添醋)从雾中缓缓走出来,浦格追过去,想象着战利品摆在家里康乐室的样子,结果他看守的三个囚犯乘机溜走,其中有两个人在另一个镇的弹子房被逮着,另外一个始终没找到。

    我想最有名的越狱犯是锡德·尼都。他在一九五八年越狱,我猜以后很难有人超越他。由于星期六监狱将举行球赛,因此锡德当时正在球场划界线。三点钟一到,哨声响起,代表警卫要换班了。运动场再过去一点就是停车场,和电动大门恰好位于监狱的两端。三点钟一到,大门开了,来换班的警卫和下班的警卫混在一起,互相拍肩膀,打招呼,比较保龄球赛的战绩,开开玩笑。

    而锡德推着他的划线机,不动声色地从大门走出去,三英寸宽的白线一路从棒球场的本垒板一直画到公路旁的水沟边,他们后来发现划线机翻倒在那里。别问我他是怎么出去的,他有六英尺二英寸高,穿着囚衣,推着划线机走过去时,还会扬起阵阵白灰,竟然就堂而皇之地从大门走出去了。只能说,大概因为正逢星期五下午,要下班的警卫因为即将下班太过兴奋,而来换班的警卫又因为要来换班而太过沮丧,前者得意地把头抬得高高的,后者则垂头丧气,视线始终没离开过鞋尖……锡德就这么趁隙逃跑了。

    就我所知,锡德到现在还逍遥法外。多年来,安迪和我还常常拿锡德的逃亡过程来当笑话讲。后来当我们听说了古柏一九七一年十一月,一个自称古柏的人登上了从波特兰到西雅图的客机,威胁要炸掉飞机,向航空公司勒赎二十万美元。他在西雅图机场拿到赎金,于飞机再度起飞后,从高空跳伞逃脱,从此不见踪影,成为美国历史上一大谜团。劫机勒赎的事,也就是劫机犯从飞机后舱门跳伞逃走的故事,安迪坚持那个叫古柏的劫机犯真名一定叫锡德·尼都。

    “好个幸运的龟儿子,”安迪说。“搞不好他为了讨个吉利,整个口袋都装满了用来划线的白灰粉呢。”

    但是你应该明白,锡德和那个在沙巴塔斯马铃薯田逃走的家伙只是少数中了头彩的幸运儿,仿佛所有的运气刹那间全聚集在他们身上。像安迪这么一板一眼的人,可能等上九十年也逃不出去。

    也许你还记得,我曾经提过有个洗衣房工头名叫韩利·巴克斯,他在一九二二年被关到肖申克来,三十一年后死于监狱的医务室。他简直把研究越狱当作嗜好,或许原因就在于他自己从来不敢亲身尝试。他可以告诉你一百种不同的越狱方法,每一种都很疯狂,而且肖申克的犯人都尝试过。我最喜欢的是毕佛·莫里森的故事,这家伙竟然试图在车牌工厂的地下室建造一架滑翔机。他是照着一九〇〇年出版的《现代男孩玩乐与冒险指南》上面的说明来造飞机,而且一直没有被发现,只是直到最后他才发现地下室的门都太小了,根本没法子把那架该死的滑翔机搬出去。每次韩利说这个故事时,都会引起一阵爆笑,而他还知道一二十个同样好笑的故事。

    有一次韩利告诉我,在他服刑期间,他知道的企图越狱案就有四百多件。在你点点头往下读之前,先停下来好好想一想。四百多次越狱尝试!等于韩利在肖申克监狱服刑期间,每年平均有十二点九次企图越狱事件。当然,大多数越狱行动都还满随便的,结局不外乎某个鬼鬼祟祟的可怜虫、糊涂蛋被警卫一把抓住,痛骂:“你以为你要上哪儿去呀,混蛋!”

