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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高塔双艳

    〔“这座塔,意指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你在一个男人身上浪费的感情太多,积沙成塔,最后却高处不胜寒,终究还是要从那里下来的。”她一脸同情地将那张牌收回,道,“该了断的时候,一切都必须了断,哪怕有些事情,已经来不及了。”〕

    【1】

    “肚皮饿不饿?要不要吃碗鸡丝粥?”

    燕姐把粥端到米露露跟前,她接过喝了两口,便放下了。她见她吃得勉强,便不再劝。这几日百乐门的红牌舞小姐都铆足了劲头给自己置行头,添购西洋化妆品,目标便是要在汕头路群玉坊的花国大总统竞选中别苗头。米露露亦是下决心,必要为百乐门挣回脸面,不能让这里的熟客被那边的交际花勾了去,所以忌了口不碰荤腥。一个月下来,腰腹果真小了一圈,却不料先前鹤立鸡群的胸脯亦塌陷下来,教她好不懊恼,于是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可恨那朱圆圆照样每日十只小笼包当夜宵垫肚,还是蜂腰豪乳,丽质天成。

    然而米露露怎么都想不到,邢志刚对她的未来还有另一番打算。

    “邢老板算盘子倒也精么,我是蓬拆小姐,不是路边野鸡!叫我去参加花国大总统竞选?亏伊想得出!”她桌子一拍,气鼓鼓地坐在化妆镜前检查她的睫毛。

    “侬不要再气咧,再气还是要去的。”燕姐晓得她在摆架子,只得假意劝一劝,实际上她是她肚子里的蛔虫,知道小婊子对这样的事体并不排斥。

    “不去!”米露露翻了个白眼,又在腮上扫了一层胭脂,“要去么就叫朱圆圆去,伊比我生得漂亮,又喜欢搭客人出台,伊去正好,一看就是长三(高级妓院)出来唉!”

    “笑话咧。朱圆圆脑筋搭牢侬又不是不晓得,评花国总统又不是光看样貌,风度气质也是要的,顶要紧的还要会得讲话,讨人欢心,侬讲是伐?”燕姐还是好声好气,心思却早已在邢志刚那里,今晚她要去他那里睡。自出了事以后,他们已许久没有同房,她几乎已想不起他的体温与气息,只知舌尖的微凉,手指缝里也总要夹起她的头发丝……

    正想得销魂蚀骨之际,只听米露露喊了一声:“去的话,行头要邢先生那边出的。”

    她忙满口应允,去找邢志刚商议了。

    米露露这边厢却端起那碗鸡丝粥狼吞虎咽起来,她深知舞客与嫖客的审美差异,后者不指望“窈窕淑女”,前凸后翘才最受追捧。

    竞选头一日,米露露因是舞厅小姐,只得一面单打独斗,一面掂量群玉坊那些烟花女子风情几何,遂愈发自信起来。诚然,她米露露姿色撩人,又会些洋文,妖冶里还掺了一点儿性感野猫般的特殊气质,相较那些面上气质如兰,却开腔讲不得两句话便暴露了乡音的佳丽,竟占了许多优势。于是一路走来,赢得喝彩阵阵,一时占尽风头。尤其展示才艺的环节里表演的一段曼波,更是风流俏皮,充分凸显身材优势,待一曲舞毕,台上已落满了客人抛掷的红玫瑰。

    孰料米露露的得意维持不到五分钟,下一位出场的竞争者,就将她苦心经营的成果毁得干干净净。

    她算不上顶漂亮,只一对细弯的眉眼,穿珍珠白旗袍,头发削得极为短薄,刘海整整齐齐地盖在额头上。可不晓得为什么,大家会不由自主地被她周身散发的迷人气韵吸附过去。她并不笑,似乎是对献媚已有些厌弃,只懒懒站在台正中,甚至偶尔还会蹙眉,这番苦情的表演却令台下瞬间鸦雀无声,因都在等她下一步动作。更让米露露揪心的是,她看得出对方的奢侈与精致。唇膏颜色与脚上的绣花鞋面完全一致,那件旗袍上钉的每颗珠子均系天然深海珠,更别提腕上那块钻表,富家千金亦不过这样的行头吧!而这女子身边不知何时已摆上一架钢琴,那东西像是随时提醒其他那些长三、老么出身的娼妓,她与她们是千差万别的。

    米露露只得在心里偷偷骂娘:“这哪里是竞选花国大总统?竟是选上海小姐呢!”

    不过最让她心惊肉跳的倒不是对方在台上演奏的一曲肖邦,却是对方的长相,面上每一寸都似是与小胡蝶用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所以选拔头一日,各路选手在后台梳妆的辰光,她便盯着她倒吸一口凉气,叫道:“淑梅,你怎在这里?!”

    孰料对方竟怔怔看了她一眼,茫然道:“是在叫我?小姐可是认错人咧。”

    “那你叫什么?”米露露定睛细看,五官确是每一处都像的,只气质做派全然是另一个人,雍容了许多,身上每件东西都价值不菲。欠身穿鞋的姿仪亦是妩媚的,臂弯挤出那两道新鲜性感的褶纹,竟带着扑鼻馨香。

    “金玉仙。”她露出两颗小小的米牙,口气清新,没有被烟熏过的可疑味道。口音亦证实她是正宗上海人,没有小胡蝶的苏北腔。

    “哦,侬搭我一个小姐妹倒是生得蛮像。”米露露只得讪讪补充道,登时与对方攀谈都觉满心的压力。好比穷光棍与富家公子同桌吃饭,总归气要短上一截。

    金玉仙倒也不曾计较,只抿起嘴来,把笑绣在两片粉唇间,道:“没有关系,较关(许多)人拿我认错过,还有人讲我像大明星阮玲玉唉。”

    “像唉,是像的唉。”米露露连忙点头,心却已冷下来,晓得自己碰上了劲敌,到手的花国大总统已飞走。

    据闻这金玉仙是新来的长三妓女,原是前清皇宫里一个王爷的私生女,所以养尊处优惯了的。无奈家道中落,溥仪被赶出紫禁城,去东北当傀儡皇帝之后,昔日皇族荣耀尽失,那王爷亦带了家眷北上,不能入祖先祠堂的自然顾不得。所以走投无路之下,只得将这样的金枝玉叶卖进窑子里。所幸长三规矩严苛,亦给心高气傲又姿色出众的姑娘多些特权,老鸨也是客客气气,晓得她们身娇肉贵,自有大用场可派;诸如金玉仙这样的上等姑娘,初夜都是死命保了的,要攒价钱,专等这样的机会以得万众瞩目,再借机捞一笔。按行内人的看法,依金玉仙的绝顶品质,断无可能“一点朱唇万人尝”,必是一下就傍上一个好的,便很快被赎身出去,从此锦衣玉食,享一世富贵。进窑子也不过是权宜之计,再讲得穿些,只是踏板而已。

    听到这些琐碎事体,米露露心里愈发不是滋味,只怨同人不同命,即便都在欢场,却也有天壤之别,只不能放到台面上说而已。其他几位入围者,大抵亦是与她一样的想法,都有些躲着金玉仙,都隐约觉得与她不是一类人。

    所以金玉仙登上花国大总统之位,而米露露只荣获副总统头衔,亦是没得话讲。这结果让邢志刚大发雷霆,因“副总统”等于狗屁,只在报上的照片里镶个边,根本做不了夜总会招牌。不过同时邢志刚又嘱咐旭仔去长三走一趟,专点金玉仙,报纸上她虽头饰夸张,发型亦不一样,但五官面目实在与小胡蝶太相似,不追查一番是不行的。然而旭仔去了之后,却无功而返,谁教如今的金玉仙已不是身价的问题,自有挑客的权力,邢志刚自己去都恐要碰一鼻子灰,哪里还轮得到他的手下?

    邢志刚不可以,秦亚哲却是可以的。

    秦亚哲平素不爱逛窑子,嫌女人再美都多少有些不干净,除非大应酬抑或拿美色贿赂官吏,否则绝不踏入半步。然而报纸登遍金玉仙的玉照,他想不注意都不行,只没有即刻动身去长三,倒是要约邢志刚一道去,若辨出那人是她,便来个“三堂会审”,当场作了断。此举一是为了让邢志刚自己拿个态度,二是为了所谓的公平。

    “这个人必定不是小胡蝶。”燕姐在旁道,声音轻得像蚊子叫。可她晓得,愈是讲得轻,别人愈是听得清楚,中国人就是这么复杂。

    她见秦亚哲与邢志刚正望住她,少不得解释道:“她若是小胡蝶,躲还来不及,哪里还能这般抛头露面,求一夜成名呢?何况听露露讲,对方从口音到气质也无一相似,还会弹钢琴呢,小胡蝶哪来这个本事?”

    这一讲,大家便都静默下来,到底要不要去摸金玉仙的底,便无人再提。

    只一个人,却开始频繁在长三出现,虽不是名流富豪,但似乎有些特权,可以在金玉仙的香宅出入自由,偶尔还陪坐搓几圈麻将。依金玉仙的同行姐妹小林黛玉的形容:“做妓女的也喜欢小白脸,那是本性。”

    所以这妓女的本性,到底还是便宜了唐晖。

    唐晖成为金玉仙的座上宾已有一段时日,因《申报》严肃得紧,本也不会将“花国大总统选举”当回事,只在报上登了一块“豆腐干”而已,但唐晖似乎对金玉仙兴趣颇浓,隔三差五便来。金玉仙对这样玉树临风的俊俏后生自然不会厌弃,而且不知怎的,有意无意要让他留宿,无奈对方怎么也不肯。这件事情传到老鸨耳朵里,招来一顿骂:“哪里身上骨头就痒成那样?找个大老板赎身才是正理,之前就好好攒身价,竟还有倒贴的道理?”

    实际上金玉仙的身价早已涨到令老鸨瞠目结舌的境地,身上穿戴无一不是最好的,出门必是珠光宝气,洋车接送,在交际花里算头挑。至于私下已是有哪几个重要恩客,那是小报记者都查不到的秘密,只知金玉仙某次出席名流盛宴,一对巨钻耳环令在场者无不侧目。唐晖当时因要采访同时出席的上官珏儿,便在那里拍了金玉仙一张照片,带回去让杜春晓瞧了,她笑道:“这女人行事太招摇,早晚也要死于非命。”

    “哟!这难不成还是牌告诉你的?”夏冰借机讥讽道,“或者只是嫉妒人家有钱有姿色?”

    杜春晓果然上前,“啪”一记将死神牌重重拍在夏冰的额上,道:“确是牌讲出来的。”

    就在次日,金玉仙失踪。

    三日后,金玉仙的尸首在上海郊外一个麦田里找到,全身剥得一丝不挂,喉管割裂,皮肉上满是乌青,可见生前被折磨得多么惨烈。

    这一次,《申报》不得不给金玉仙登了头版,只可惜配的不是她当上花国大总统的风光照,而是形容可怖的尸照。

    【2】

    “你竟不救我?”

    金玉仙伸出一对惨白的手,紧紧抓住唐晖的袖口,他努力挣脱,无奈被愈拽愈紧。她喉间的裂口流出鲜浓的红色汁液,一滴滴落在他手背上。

    “不救我?”

    声音仿佛是从她脖间的伤口处发出的。

    他浑身冰冷,只能紧闭双眼,怕看到金玉仙那一对即将眼眶崩裂的眼。她的愤怒与悲鸣,均化在那两只手上,那一道伤口里。

    “你又不是我害的,何故来找我?”他忍不住抗议,却被另一个声音制住。

    “你醒一醒!”

    他猛地睁眼,发现那声音是上官珏儿的,手心即刻涌回一股暖流。

    “你发梦魇了,可要吃点茶压一压惊?”

    他接过她递来的茶,她很快又转回身去,继续对住镜子画眉,擦了画,画了擦,如此反复。

    而他已迷失在镜中这时而秃眉时而婉转的模糊面目里去,隐约将上官珏儿想象成梦中冤魂的模样。

    只是金玉仙出事前的最后一刻,正与他一道大战方城……

    “侬听牌啊听不好,还是出去给我们买点奶油蛋糕吃吃。”金玉仙一面嫌弃唐晖,一面用甜蜜的眼神看他。女人的口是心非,他是早已领教的,于是偏要坐在那里。

    “叫侬去唉,侬还不去?”身板纤细得只余一把骨头的小林黛玉娇声迎合。

    唐晖也不理,只管出牌:“我风子还未打完,不想跑出去,再讲现在看起来这一把我可以赢。侬叫我出去买蛋糕,依三缺一咧!”

    金玉仙笑而不答,只在那里摸牌。倒是小林黛玉揭了底:“伊还不晓得侬等一歇要出去兜风啊?”

    “嗯,伊不晓得。”金玉仙手上几个金锞子闪闪发亮,衬得一张粉白脸蛋儿愈加生辉。

    果然这个辰光,自外走进一位穿深蓝西装、头戴礼帽的男子,生得明眸皓齿,比女孩儿还秀气些;后头跟着一位瘦长男子,左眼皮上生了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红胎记,然而浓眉大眼,也并不惹人讨厌。

    “玉仙,玩得好哇?”那秀气男子讲话轻轻的,像生怕吵醒一个婴儿。

    “好呀,我去换件衣服。”

    金玉仙当即站起,被小林黛玉拖住,道:“我都听庄咧,侬现在要走?钞票怎么算?”

    “侬精是精得咧!”金玉仙讪讪笑着将赢得的筹码取出几个丢给她,便回转身走上楼去了。唐晖叫那两位男子进来坐一歇,他们都拒绝了,那有胎记的男子点了根香烟,抽一半便摁进玄关处摆放的盆景内。

    不消一刻,金玉仙裹着狐狸皮披肩走出来,滚金边刻丝旗袍上绣满牡丹,因艳得有些过分,她倒是只戴一副珍珠耳环来冲,于是便有了大家闺秀的效果,尤其头发还用淡蓝色丝带绑着,愈显清爽。

    “现在三缺一,怎么办?”小林黛玉将牌一推,嘴角都要撇到地毯上去了。

    金玉仙将皮包搁在腋下,俯身在小林黛玉耳边道:“侬打电话去叫相好来打牌呀。”

    “哼!”小林黛玉冷笑道,“侬是真糊涂假糊涂?侬一走,另外一个也即刻跑了。”说完便拿眼睛瞟唐晖,唐晖只得尴尬地坐在那里洗牌。

    “不跟你们闲扯了,你们自己找搭子去!”金玉仙白了她一眼,径自走出门去,那两名男子忙在后头跟上。

    金玉仙一走,唐晖便问小林黛玉:“这些是什么人?”

    “我也不熟的,听讲是棉纱大王苏世昌的大公子苏明,所以她不去也不行的。”

    唐晖一听便眉头紧锁起来,半晌沉吟道:“我给苏世昌做过采访,他的大儿子好像不是这副长相的呀。”

    小林黛玉嘴巴一撇,道:“谁晓得?反正开这么气派的车子来接,必定是大客人。不过我也觉得那两个人眼神不对,有点凶巴巴的,侬觉得呢?”

    唐晖摇了摇头。

    小林黛玉那张瘦长面孔便悄悄凑到唐晖耳边,道:“我真有点不放心咧,刚刚玉仙站起来要走的辰光,我还悄悄里踢伊,想叫伊不要走,不过哪里拦得牢。”

    “侬倒是想得交关多么!”

    讲这话的系另一个牌友英国人珍妮,群玉坊的洋交际花。从前在北京八大胡同混迹,因被一个上海富商赎了身,便跟着他来沪,孰料那富商生意失败,抛下她逃得无影无踪。珍妮无奈之下只得二次下海,方才与金玉仙她们结了缘。依洋人的标准来看,珍妮算不得漂亮,只是五官端正罢了,然而丰乳肥臀与一身布满雀斑的红白色肌肤正满足了诸多嫖客的猎奇心态,生意亦好得不得了。能成为牌友,兼因她与金玉仙谈得来,金玉仙英文发音标准,又会做牛排,二人很快便成了好姐妹。

    “想的不多哪里能做这一行?”小林黛玉横了珍妮一眼,开始数自己抽屉里的筹码。她与珍妮互相看不对眼,所以话也极少。

    只唐晖还在努力回想苏家大公子的相貌,然而最后只依稀想起系一张端正平庸的脸,兴许来人确就是他,只是被时光刮糊了印象,如今再见真人,便恍惚觉得陌生了。这个曾在他脑中一闪而过的警惕念头,原本可以救金玉仙的命,如今却彻底成为一种悔恨。小林黛玉事后曾讲:“女人一旦拿定主意,往往就要走上死路。”

    他不明白她口中那个“主意”指的是什么,在葬礼后细问,她却怎么都不肯讲。

    杜春晓后来劝他放弃别问,只笑说:“不过一个与小胡蝶长得相似些的交际花,你又何必执著?”

    他摆手回道:“我总觉哪些地方不对头,万一她的死与小胡蝶的事体也有联系呢?”

    她只能看看他,遂莞尔。他心里一紧,知她已察觉他的负罪感。

    此时门被敲了几声,夏冰出去打开,将小四迎入。

    杜春晓没有请他坐,却是径自咬了一口手里的法式面包,皱眉道:“过了期的到底还是难吃一些。”

    小四没有理会,只对夏冰道:“我听那边说,小胡蝶失踪前一晚,和一个男人深夜幽会。”

    “那个男人是谁?”

    “不晓得。”小四摇头,却是一脸得意。夏冰适时塞给他一卷钞票,他便又开口道,“隐约听得有人叫这男人‘花爷’。”

    “你一点不清楚他的来路?”

    “不清楚。”小四摸着下巴的动作令杜春晓有些气结,恨不能上去抽他一个嘴巴,可夏冰却又给了他两张五块的纸币。

    “想起来了。”小四停止摸下巴,道,“虽然不清楚花爷是哪里来的,但他似乎与济美大药房老板的儿媳朱芳华在逸园跑狗场密会的是同一个人。”

    “你怎么知道的?”唐晖忍不住问道。

    小四没有理会,转身便走,招呼都不打一个。

    杜春晓方才气鼓鼓地对唐晖道:“你不喜欢这个人吧?”

    “你怎么知道?”唐晖惊道,眼睛却一直盯住小四的背影。

    “因为你这记者都挖不出来的事,他却挖得出来!”

    唐晖方才听明白杜春晓是变着法儿调排他,于是红了脸讪讪道:“我也不是包打听——”

    “跟了金玉仙那么久,我以为你早就是半个包打听了。”杜春晓那话里分明透着一股蹊跷的酸味儿。

    他只得低头不语。孰料她倒反而将脸凑近了看他,他再次避过。

    她幽幽地开了口,道出症结所在:“其实,金玉仙与小胡蝶就是同一个人吧?”