    韩利说,比较认真策划的越狱行动大概只有六十件,其中包括一九三七年的“大逃亡”,那是我入狱前一年发生的事情。当时肖申克正在盖新的行政大楼,有十四名囚犯从没有锁好的仓库中拿了施工的工具,越狱逃跑。整个缅因州南部都因为这十四个“顽强的罪犯”陷入恐慌,但其实这十四个人大都吓得半死,完全不知该往哪儿逃,就好像误闯公路的野兔,被迎面而来的大卡车车头灯一照,就动弹不得。结果,十四个犯人没有一个真正逃脱,有两个人被枪射死——但他们是死在老百姓的枪下,而不是被警官或监狱警卫逮着,没有一个人成功逃脱。

    从一九三八年我入狱以来,到安迪第一次和我提到齐华坦尼荷那天为止,究竟有多少人逃离肖申克?把我和韩利听说的加起来,大概十个左右。只有十个人彻彻底底逃脱了。虽然我没有办法确定,但是我猜十个人当中,至少有五个人目前在其他监狱服刑。因为一个人的确会受到监狱环境制约,当你剥夺了某人的自由、教他如何在牢里生存后,他似乎就失去了多面思考的能力,变得好像我刚刚提到的野兔,看着迎面而来、快撞上它的卡车灯光,却僵在那里动弹不得。许多刚出狱的囚犯往往会做一些绝不可能成功的蠢罪案,为什么呢?因为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回到牢里,回到他所熟悉了解的地方。

    安迪不是这样的人,但我是。眺望太平洋的念头听起来很棒,但是我害怕有朝一日,我真的到了那里时,浩瀚的太平洋会把我吓得半死。

    总而言之,自从那天安迪谈到墨西哥和彼得·斯蒂芬以后,我开始相信安迪有逃亡的念头。我只能祈祷上帝,让他谨慎行事,但是我不会把赌注押在他身上。典狱长诺顿特别注意他的一举一动,安迪不是普通囚犯。可以这么说,他们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工作关系。安迪很有头脑,但也很有心,诺顿下定决心要利用他的头脑,同时也击溃他的心。

    就好像外面有一些你永远可以买通的诚实政客一样,监狱里也有一些诚实的警卫,如果你很懂得看人,手头上也有一些钱可以撒的话,我猜你确实有可能买通几个警卫,他们故意放水,眼睛注视着其他地方,让你有机会逃脱。过去不是没有人做过这样的事情,但是安迪没有办法这么做,因为正如我刚才所说,诺顿紧紧盯着他,安迪知道这点,狱卒也都知道这点。

    只要诺顿还继续审核外役监名单,就没有人会提名安迪参加外役监计划,而安迪也不像锡德,他绝不会那么随随便便地展开逃亡行动。

    如果我是他,外面那把钥匙会使我痛苦万分,彻夜难眠。巴克斯登距离肖申克不到三十英里,却可望而不可及。

    我仍然认为找律师要求重新审判的成功机会最大,只要能脱离诺顿的掌握就好。或许他们只不过多给汤米一些休假,就让他封口,我并不确定。或许那些律师神通广大,可以让汤米开口,甚至不用费太大的劲,因为汤米很钦佩安迪。每次我向安迪提出这些意见时,他总是微笑着,目光飘向远方,嘴里说他会考虑考虑。

    看来他同时在考虑的事情还不少。

    一九七五年,安迪从肖申克逃走了,他一直都没被逮到,我相信他永远也不会被逮到。事实上,我想,安迪早已不在这个世上了,而一九七六年这一年,在墨西哥的齐华坦尼荷,有一个叫彼得·斯蒂芬的人正在经营一家小旅馆。

    我会把我所知道的和我猜想的全都告诉你,我也只能做到这样了,不是吗?