    【3】

    施常云比从前更瘦了,面颊瘪如开过膛的死鱼,朱芳华也是一样的干瘪,于是此刻的情形便像两个长影促膝而谈。

    “为什么要害我?”倘若不是皮肤枯黑,朱芳华也算得美人儿。当年施常风去江西做生意,在茶坊闲聚,她恰巧手提一篮水蜜桃路过,秋日阳光斜穿过她透水的明眸,那一对瞳孔都是金褐色的,闪烁着妖异的光芒。因被过路马车碰撞,桃子落得到处都是,他出来替她捡,她红着面,脖子都是粉的,二人默默无语捡了半篮未碰破皮的桃子,随后便有些“生死相许”的味道。所以施常风擅自将朱芳华带回上海的时候,施逢德一丁点儿没有惊讶,这女子确是施家容得下的。

    那个辰光,唯独施常云在旁冷笑,只说了一句,便教一家人都在饭桌上放下了筷子。

    他说:“但凡太美貌的人,都不会善良,无论男女。”

    此后两年里,朱芳华便将施常云视作一个心结,每日求神祈佛他能早日成婚,搬出去住,何况施老爷也并不喜欢这个儿子,未曾想事情发展到最后,竟是这样的血淋淋。

    她至今仍记得那个小阳春天气,她从施常风那里拿了两千块,要出去买件皮草。刚走到前花园里,便觉面上沾了一颗湿湿的东西,以为是下雨,便有些恼。抬起头来看天,手指不由得去抹滴在鼻尖的液体,这才发现雨是红的。遂听见头顶传来的惨叫,抬头看去,她的丈夫已血肉模糊。她刹那间似被抽干了脑髓,已无从思想,连发出声音都已是难事。待清醒过来时,喉咙已火烧火燎,将她带回屋里的娘姨说当时她只是一个劲儿干嚎,怎么都劝不住。

    事到如今,她才想清楚当初要嚎的是什么话,便是那一句:“为什么要害我?”

    “因为我讨厌你。”施常云答得云淡风轻,像是在饮一口茶,慢条斯理,绝无半丝邪意。

    她被这一记回答彻底击碎,于是又问:“在床上的时候也一样讨厌?”

    “嗯。”他点头,“一样讨厌。”

    “那又为什么要杀自己的大哥?”她眼球干干的,已落不下泪来。

    他却保持残忍的悠闲与坦荡,口中甚至轻轻哼起小调:“浮云散,明月照人来……”

    她站起来,离开的姿势形同鬼魅。这“鬼魅”恰与杜春晓擦肩,她们互相对望一眼,没有说话,各自奔向目的地。这二人外貌气韵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却似被某种相同的、微妙的情愫控制,于是吐息都变得有些合拍起来。

    所以杜春晓坐下的瞬间,竟让施常云有些目眩神迷。

    “你连秦亚哲家的那只鬼都没捉住,还敢来见我?”施常云虽在摆弄指甲,却难掩眼底里的高兴,他喜欢见到这个女人。

    “你放心,只要毕小青还活在世间,就一定能捉到。”她轻笑,燃起一支香烟。

    “去见了斯蒂芬么?”

    她点头,将烟雾埋进身体深处,似要埋掉一段不堪回首的秘密。

    他露出豺狼一般的冷笑,嘴边即刻挤出几道弧线皱褶:“你应该晓得自己逃不开他的,对不对?”

    她漠然地吐出一口烟,此时才似是有了一些货真价实的女人味,风情里饱含沧桑。

    “你居然跟自己的嫂嫂有一腿,这难道才是动手弑兄的真正动机?”

    她的反击在施常云的爆笑声里化作烟尘,末了他摇头道:“我从不为女人失去理智。”

    “那又是什么让你向亲人举起了屠刀?”

    他亦不曾回答,像是与她交换一个沉默的权利。

    “你知道花爷吗?”

    施常云摇头,道:“是什么样的人物?你从哪里得知的?”

    “从包打听那里得知的,似乎此人与你嫂子,还有小胡蝶都有联系。”

    “找到小胡蝶了?”

    “找到了。”

    “她死了?”

    “死了。”杜春晓脑中浮现出小胡蝶以金玉仙的身份当上花国大总统的照片,眉开眼笑,芳华舒展,有温润若玉的美。

    “怎么死的?”

    “与本届花国大总统金玉仙一样的死法。”

    “哈!”施常云干笑一声,“果然是她本人?”

    “嗯,这就是奇怪的地方。既然拼命逃离了,又缘何要去抛头露面参加竞选?”杜春晓抛出一个问题,是想引出施常云的建议。

    孰料对方竟向她伸手,要那副塔罗牌。她犹豫了一下,便将牌给他了。

    他洗了三次,竟也摆出大阿尔克那的菱形阵,翻启第一张:正位的太阳。

    “过去她风华正茂,被人捧在手心里哄着。”

    现状牌:正位的恶魔与逆位的恋人。

    “嗯,最后一张牌就不用翻了,看看这个便好。原是逃走了,却不想又改头换面,用另一种身份出现,那就只有两种可能。”他拿起逆位的恋人牌,道,“想获救或者想死。”

    “怎么个获救法?”

    “就是冒险浮出水面,让想帮她的人注意到她,又不想死在另一些人手里,所以只能换一个身份。”

    杜春晓此刻眉头却皱得更紧了一些:“那么想她死的人是谁?是邢志刚?”

    “与其想这个,勿如想想她有什么把柄抓在手里,可以让自己不受百乐门老板的控制。可惜啊!恐怕她还是死在其他人手里的。”施常云眼里掠过一丝切实的哀伤。

    “你可知道是死在谁手里?”

    施常云即刻回复一脸的诡秘,把背面朝上的将来牌推到杜春晓跟前,道:“那就要乔安娜你来解了。”

    ※※※

    红石榴餐厅里依旧弥漫着食物的香气与食客的轻声慢语,仿佛有没有斯蒂芬在都是一样的,但夏冰晓得,其实不一样,有他在的辰光,气氛总是无比柔和。

    埃里耶来找夏冰的时候,跟他讲过:“斯蒂芬是只聪明的老狐狸,很难对付。”

    说他“难对付”兼因两个对高文行凶的俄国侨民已经逮到,他们均供认作案系斯蒂芬背后指使,但问及分赃情况,却没有半文钱落进斯蒂芬口袋。即是讲没有确凿证据证实他与这次的劫杀案有联系,从高文那里抢来的珠宝悉数从凶手那里搜到。无奈之下,只得将斯蒂芬释放。

    “既然他没有半分的好处,为何要指使那两个俄国人去抢劫呢?”

    “这就是问题所在,两名疑犯在策划作案的时候,提出过分赃的方案,斯蒂芬却拒绝要钱,还讲了一句让人费解的话。”埃里耶用生硬的中国话回道。

    “什么话?”

    “他说就算他不拿钱,也是最后的赢家。”

    话毕,两人同时陷入沉默,都在一门心思推敲斯蒂芬那句“狂言”。最后还是埃里耶打破僵局,继续道:“他明知道俄国人作案是很显眼的,因为外形的关系,很容易找到目击证人,所以自己肯定不会出马。但是一切都布置得非常巧妙,比如让这两个家伙带上灰色女褂,是为了陷害女佣人,可是那女褂是用俄文报纸包着的,所以现场才会留下这两件证物,我怀疑那也是斯蒂芬下的圈套。一来,高文家根本就没有女佣人,他是性格孤僻小气的独居者;二来,两个犯人招供,这件女褂连同报纸都是斯蒂芬为他们准备的,那么斯蒂芬的意图很明显,给他们女褂是假,让他们把俄文报纸留在现场才是真。”

    “那也不对。”夏冰摇头道,“斯蒂芬怎么能保证那张报纸会留在现场?万一他们行凶之后把报纸带回去了呢?”

    埃里耶摸了一下唇上的胡子,笑道:“没错,所以我认为当时还有一个人暗中帮他留下那证据了。”

    “孟伯?”夏冰脑中又闪过那个胖老头傲慢的眼神。

    埃里耶点点头,喝了一口红茶。

    “埃里耶先生,您又是怎么知道我的呢?”

    “要知道,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去找了同丰面馆那个姓张的伙计。”埃里耶挺了挺大肚皮,道,“我现在最感兴趣的,还是斯蒂芬教唆那两个俄国人的目的。”

    夏冰瞬间明白了埃里耶的想法,忙道:“您可是想与我合作?”

    “没错。”埃里耶一对精明的灰眼在丰满的面颊上方闪闪发亮,“在红石榴餐厅看见你的时候,就知道你和我是同行,好侦探都长着一样的眼睛。”

    ※※※

    “可是我要收费。”

    “没问题。”埃里耶当下将一沓纸钞丢进夏冰怀里,然后整好帽子,拿了手杖,起身告辞。

    【4】

    夏冰手里的巴西咖啡已然冰凉,斯蒂芬正在吧台后操作咖啡机,生铁滑轮“叽叽”作响,转了十秒钟左右,他把底下的木制抽屉拉出,将里边的咖啡粉倒进烧瓶内,再盖上滤纸……一系列的动作,慢条斯理中带有别致的细腻与性感。

    所以斯蒂芬上来为夏冰续杯的时候,后者竟有受宠若惊的感觉。

    “乔安娜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请随意一些。”斯蒂芬周身都散发出咖啡豆黏稠的焦香。

    “我们能坐下聊聊么?”不知为何,夏冰一想起埃里耶先生说的“好侦探都长着一样的眼睛”便无比自信,因自身能力已被优秀的同行认可。

    斯蒂芬耸耸肩,坐到他的对面,笑道:“这次又是什么事?高文的那个案子已经破了,埃里耶也抓到人了,还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

    “别误会,今天找你,纯粹是为了私事。”夏冰忙道。

    “哦?”斯蒂芬挑了一下右眉,又是极招女人爱慕的俏皮表情。

    “我只想问一问,你与杜春晓,也就是乔安娜,是什么关系?”

    “那你和她又是什么关系?”

    “我是她未婚夫。”

    斯蒂芬轻轻吹了一记口哨,转头看了一下玻璃窗外的萧飒风雨,似乎是想掩饰一下笑意:“乔安娜的人生果然要重新开始了。”

    夏冰意欲回应,却被一记犀利的尖叫割断思路。

    随即传来砰砰的瓷器碰撞声,正在用餐的客人纷纷离座,往后头移去,因开门进来的那位金发女子实在悚人。

    她披头散发,额角流血,大张着嘴巴,吐出浓血,像是牙齿已被拔光,只血糊糊的牙床敞开着,于是更如恶煞一般。尤其是手中高高举起的一把菜刀竟还是明晃晃的,与粉绸旗袍胸口处一摊发黑的液体对比鲜明,两条胳膊更是白得触目,上头密布粗糙的红色颗粒。因口腔受伤的缘故,那诡异疯狂的女子虽大喊大叫,却没有一个字能教人听得懂。眼见她朝夏冰的桌子冲来,菜刀在空中划出初雪般的弧线,刀锋甚至已快贴到他的鼻尖。

    他瞬间头皮发麻,身子竭力往后仰去,连人带椅倒在地上,屁股登时失去知觉,只得眼睁睁看着那女子扑向旁边的斯蒂芬。

    斯蒂芬没有躲闪,只等她的菜刀挨到面门的刹那才飞起一脚,正踢中她的腹部,她遂叫得愈发惨厉,人亦远远弹了出去,恰巧倒在夏冰身上。夏冰下意识地将她拦腰抱住,然而她比他丰满得多,力气亦出奇地大,所以她即刻挣脱出来,起身发动第二轮进攻。夏冰眼睁睁看着那女子站起来,高大的身影遮住了他的视线,他看不到斯蒂芬,只知道斯蒂芬即将成为她的刀下鬼……

    就在这个时候,一记古怪而熟悉的轰响传来。挡在夏冰眼前的黑影突然往后退了,接着重重倒在他身上,他听见肉体被过度挤压发出的摩擦声。

    待推开那女子,夏冰方发现她已面目模糊地昏死过去。肉体虽然还是温热的,头发却与血水雨水混在一道,紧紧贴于头顶,金黄发色变成了肮脏的褐红;胸口的污迹似乎又扩大了不少,正有一道血流从乳峰处潺潺淌向地面。

    夏冰勉强站起,看见斯蒂芬手里的白色勃朗宁手枪正对住他,说道:“让你受惊了。”

    埃里耶警长赶到后,一见夏冰便笑了:“看来我们是真有中国人所说的缘分。”

    但当斯蒂芬被问及这名被他击毙的女子是谁时,他果然回答:“不认识。”

    更有趣的是,夏冰回去将这件突如其来的凶杀未遂案告知杜春晓后,她竟没有如平常那样细细分析一番,只一个人坐在前院的藤椅上抽了一包烟。她的反应教他百爪挠心,又不敢问,只不过他后来竟忍不住赌气道:“若是不放心,自己去看看他!”

    说毕,便用扫帚清理了地上的几十个烟头,径自回屋里去了。

    之后,二人再未提及这件事,仿佛斯蒂芬这个人从未存在过。

    孰料过了十天,埃里耶却兴冲冲来寻夏冰共享下午茶,与他讲发生在红石榴餐厅的那件案子。

    “死者生前被严重虐待,不但身上有被鞭挞的伤痕,嘴里的牙齿也是被一颗颗拔出来的,像是刻意要让她受苦。”埃里耶拼命往茶杯里倒牛奶,似是要冲淡某些可怕的回忆。

    “那么说她跑来红石榴餐厅前,被人严刑逼供过?”

    “我也认为应该是那样。而且,我们也查清了死者的身份。”

    “她是谁?”

    “她与前不久轰动上海滩的花国大总统被劫杀一案有关。此人正是金玉仙的姐妹,就是她死的那天一起搓过麻将的英国籍妓女珍妮。”

    ※※※

    唐晖跟进金玉仙的案子已有半个多月,这期间,他几乎贴了自己所有的薪水,只想最快得到查案的进展。所幸警署有个安南阿三从前受过他关照,便时不时透些消息给他。这才晓得,原来警方亦调查了当天将金玉仙约出来的两个人之真实身份。根据娘姨的形容,也已确认那接人的车子是苏大少的,于是便将正在长三的温柔乡里抽鸦片的苏大少拖出来,对方却打死不认,只说当晚将车子借给了一个时常一同逛窑子的嫖友,叫周启生。周启生因出手阔绰,时常替他还赌资,所以当他提出要借车子的请求时,便不得不答应下来,孰料那车子次日未还,人也找不到了,正憋着气呢,便被抓了。警察将苏大少审了两日,他都对周启生讲不出个所以然来。对方家住哪里,做什么营生,均一无所知,且认识他才两个月,于是查案线索中断,只是间中终于在金玉仙陈尸现场附近的河塘内捞到了那辆车。而唐晖亦被叫去警察局认人,证实苏大少与接走金玉仙的男子相貌差距颇大,那男子显然要更俊俏一些。

    周启生是谁?

    这问题在唐晖脑中一直萦绕着,令他日夜无眠,似是倘若不想出个所以然来,小胡蝶的冤魂便不会放过他。

    他认出金玉仙就是小胡蝶是必然的,因他与她肌肤相亲过,熟悉她的气息、肤色、每一颗细痣在身上的位置,甚至头顶的两个发旋。为了认得更真切一些,他想方设法与她接近,而她似乎亦不排斥,仿佛懂得他的苦心,反而主动伸出手来挽着他。如今想起来,那些全都是求救信号,他竟浑然不觉,还一心想着如何识破她的伪装。

    小胡蝶的死,杜春晓与唐晖斟酌再三,还是决意先不告知燕姐,依杜春晓的话来讲:“恐怕说了之后,麻烦会更多一些。因这件事牵扯的血案一桩接一桩,可见这个事体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知情人是越少越好。我们按兵不动,把案子查清爽了再说,免得去告诉了那边,原是要领赏,却一不小心变成了自寻死路。金玉仙不就是原想着去傍大公子,反而把命搭上了?”

    ※※※

    一席话唐晖倒也听得进去,不过仍不放心地问:“那下一步要怎么办?”

    杜春晓一听便撑不住笑了:“怎么办我哪里晓得?只是好奇三件事。一是毕小青的下落,二是那个花爷是谁,第三件——”

    “第三件是什么?”

    “现在且不要讲,只把前两件查清楚了再说吧。”

    可是要晓得毕小青的下落,唯有从秦亚哲那边的人里头下手。秦家的几房夫人都死的死,送走的送走,那与花弄影私通的管家亦不知去向,如今唯一能找到的,便是尚留在秦公馆,从原先的娘姨被拨到厨房打下手的月姐。

    “月姐如今工钱少了,只想着法儿另谋生路,只要你们肯花钞票,便没有打听不到的事体。”

    小四的话果然灵验得很,杜春晓只花五个大洋,便让她交代了一件事——毕小青的娘姨朱慧娟的下落。

    【5】

    朱慧娟煮的溏黄蛋已经冷了,面上浮起一层晶亮的薄衣,她愣愣望着,一口都不想动。就这样呆了半晌,起身拿了针箩里的钱包便要出门,脑中却回响着阿贵的呻吟。他五大三粗的一个人,竟在病榻上缩成一堆枯骨,于是她怎么也吃不下东西,因再拿不出多余的钱来给他买人参补身。所以今次是一定要去李裁缝那里拿回来衣裳,自五太太的事发生以后,她原是松了口气的,以为宋玉山的事就此了断,孰料冤孽未了,到底还是要她送佛送到西,把事体做完。

    所以刚走进石库门,朱慧娟便不由得挺直腰板。因闻见李裁缝的铺子里飘出几缕甜香,像是在煮顺风圆子,她即刻想到自家饭桌上那碗冷掉的溏黄蛋,心脏不由微微抽搐。

    “这位师母来做衣裳哇?”李裁缝放下手中的画线石,指尖的皮纹里都是粉红。

    “来拿的。”她发现他竟不记得她,有些高兴,然而很快便沮丧起来,因怕隔了如此之久再来拿衣裳,留给裁缝的印象会更深。

    李裁缝拿过纸头看了一下,便折进里屋,不消一刻又出来,拿着用纸包好的衣裳递给她。她拿在手里,感觉要比预想中轻飘,付过钱之后,却迟迟不敢走出去,怕这一走,便是去了另一个深渊,五太太那张凄怨的面孔还在她脑中不曾抹去。

    “等一歇,有个人要找你。”

    她刚转过身,便被李裁缝叫住,她回头看他脸上光洁的皮肤,仿佛要从那里看出一个希望。

    “谁会找我?又不认得我。”

    “哪里会不认得?你跟我去便是,要紧事体啊,慧娟姐。”

    末尾那三个字甫叫出口,便将她牢牢钉在原地,只由李裁缝拉了手走到隔壁。他的手绵软细薄,亦丝毫没有给人揩油的嫌疑,这是典型的做针线活的手,精巧、冰凉,如玉质器皿。

    于是朱慧娟跟着李裁缝走进一间香烟味呛鼻的私宅,李裁缝一踏进门便骂开了:“前世作孽!一个女人家抽那么多烟,也不怕早老早死!”

    烟雾中的女子似乎有一些不好意思,忙从卧榻上撑起身,将香烟摁进烟灰缸里,笑道:“你可是把我想死的那个人儿带来了?”

    “来了!”李裁缝转身朝朱慧娟道,“你坐一歇,我先去了。”

    他之所以识相,兼是算准了事后杜春晓会将真相告知他,就算不告诉,也算是欠了一份情,迟早要找她补偿的。譬如他一早瞅准的夏冰母亲自青云镇捎来的十斤爆鱼,这是一定要刮过来两斤的。上海男人的精打细算,在李裁缝身上纤毫毕露。

    “五太太在哪里?”

    杜春晓开门见山,只问这一句。

    “不晓得。”朱慧娟强作镇定,眉头却不由皱起。她是个温婉丰腴的女人,胸口撑得极鼓挺,皮肤细白,给人一种恬美的错觉。而杜春晓知道,这样的妇人,只是把凶悍往里收了进去,如入鞘的宝剑,平常人不能轻易触其锋芒。

    “朱阿姨,我晓得你是不想谈这件事。但你既不知五太太的下落,又何必帮她取衣裳?”