    一九七五年三月十二日。当警卫在早上六点半打开第五区牢房的大门时,所有犯人都从自己的房间走出来,站到走廊上,排成两列,牢门砰的一声在他们身后关起。他们走到第五区大门时,会有两个警卫站在门口数人头,算完后便到餐厅去吃麦片、炒蛋和油腻的培根。

    直到数人头之前,一切都是例行公事。第五区牢房的犯人应该有二十七个,但那天早上数来数去都只有二十六个人,于是警卫去报告队长,并先让第五区的囚犯去吃早餐。

    警卫队长名叫理查·高亚,不是个很坏的人,他和助手戴夫·勃克一起来到第五区牢房。高亚打开大门,和勃克一起走进两排牢房中间的走道,手上拿着警棍和枪。像这种情形,通常都是有人在半夜病了,而且因为病得太重,早上根本没有力气走出牢房。更罕见的状况是他根本已经病死了,或自杀了。

    但这次却出现了一个大谜团,他们既没有看到病人,也没有看到死人,里面根本空无一人。第五区共有十四间牢房,每边各七间,全都十分整洁——在肖申克,对牢房太过脏乱的惩罚是禁止会客——而且全都空荡荡的。

    高亚第一个反应是警卫算错人数了,要不就是有人恶作剧,因此他叫第五区的所有囚犯吃完早餐后,都先回到牢房去。那些犯人一面开玩笑,一面高兴地跑回去,任何打破常规的事,他们都觉得很新鲜。

    牢门再度打开,犯人一一走进去,牢门关起。爱开玩笑的犯人故意叫着:“我要找律师,我要找律师,你们怎么可以把监狱管理得像他妈的监狱一样!”

    勃克叫道:“闭嘴,否则我会要你好看。”

    那人喊道:“我操你老婆。”

    高亚说:“你们全都闭嘴,否则今天一整天都待在这里,不准出去。”

    他和勃克一间间检查,一个个数着,没走多远。“这间是谁住的?”高亚问值夜班的警卫。

    “安迪·杜佛尼。”守卫答道。立刻,整个日常作息都乱掉了。监狱里一片哗然。

    在我所看过的监狱电影里面,每当有人逃狱时,就会响起号角的哭号声,但是在肖申克,从来没有这回事。高亚做的第一件事是立刻联络典狱长,第二件事是派人搜索整个监狱,第三件事则是打电话警告州警,可能有人越狱了。

    例行的做法就是如此,标准作业程序没有要求他们检查逃犯的牢房,因此也没有人这么做。何必如此呢?明明就亲眼看到人不在里面。这是个四方形的小房间,窗子上装了铁栅栏,门上也有铁栅栏,此外就是一套卫生设备和空荡荡的床。窗台上还有一些漂亮的石头。

    当然还有那张海报。这时候已经换上了琳达·朗斯黛的海报,海报就贴在他的床头。二十六年来,同一个位置上一直都贴着海报。但是当有人查看海报后面时——结果是诺顿自己发现的,真是因果报应——简直魂飞魄散。

    发现海报后面另有文章,已经是当晚六点半的事了,距离发现安迪失踪足足有十二小时,距离他真正逃亡的时间说不定有二十小时。

    诺顿暴跳如雷。

    我后来是从老柴士特口中知道的,他那天正在行政大楼为地板打蜡,事发当天他不必再把耳朵贴在钥匙孔上,因为他可以把诺顿的咆哮听得一清二楚。

    “你是什么意思?你是什么意思?他不在监狱里,表示你没有找到他?这样你就觉得满意了吗?你最好找到他!因为我要把他逮到!你听见了吗?我要逮到他!”

    高亚嘴里咕哝了几句。

    “不是在你值班的时候发生的?那是你自说自话,就我所知,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逃出去的,或怎么逃出去的,或他是不是真的逃出去了。我不管,我限你在今天下午三点以前把他带回我的办公室,否则就有人要人头落地了。我说到做到,我一向说到做到。”

    高亚不知又说了什么,使得诺顿更加震怒。

    “没有?看看这个!看看这个!你认得这个吗?这是昨天晚上第五区的点名记录,每个囚犯都在牢房里。昨天晚上九点钟的时候,杜佛尼还被关在牢房里,他不可能就这样不见了!不可能!立刻去把他找到!”