    朱慧娟当即嘟起嘴来:“这个衣服我自己也喜欢,所以取回来穿的。”

    “做得那么小,你哪里穿得上?”杜春晓笑了,“再说了,你丈夫买药的钱都要付不起了,还有闲钱做衣裳穿?”

    朱慧娟这才沉默起来。

    “反正,这桩事体里必定有蹊跷,今儿的事倘若传到你从前的老东家耳朵里去,什么后果你应该知道。”

    这一句,才彻底打穿朱慧娟的心脏,她面色煞白道:“可千万莫要告诉老爷,否则谁的命都保不牢的!”

    “那你讲讲到底发生过什么事,五太太又在哪里?我保证不讲给秦爷听,因我自己也不想送死。”杜春晓忙将朱慧娟摁进沙发里,给她递了一杯茶。

    ※※※

    毕小青与宋玉山的瓜葛,在旁人看来便是她爱他爱得销魂蚀骨,然而他总是淡淡的,以礼相待,又时刻不忘与她强调自己有妻有子;她像是也晓得处境不妙,明月沟渠的事情,强求不来,可到底不甘心,还是变着法儿巴巴去找他。

    花弄影时常用这档子事来取笑,一见她便横眉竖眼地骂:“靓仔冇心,你够胆就死也跟住他,唔够胆就只能在这里自怨自艾,清醒点啦!”骂归骂,可不知怎的,花弄影在秦爷跟前却始终守口如瓶。因有前车之鉴,屠金凤有一次多嘴,背后嚼她舌根,说她手脚有些不干净,其他四房都有些体己不见了。秦亚哲听后非但没有审问毕小青,反而将屠金凤骂了一顿,还自拿出钱来给各房添补了些首饰,便当没这回事。于是大家才发现,秦亚哲是无原则地护着毕小青的,此后便断不敢再说闲话;更何况花弄影自己也有心病,所以更乖。

    只是这些小细节,当时的毕小青似是根本顾不过来,反而只急着将金戒指也拿出来,叫娘姨去典了钱捧宋玉山的场。

    那一日,刚演完《三岔口》,宋玉山还在后台卸妆,毕小青便也去那里,只想与偶像聊聊天,让朱慧娟在外头候着。朱慧娟也乐得清闲,当下便缩在化妆室下边的楼梯口和几个跑龙套的闲扯。偏巧与宋玉山搭档的短打武生陆云龙下楼来拿点心吃,因与朱慧娟也打过几次照面,多少晓得些情况,便也凑过去说笑。

    陆云龙生得亦是模样周正,英俊伟岸,只可惜运气差了一些,总被宋玉山压过一头。不过他脾气温和,说话声音都是细细软软,无一丁点儿武生的鲁莽,所以朱慧娟私底下还是喜欢这个人多一些。讲到酣处,陆云龙操着一口京片子笑道:“要说你们五太太可真是个痴心人儿哪,都被咱们宋哥冷落成这样了,她还是满心热乎,也不怕秦爷知道了不放过。”

    朱慧娟假意生气,白了陆云龙一眼,道:“你说如今略有些脸面的阔太太哪个不爱戏子?你还当稀奇来了!”

    “哼!稀奇倒也不稀奇。”陆云龙冷笑道,“不过你们五太太热脸贴个冷屁股,总也有贴到头的时候吧?你看我们宋哥下个月可就回北京去啦。”

    “你们不是在上海安家立足的么,去北京做什么?”朱慧娟心里一惊,眼前隐约浮起毕小青凄怨的脸。

    陆云龙遂坏笑起来,眼中满是幸灾乐祸,可见男人之间亦是存在强烈嫉妒的:“你们可不知道他夫人在北京定居的呀?这次是要回家疼老婆去啦!我说,你还是趁早劝五太太死了这份儿心,宋老板对自己的老婆可是情比金坚!”

    朱慧娟只能无奈叹息,一心只祈盼自家主人能早些“回头是岸”。

    毕小青下楼的辰光,果然神色凝重,见到朱慧娟却又挤出些笑意来,仿佛在安慰她。朱慧娟自然晓得她的苦,回去路上便少不得劝了两句,毕小青只是垂头不响。孰料临睡前,她突然握住朱慧娟的手,泣道:“我晓得你是关心我,花姐姐也是关心我,可我就是停不了!”

    正是这个“停不了”,将她送上了死路。

    于是宋玉山在踏上回京路的车站时,却见毕小青携朱慧娟一道来送行,还带了两包零嘴并一件毛衣。他当即红着脸推托,她却满眼噙泪,将东西硬塞于他,场面既尴尬又感人。次日的几张八卦小报上,果真便登出了毕小青与宋玉山将零食包推来搡去的照片,花弄影平素爱看这些玩意儿,见着之后大呼惊奇,遂拉了毕小青来又是一顿训。毕小青便由着她骂,丰厚的内双眼皮愈发楚楚动人,教人竟狠不下心来给她当头一棒。

    朱慧娟看到报纸上的照片便心惊肉跳起来,忙求花弄影将它给自己,以便销毁。可惜已来不及了,正乱成一团的辰光,秦亚哲却踏入毕小青的房间,径直站在五太太跟前,还挥手叫她出去。朱慧娟只得识趣退下,走到秦亚哲身后才看见他背在后头的手里正攥着那张报纸,当下心便凉了半截,暗自猜测今朝毕小青是逃不过一劫了。于是关上门之后也未走开,却是蹲在墙下偷听。

    起先里头动静并不大,只隐约听到秦亚哲用低沉的嗓音质问,毕小青回应了些什么,是一丁点儿都听不清。她讲话声音本就不大,如今问的又是些揭她隐痛的事体,气短是可想而知的。只是后来竟有些翻箱倒柜的声音,令朱慧娟觉得蹊跷,她一面忍着心脏紧抽的痛楚,一面将耳根与墙面贴得更紧。随后只听得两记分不清楚男女的呜咽,可她仍能确认那是发自毕小青的,于是脑中“轰”地一声,正盘算着要不要找个借口进去,然而已经迟了。

    毕小青的惨叫刺穿了阴暗的天空,朱慧娟直觉手脚冰凉,整个人已没了力气,却又鬼使神差地推门闯入。只见秦亚哲的两只手正牢牢钳住毕小青细弱的脖颈,她似在挣扎,却又无力反抗,只拿一对通红的眼凄凄然望住眼前的男人。朱慧娟刚要张口,却见那对红眼,不止是看着秦亚哲,更是在往另一处更要紧的地方瞧。她顺着那目光寻去,却见自己脚底下有一张色泽鲜明的黑白照片,照片上的宋玉山眉目挺拔,可眼底里仍透出淡漠,与他时常看毕小青的神情一样。

    正是这份淡漠,扼杀了毕小青的未来,更将他自己的风光荣耀悉数抹杀。毕小青如缺水的鱼,软软躺在秦爷的臂弯内,双唇微张,露出一小截舌尖,她面如死灰,却又美得轻盈凄艳,仿佛先前那些沉重的背负,均随着这一刻的夭折而寂灭了。

    朱慧娟与杜春晓讲起这段往事的时候,仿佛再次身处炼狱,头颅与双手一直不住颤动……

    【6】

    上官珏儿初尝濒临崩溃的滋味时,正在拍《风流娇娃》。戏里要演一个交际花,因与富家少爷真心相爱,意欲冲破命运屏障,寻找真正的幸福;未曾想命运弄人,那富家少爷被逼要娶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他不同意,便被父亲以重病逼迫,无奈之下,竟与交际花双双殉情。这个电影剧本,上官珏儿头一次看,竟看到泪流不止,于是想也不想便接下来。可拍到间中时,她被施逢德包养的丑闻便开始疯传,小报记者日夜在她住所蹲守,她情急之下,还去住了几天旅馆,终究又被他们找了出来。于是报纸写得更加难看,讲她与秘密情人在酒店开房日夜寻欢,把她气得险些晕厥。

    依唐晖的话讲:“你既做了这一行,就得有这些心理准备,别去听人家讲了什么,关键自己做得是否天经地义……”

    “天经地义”四字甫一出口,他便后悔不止,可已来不及了。她果然咬住那句话不放,回头笑道:“你觉得哪些事情与我来讲,是天经地义的?”

    他答不上来,只觉小胡蝶——抑或讲金玉仙的魂灵正俯在他肩头吐息,他恍惚认为她还活着,躲在暗处,监视他的一举一动,包括他对上官珏儿的痴情。那一腔热血,曾经是在那死魂灵身上用过的,还有另一个女人……

    连日以来,上官珏儿晓得自己不能回家,便与唐晖在百乐门舞厅参加派对。她的狐毛披肩日益庞大,已能遮住她半张面孔,她还是不肯除下,只待唐晖邀她入舞池,方才将它挽在臂弯上。

    “为何不除掉?我帮你交给服务生?”唐晖牵住她戴长蕾丝手套的双手。

    “不必,我有些冷。”她的浓黑眼影几乎把一双眼都埋进阴霾里去了,是悲是喜亦瞧不清楚。

    他握住她的手,直觉她身体的冰凉已透过蕾丝绢布传递给他。

    御花园酒店不似酒店,保留了某些皇家后花园的气势。唐晖亦是头一次进来,上官珏儿引领他穿过种满枯蔷薇与金边冬青的庭院,步入欧式洋房。

    上官珏儿订的那一间,系“红房”。红丝绒窗帘,红底波斯花纹地毯,连床边的灯罩都显得艳光流水,人站在里头,便仿佛被湿暖的阴道包围。唐晖瞬间有些迷失,直到上官珏儿的嘴唇送上,将他包围在更深幽的饥渴里。

    他终于看清她被光线渲染成淡粉的裸体,原来有些部分并非他想象中那样。淡褐的乳头周围有一晕樱粉般的余韵,小腹白得耀眼,沿着那里微凸的纹路亲吻,可以吻到左侧一粒细小的胎痣。她动作有些急迫,像是强行将他塞入体内的,那里还是干涩的,所以抵进的辰光她忍不住叫了一声。他有些迟疑,却见她含泪将额头抵在他胸前,似是要抓住一些早已远离她多年的欢愉。他不忍再进入,想以爱抚替代侵占,她却似发了狂,不断紧收,他从未如此犹豫,却又想完全拥有,再不放弃……

    唐晖对香艳并不陌生,但与上官珏儿的交缠却令他感到无比疏远,他晓得她的心不在这里,而是随着情欲与干枯的下体一并游离了,连断肠的疼痛都不曾令她恢复知觉。想到这一层,他不禁有些气恼,男性尊严使得他不由自主地要切除对她的怜爱,哪怕她是这样无助地望着他。

    于是乎,他们在这片“红海”里各自沉沦。

    他终于起身,走入浴室冲洗,她仍卧在松软的被子里,没有一点想动的意思。他披了睡袍出来,见她睡着的姿态很凄凉,便想叫醒她,给她讲些宽慰的话。可不知为何,他又把冲动压了回去,坐回到椅子上,看她被窗帘染红的面庞。那血色如此虚假,他几乎想吻去她的伪装,人却站起,换上衣服,作好离开的准备。

    她仍然没有动静,睡得像个婴孩,仿佛他的去留与她没有丝毫关系。所以他带上门的那一瞬间,发出的动静都轻得要命,生怕碰得响了,梦便要碎。

    是谁的梦?他尚来不及去想。只知道,这一走,他是不会再回来了。

    ※※※

    深秋的空气如霜剑刺出,洞穿了上官珏儿的身体,她坐在黄包车上只觉有千万把刀在对她实施凌迟。原以为,性爱能令其麻木、放松,却不想那疼痛愈发清楚,几乎要去她半条命。已过凌晨,大抵连小报记者都不会再跟进她,唯有这样的辰光,她才是自由的,路过洋行的橱窗,还能往里望一望,看看有无自己喜欢的服装式样。她再不用东躲西躲,男人与名利在这一刹那都与她无关,她只需享受片刻清静的寒意便足够了。

    “要去哪里?”车夫在问。

    她想也没想便报出一个地址,遂有些懊悔,想改一改,孰料那车夫已拖起车奔出老远,似是她这一决定,便永无回头之日。她只得这么样坐着,任凭命运将她拖向那个方向。

    现如今,除了那里,她也实在想不出能去什么别的地方。

    那个施逢德买给她的“安乐窝”,二层小洋楼上的绿萝早已爬不动了,只余下稀稀拉拉几根枯线吊在竹架子上,院落一角的鸡冠花在夜色里缩成一团灰纸,颓败得很,可窗口居然还亮着一豆浸满希望的灯火。

    “姆妈,还不睡?”她推开门,便闻见一阵食物的甜香。

    “也不知你何时回来,所以天天等得晚一些,今朝果然等到了。”姆妈从厨房里走出来,手用抹布裹了捧出一个瓷粥罐。

    她勉强笑一笑,心里却在哭叫:“好的呀,正巧肚皮饿得受不了,这个粥是甜是咸?”

    “桂花蜜糖粥,甜的,现在烧咸粥也不好吃了。”姆妈忙掀开盖子,一股热气汩汩冒出。

    她忙将脸挨近那热气,鼻尖即刻发红,眼圈也跟着暖起来。她忙给自己盛了一碗,端起便要上楼。

    “我去楼上吃,马上就睡了。”她一面走,一面憋住喉咙里的哽咽。方才发现,自己是个不祥的人,否则,缘何所有好事到了她手中,最后都成了坏事?大抵她是与这个世间缘分太薄,才会被厌嫌到此。

    想到这一层,她已无力抬腿,只得扶住楼梯,在那里发怔。

    “怎么啦?”

    姆妈在楼下唤了一声,将她从悲怆的思绪中拉回。

    “没……没什么。”她拿着粥碗的手在发抖,步子倒是提起来了,径直往房间里去了。

    进了房,冷得出乎她意料,于是拉亮电灯查看,才发现隔阳台的落地玻璃门没有关,风正从那里自由灌入。她忙上前关上,呼啸声于是被挡在门外。

    她神情木然地坐在梳妆镜前,端起粥吃了一口,味道鲜甜蜜骨,极暖肠胃,于是再吃一口,再吃一口……

    楼下姆妈将粥罐放进保温煲内,洗了手要去睡了,却听见楼上响起吱呀的脚步声。

    “怎么又下来了?”

    “把碗洗掉。”她柔柔应了一声,姆妈听起来却有些背后发毛。

    “不要洗了,放到明朝好了。”她上来接过女儿手里的碗,发现女儿的手出奇潮热,于是拿过来焐住,笑道,“手倒是蛮热么。”

    孰料女儿竟抽回手,捂住鼻腔咳嗽起来,咳了半日都没有停歇的样子。

    “要不要吃茶?”姆妈去绞了一条毛巾,并一杯热茶,端上桌来,她却怎么也顾不上接。

    姆妈有些急了,去拍女儿的背,这一拍女儿便顺势倒地,两只手还是捂住口鼻,血水不断从指缝里渗出来。

    “乖女儿,怎么啦?怎么啦?要紧哇?”姆妈已手足无措,手里抓着毛巾,只想尽快将女儿鼻腔里流出的红色液体再压回去,仿佛这样便能挽回她疾速流逝的生命。

    “姆妈,救我!救我——”

    上官珏儿终于放开双手,露出被血水浸淫成一片狼藉的容颜,她不断抓挠空气,一头精心梳理过的碎卷发已干枯,与血汗凝结成块,贴在额角上。

    【7】

    “婊子!所有婊子都该死!”

    秦亚哲眼角已凝结出一个冰点,令毕小青无所适从,她知晓这个劫难是怎么样也躲不过去的,只得反复强调:“我……真的不知道……”

    在郊外恢复呼吸的能力时,她开口头一句便也是:“我真的不知道啊!”轻薄的身体遂在一个男人背上扭动,但很快便被一块带香粉味的帕子捂住了嘴。

    “别动!”

    她已闻出那是自己随身带的帕子,那声音亦是熟悉的,却无从想起。这才惊觉脖颈酸痛,略动一动浑身骨头便咯咯作响,只得这样趴着,像是又死了一次。

    夜里的风带着一股饱含上坟香灰的腐臭味儿,她身下窸窣作响,能辨别出背她的人正穿过一片麦田抑或草丛。她紧张得皮肤疼痛,却还是不敢再出一声,双手不由抓紧了他的胸膛,这一抓,竟回过神来,对其身份猜到了几分,随即又松懈了,眼眶发热,不消一刻便涌出眼泪。

    他依旧只顾低头往前,她怔怔盯住他头顶迎风而立的短发在眼前一起一伏,吐息粗重又极克制,仿佛生怕一旦呼吸重了,会惊动周遭的恶鬼冤魂。但她没有惶惶,反而愈发安静,与其被秦亚哲压在阴霾之下,勿如一世就趴在这男人背上,起码会无端觉得从未有过的安全,即便她不晓得他要背负她去向何方。

    不晓得走了多久,她的胸骨压在他突起的肩胛上太久,已微微有些不舒服,刚想稍稍动弹一下,他却主动停了下来。她瞬间感觉自己正从他身上滑落,两只脚还未站稳,已被他的手臂托住。

    “上车。”

    她顺从地抱住他的胳膊走向一辆形状看似汽车的庞然大物,金属气味被露水染成铁锈味。她没有问要去哪里,只在努力压抑刚刚在鬼门关走过一遭时的惊恐与绝望。他似乎全盘了解她的情绪,于是将她搂得更紧。

    车子里较露天要暖和一些,她十指冰凉,动起来异常迟钝,只得放在嘴边呵了几下。他回过头来,一双清澈的眼仿佛要看穿她的脑髓,她避过这样的目光,一言不发。但只肯定一件事,无论车子驶到哪里,她都没有害怕的理由。

    “这是什么?”

    她踩到座位底下的一件东西,那是用布袋套住的。

    他没有回答,只给出一个冷漠的后脑壳。

    ※※※

    杜春晓这次是真的棋逢对手,她就站在毕小青对面,却迟迟不敢上前。因她每每要跨出一步,耳边便响起施常云的忠告:“一个扮过鬼魂的女人,就是当自己死过一回了,死人总是最强大的。”

    可她看到的毕小青,却没有一点强大的意思,厚重的内双眼皮微微向上吊起,鼻翼细薄,与上官珏儿之雍容华贵,小胡蝶之清秀甜美不同,她系被后天调教出来的绝色。单凭照片抓住瞬间是无法品其优点的,唯有看清她完整的顾盼、微笑、起坐,抑或行路的姿态,才能体会其百年难遇的风流婉转。她是时时活在灵动里的上海佳丽,无论以何种形式将之定格,魅力都会失掉一半。

    所以杜春晓自认至今还没有令她无胆接近的人,但现在她却在一名弱质女流跟前停住脚步,无端地犹疑起来。因为眼前的女子,只是穿一袭青布棉褂站在阳台上,便成了流动的风景。她一时间被这样慑人的美迷住,原先自以为在青云镇见识到的那几位薄命女子已是独一无二,来到上海,才知什么叫天外有天。在大城市历练出的气质品位,果然和乡野的区别甚多,都是美,却分出千百种来。毕小青的婉约与大气,让杜春晓不由得揣测,当年“上海小姐”的状元与探花,又该是何等风华绝代。

    毕小青见到杜春晓,却只当她是个路人,连笑意都没有,看一眼便要过去,直到她叫住她,笑道:“五太太果然比传说中更漂亮。”

    她果真愣住,却还是回头了,眼里没有惊恐,反倒有些认命的意思:“哪里,人人都讲我不上照的。”

    这坦荡,反而令习惯出其不意将别人一军的杜春晓有些尴尬,随后又生出些敬佩来。尤其是她的藏身之处,更教她惊讶,原来并不是什么荒郊野岭,却是靠近浦西的平民住宅处,租的还是朝阳的房间,像是完全不怕被秦亚哲捉拿回去。

    依毕小青的话讲,那叫“死过一次,已不在乎死第二次”。可她住的房子里,却是齐齐整整,一张床铺,一个矮柜,衣橱畏缩在角落里,柜门缝中飘出樟脑丸的气味。门口的煤炉与煤饼都散发出某种安定的意味,仿佛已认定它们的女主人会在这里待上一世。

    “你果然是死鬼不怕活人找,竟在这样显眼的地方藏身?”杜春晓刻意将“藏身”二字说得极响,摆明了便是要讽刺对方不顾死活。

    毕小青只笑一笑,淡淡道:“其实藏不藏都无关紧要,你以为我出了上海去别处,他就找不到我了?”