    到了那天下午三点,安迪仍然在失踪名单上。过了几小时后,诺顿自己冲入第五区牢房。那天第五区所有犯人都被关在自己的牢房里,被那些神色仓皇的狱卒盘问了一整天。我们的答案都一样:我们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就我所知,大家说的都是实话,我知道我没说谎,我们只能说,昨晚所有的犯人回房时,安迪确实进了他的牢房,而且一小时后熄灯时,他也还在。

    有个机灵鬼猜测,安迪可能是从钥匙孔钻出去了,结果这句话为他招惹来四天的单独监禁,这些警卫全都绷得很紧。

    于是诺顿亲自来查房,用他那一对蓝眼睛狠狠瞪着我们,在他的注视下,牢笼的铁栅栏仿佛快冒出火星了。他的眼神流露着怀疑,也许他真的认为我们都是共犯。

    他走进安迪的囚房,到处查看。牢房里还是安迪离开时的样子,床上的被褥看起来不像有人睡过,石头放在窗台上……,不过并非所有的石头都在,他带走了最喜欢的几颗石头。

    “石头。”诺顿悻悻道,把石头哗啦啦地统统从窗台上扫下来,高亚缩在一旁,噤若寒蝉。

    诺顿的目光落在琳达·朗斯黛的海报上。琳达双手插进后裤袋中,回眸一笑,上身穿了件露背的背心,皮肤晒成古铜色。身为浸信会教徒的诺顿看到这张海报一定很生气,我看到他狠狠盯着海报,想起安迪曾经说过,他常觉得似乎可以一脚踩进去,和海报上的女孩在一起。

    他确确实实就这么做了,几秒钟后,诺顿也发现了。

    诺顿一把撕下海报来。“邪门玩意!”他吼道。

    海报后面的水泥墙上出现了一个洞。

    高亚不肯进去。

    诺顿命令他,声音之大,整个监狱一定都听得一清二楚。但是高亚不肯进去。

    “你想丢掉饭碗吗?”诺顿尖叫着,歇斯底里地像个更年期热潮红的女人一样。他早已失去了平日的冷静,脖子胀成深红色,额前两条青筋毕露,不停跳动。“我说到做到,你……你这该死的法国佬!你今天非进去不可,否则就别想再吃这行饭了,以后也休想在新英格兰任何一个监狱找到工作!”

    高亚默默掏出手枪,枪柄对着诺顿,把枪交给他。他受够了,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两个小时,眼看就快超时工作三个小时。那天晚上,诺顿真是气得发狂,仿佛安迪的叛逃终于揭开他长久以来不为人知的非理性的一面。

    当然,我没有看到他非理性的那一面,但是我知道那天晚上,当暮冬的昏暗天色逐渐变得漆黑一片时,二十六个在肖申克经历过多次改朝换代的长期犯一直在侧耳倾听,我们都知道诺顿正在经历工程师所说的“断裂应变”。

    我仿佛可以听见安迪·杜佛尼正躲在某处窃笑不已。

    诺顿终于找到一个值夜班的瘦小警卫来钻进海报后面的洞里,他的名字叫洛睿·崔门。他平常并不是个聪明人,或许他以为将因此获颁铜星勋章。算诺顿运气好,居然碰巧找到一个身材和安迪差不多的人。大多数监狱警卫都是大块头,如果他们派了个大块头来,一定爬到一半就卡在那里,直到现在还出不来。

    崔门进去时把尼龙绳绑在腰上,手上拿了一支装了六个干电池的大手电筒。这时高亚已经改变心意,不打算辞职了,而他似乎是现场惟一头脑还清醒的人,找来了一组监狱的蓝图。从剖面图看来,监狱的墙就像个三明治,整堵墙足足有十英尺厚,内墙、外墙各有四英尺厚,中间的两英尺空隙是铺设管线的通道,就好像三明治的肉馅一样。

    崔门的声音从洞中传出来,听起来有种空洞和死亡的感觉。“典狱长,里面味道很难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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