    “恐怕已经找到了,只是不下手罢了,这便是他突然让我不用再捉鬼的原因。”

    “没错。”毕小青点头,手中的瓷杯里茶叶已张张舒挺,她与茶之间,宛若有情话要讲一般,气氛温柔明净,“可我就是无论如何都不甘心。”

    “不甘心什么?”杜春晓环顾四周,见门边的鞋架上有一双男式皮鞋,当即猜到有人与她同居,心下更觉诧异:事已至此怎的还不逃跑?

    “不甘心被人陷害。”毕小青遂眼圈发红,方才流露了一些恨意。

    “我也知你是不甘心,才回来扮鬼吓秦爷另外几个老婆的。”杜春晓被烟瘾折磨得有些难受,只是在这样气度非凡的女子跟前,她竟不敢有半点放肆,仿佛只要一露劣迹,就会愈发自惭形秽。于是咳嗽了一声,追问道,“可是为什么要吓她们呢?谁陷害了你?”

    “不晓得是谁陷害我,原本小报上那张照片也没什么,秦爷不是个不讲道理的——”大抵是念及夫妻情分了,毕小青竟隐约有些哽咽。

    杜春晓蓦地想起月竹风的小妾触目惊心的死状,不禁怀疑起毕小青的头脑来,难不成多数女人都是如此不理智且思维混乱的么?

    “那又是什么令你这么放不下?”

    “因为我与秦爷吵架的时候,他从我的梳妆台抽屉里翻出了一张宋玉山的照片。我虽然仰慕宋老板的才华,却从未对他有过非分之想,原本确是想要他的照片来留个纪念,可他说什么都不肯给我,所以……尤其那照片后头,还写了一首情诗。”

    “什么样的情诗?”

    “无非是那些肉麻酸牙的句子,我都记不得了。那陷害我的人真要挨千刀,险些把我的命都搭进去了!”

    说毕,毕小青眼里竟真的掠过一丝凶光,却点燃了杜春晓的自信。因她明白,女人一旦有了怨恨,再怎么美的皮囊都会被极快地摧毁。

    “五太太,要不要我替你算算,算出陷害你的是谁?”

    毕小青一听便笑了,啜一口茶,道:“听闻你用塔罗牌算命极准,这东西我跟秦爷去洋人的派对应酬时也见识过,可惜没自己亲身尝试算过,你今朝也算给我带了些新鲜玩意儿来。”

    过去牌:逆位的愚者。

    “哟,五太太虽然在深宅大院里过日子,倒是洞悉世事。做人低调确是好的,只可惜人外有人,宅子里终究还有一位更聪明的——”

    “哼!小心聪明反被聪明误。”毕小青冷笑道,仿佛心里已认定杜春晓指的人是谁。

    现状牌:正位的太阳,逆位的审判。

    “如今您倒是福星高照,纵做了些背德之事也无人敢拿你是问,奇怪——”

    毕小青噗哧一下笑了:“你可是替我解惑算命的,怎么自己倒奇怪起来?”

    杜春晓不由得红了一下脸,辩道:“因奇怪这个局势,看起来,竟像是你报复错了地方,身在福中不知福呢。”

    “这又是什么意思?”毕小青偏了一下头。

    杜春晓没有回答,径直翻开了未来牌:正位的倒吊男。

    蹊跷的牌……

    “这一张可是说那三位活在人间的姨太太里,没有害你的人,害你的另有其人,与你关系还很亲密。”

    没错,与毕小青不亲密便很难进她的房间。其他三房太太都不好看戏,更弄不到宋玉山的私人照片,纵要害她,恐怕也会想别的法子,譬如将那登有她倩影的报纸故意露在秦亚哲跟前。

    “那又会是谁?”毕小青一对明眸直勾勾盯着她,倘若跟前是个男人,只怕此刻早已沦陷。

    “既是那三个人以外的,是谁也已不重要了。不过——”杜春晓突然动了邪心,咧嘴笑道,“二太太孙怡也不晓得孩子生了没有,我还真有些担心。”

    这一句,让气氛陷入莫名的僵滞。

    【8】

    上官珏儿的双腿仿佛已不是她自己的,只是整个身体都浮在半空,四周嘈杂无比,几声啜泣掺杂其中,她认出那是姆妈的。

    她并未觉得自己有多少苦痛,只是体内血液都凝固了,继而蒸发,令她一夕之间回到童年。在自家院墙上的泥洞里张望,看隔壁刚搬来的小戏班的那个花旦唱得如泣如诉,她不懂戏,只觉她舒臂回腕里都美得光彩动人,于是竟看痴了。

    现在,她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洞口,往里张望,只有姆妈那张苍老的面孔挤成一团,有疼惜、有贪婪、有恐惧,还有些许无谓的残忍。过了一歇,又变成施逢德的面孔,眼里都是冰,正伸出手来抚摸她的下巴,手也是一样的冷。随后唐晖出现了,他在她干涸的身体里探索过,之后便收起所有的痴迷与热情,只给她一个背影。

    “婊子!”

    “妓女!”

    这些字眼在她眼前缓缓飘过,她的头颅不停摇晃,似要将脑浆都甩出来。

    “就停在这里,进去!快!快!”

    是施逢德的声音。

    她不由睁大眼睛,意识竟有些清楚起来,于是定定地望着他下巴上半白的短胡须,思忖自己是否曾经爱过他。

    此时,她感到身体再次飘浮起来,落到一张充满福尔马林刺鼻气息的床上,她猜想可能是到了医院,于是便有些安下心来。诸多针头与皮管分别插向她的喉腔与手臂,她感觉不到疼痛,只是呼吸愈发沉重。

    “造孽啊!造孽啊……真造孽啊!”

    布帘后头,隐隐传来姆妈的凄音。她闭上眼睛,想让这一切早些过去,可喉部似乎顶着一个硬物,强行将生命压回到了她体内。

    孰料,这样的安定未能持续多久,上官珏儿朦胧间又被抬起,有人往她的胃里灌了一些液体,她只好用呕吐来回报,呛人的黏物从嘴里喷涌而出,流满整只脖子。她费力别过头去,想看一看施逢德还在不在,却只看到几个白色的身影在蹿来蹿去。

    他大抵是不会再来了……

    她心中涌起一股悲怆,且不说有没有真心爱过他,最起码,时至今日,她都未想过会失去他。

    但是,她发现那个洞口在不断扩大,里头所有的景物都变成了白光,她只好迎着它而去,缓缓步入洞内,遂被白光吞没……

    ※※※

    上官珏儿的死,成了上海滩一桩香艳奇闻。小报记者将她服毒自尽的过程写得绘声绘色,讲说她当时写的遗书里充满对施逢德的控诉,还在床单上写了血字,甚至死时穿的旗袍都是赤红簇新的,显然是心有不甘,意欲化厉鬼报仇。

    上海滩短短一周之内,死了两位以美貌著称的名女人:金玉仙与上官珏儿。一时间沸沸扬扬,祭奠哀吊者有之,冷眼旁观者有之,嚼烂舌根者更有之。影院当时撤下所有新片,只放两部电影,一是上官珏儿未完成的遗作《风流娇娃》,二是一部改编自金玉仙劫杀案的三流作品《魂断青楼》。

    那几日,唐晖每天在戏院看《风流娇娃》,一天三遍,看的辰光,就是怎么也不相信上官珏儿突然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做影星就是这一点占便宜,即便人不在了,音容笑貌还是会留在胶片上,可供人一遍遍复读她。这亦是他生平第一次放弃报社要他做的跟踪采访,去一个法国人开的小酒吧里买醉,把那儿的每个妓女都吻过,还与几个海军大兵干架,被打到不省人事。醒来的时候,天已大亮,他头上沾满了呕吐的秽物与隔夜露水。

    夏冰将唐晖拖回侦探社的辰光,杜春晓正在吃早餐——臭豆腐夹烧饼。老远看见唐晖,便皱眉捂鼻大叫:“快带他去澡堂洗一洗!比我吃的东西还臭!”

    可是已来不及了,唐晖早已双手抱头缩在沙发上睡过去,身上每一寸皮肤都是碰不得的,一触就会痛到惊醒,接着看你一眼,再蒙头大睡。

    杜春晓叹道:“你说他是不是传说中的‘红颜祸水’?最爱的两个女人都先后死于非命。”

    “你怎知他还喜欢上官珏儿?”夏冰惊讶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因唯独他写上官珏儿的报道里不带一个污秽的字眼,那不是爱就奇了。”她竭力压抑住幽怨与怜悯,将话讲得轻松随意了些,果真惹来夏冰的白眼。

    “那也不定就是爱慕,只是一般影迷的仰慕也未可知啊?人家是铁汉柔情,有痴心的,哪像你铁石心肠,谁死了都不惦记!”他借机发泄了一下对她的怨气。

    孰料此时却见唐晖翻了个身,嘴里喃喃叫着“珏儿”,仿佛在刻意证实杜春晓的推测。

    她却已将烧饼吃完,擦了擦手便要出门。

    “去哪里?”

    “外面。”

    “去外面干什么?”

    “见一个人。”

    他发觉她的背影竟比从前要消瘦一些,于是想起那位英俊儒雅的英伦男子,心不禁往下沉,她是去找他?但他忍住不问,因怕问了,她会讲些他这辈子都不想听的话。

    这一次,他还是没有料准她,她去见的是另一个男人。

    与杜春晓因焦虑导致的憔悴相反,施常云继续增胖。长期没有酒色欢纵之后,他体内的某些健康因素便借机冒了头,所以原本缩成枣状的眉眼竟挺拔起来。

    “下次让那小记者再来,我要向他好好讨教些拈花惹草的经验。哈哈!”他的反应在她意料之内。

    “你可知道斯蒂芬被一个叫珍妮的英国女人行刺了?”

    “知道。”他点头道,“那个女人是谁?”

    “听那法国侦探讲,她生前也是高级交际花,与死去的花国大总统还是金兰交。”

    “哦?”他挑了挑眉尖,显然被勾起了兴致,“如此说来,金玉仙的死,难道与斯蒂芬也有些瓜葛?”

    她没有回应,却低了一下头,假意在思考别的事。

    他看出她的窘迫与不安,又笑道:“高文的死,我还没找他算账呢,这回又牵扯到轰动上海滩的花魁谋杀案,他还真不低调!”

    “而且珍妮杀进红石榴的时候,嘴里牙齿被拔得一颗不剩,明显是受过酷刑的,不晓得又是谁动的手。”

    “必定又是斯蒂芬指使谁干的,然后自己完全脱净干系,在一旁看戏。”施常云竟讲得有些咬牙切齿,“就这一点来讲,他跟在英国的时候一样,没有变过。”

    “你与他怎么会认识的?又如何知道他在英国的事?”她明知问了也不会有答案,可到底熬不住,仿佛这样问了才能安心。

    施常云这一次却没有对她竭尽嘲讽,反而神情里有了一些苦涩,系她之前从未在他的字典里读到过的。

    “你心里明白他是什么样的人,就该去阻止他。就像我为了对抗他,可以杀掉自己的哥哥。”

    刹那间她的呼吸凝固在半空中,斯蒂芬深情款款的魅笑,幻化为一个陷阱,她在陷阱中央游走,却怎么也无法逃脱。

    “乔安娜,你好不容易摆脱了他,如今却还是回到了他手里,可有觉得怨恨?或者……觉得高兴?”

    她继续无言以对。

    “你不觉得,高文的死,金玉仙的死,还有珍妮的死,上官珏儿的死,他们之间都有某种联系?”他像是手下留情,适时转了话题。

    “我也晓得他们之间有联系,只是一时还找不出那个交结点。”她抬头看他,“而且,你隐瞒了许多事,搞得我云里雾里。”

    “不管我隐瞒你多少,首先一点,你要找的小胡蝶——就是金玉仙,已经死了,你一味逞强,要待案子水落石出之时再去告知邢老板,恐怕都成了马后炮。记得乔安娜你从前是很喜欢往水里滴墨,看看那一池清水最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的,这次勿如也把金玉仙的事情找邢老板坦白了,看看他下一步会有什么行动。”

    “我会去讲,但不会再查下去。”杜春晓苦笑道,“小胡蝶已死的事情抖出去了,我就再也不能从邢志刚那里拿钱,所以我一直憋着,但现在,竟也有些……憋不住了。”

    话毕,她拿出手袋里的香烟盒,只剩最后一根了,她将它含在嘴上,将盒子捏扁,放在施常云的探视窗口。

    杜春晓离开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仿佛踩着斯蒂芬的名字。

    【9】

    花园街的黄昏没有落日余晖的美景,却弥漫着腔调沉闷的污浊气。几对洋人夫妇牵着狮毛犬在石板小径上散步,甜腻的桂花香绕过每个人的鼻尖,又飘忽而逝。云层附着了一些诡秘的淡粉,懒洋洋地在天际巡游。

    旭仔走过这样的街道时,总是心情舒畅,感觉身上所有的骨头都拆卸下来擦拭干净了一般,整个人都是纯洁的。他忆起在广东经历腥风血雨的日子,为了逃命,便闯进一间民宅,全然不顾里头正在批改作业的教书先生。那教书先生并没有惊慌,却捞起床单,让他躲进底下去,他在下面看着教书先生着一双黑色布鞋的脚在来回移动。待危险暂时过去,教书先生将他从床底拉出来,给他炖了一碗米仁粥,还包扎了右臂的刀伤。

    他触到教书先生微凉的手指,一双包藏智慧的眼睛在圆形镜片后闪烁着光芒。他不禁猜想对方的年纪,皮肤如此挺括,表情却像五十岁了。

    “为什么救我?”他也知自己提了一个蠢问题。

    教书先生拿过一面镜子,照他那张被疼痛扭曲了的脸。

    “因为你生得美,倘若刚才冲进来的是个五大三粗的丑汉,我是必定不会救的,反倒是逃出去作罢。但你是靓仔,你记得,靓仔靓女,总是比较占便宜。”

    若干年后,他来到上海,充分领略到那教书先生话里的分量,只可惜面上的疤痕断了他的特权。于是他总是在心里暗暗庆幸,倘若当初已被破了相,依那张残缺的面孔,又怎能打动那教书先生救他性命?

    所以“美色”是旭仔最在意的东西之一,没有美色,只能凭头脑,两者均无的话,在上海滩几乎无法生存。于是他总是留意那些外形出众的男女,尤其百乐门这个地方,舞女都要靠天生的本钱吃饭,旭仔总是严格评判她们的姿色,并偷偷预测这些女人的未来。有那么几次,他猜得极准,但是小胡蝶的下场却令他不禁怀疑起那教书先生的价值观来,漂亮女人未必总是幸运的,有时她们会不自觉地吸引仇恨与野心。他进而又想到米露露,这位珠圆玉润的大美人儿,五官如西洋女子一般大气,可她的鲁钝与自作聪明却损伤了福运,所以怎么样都无法飞黄腾达。

    旭仔实则也没有什么发财的念头,当年的一腔热血早被刀光剑影吓得无影无踪,他如今只想办好自己的事,比如像现在这样,潜入珍妮的住宅,找到邢先生想要的东西。

    那幢两层楼的西班牙式建筑系一位搞煤矿的山西暴发户在上海置下的一块私产,目的便是金屋藏娇。珍妮一死,那里便暂时空了出来,管家仆人均早已遣散,房子亦因没有人气而变得死寂。花园中茅草疯长,几株细小的枫树颇煞风景地弯曲着枝干。旭仔踏过干枯的草坪,用硬币在屋子后头的落地玻璃窗上画了一个圈,敲碎,伸手进那玻璃洞将窗子打开,乳白色花边窗帘吹拂到他脸上,有痒痒的感觉。

    他开始替珍妮惋惜,有这样的安身之处,又何必去做冒险的事?正如教书先生讲的,俊男靓女,总是在世间占尽便宜。可教书先生那张清秀的面孔,到最后还是毁在一瓶硝镪水里了,旭仔是眼睁睁看着教书先生的前妻扑向他的,而他则如往常一般腋下夹一本卷了边的《诗经》走在巷子里,风穿过他空荡荡的长袍下摆。他与她在最狭窄的地方打了个照面,旭仔就跟在后头,只觉那是一个面色蜡黄、唇皮被怨恨染白了的妇人,无名指上戴了一枚瓷戒,白瓷片上恍惚还印着那男人玉树临风的头像。她猛地将瓶口对住教书先生挥出去,教书先生没有躲开,只是捂着脸蜷在地上惨叫。

    不知为什么,旭仔没有去追那妇人,却看着痛苦挣扎的教书先生,一言不发。

    记忆被房内幽暗的光线扰乱,旭仔拿出金属打火机,制造了一点儿光明。随后摸上楼梯,辨别哪里是珍妮的房间。

    最后选定一扇虚掩的白色镂花门,因从门缝里看到有一张西洋四脚床,便猜到那必是主人的寝室。

    在那里,旭仔一面回味教书先生面目全非的惨状,一面翻箱倒柜。他并不介意在离去后会被人发现这里来过不速之客,重要的是找到那东西!

    但是在翻查的过程里,旭仔自己都觉得好笑,人都死了好几天,这里多半亦被警察和自家仆人扫荡过无数次了,东西说不定早已收走,哪里会留给迟来者一点机会?但倘若不查,又显得不够尽责,所以他找得非常仔细,摸过被褥的每一个边角,把枕头悉数割开,还想办法打开了床头的保险柜,保险柜里还是空的。

    旭仔了解女人,知道她们藏东西永远离不开卧室和床,于是他甚至把四只金属床脚都抬起来,拧掉垫脚,看那些空心的管子里是否会存在奇迹,梳妆台的每一个暗屉也都开启过了。

    一无所获。

    他有些沮丧,但还没有完全气馁,转身下楼开始敲第一寸地板,原本铺在客厅里的地毯应该是被管家偷走了,所以搜起来反而简单。但是胡桃木地板始终只发出沉闷的咚咚声,他最后只得站起身,靠在书架旁休息。

    书架?

    在旭仔的印象里,高级交际花都会将自己伪装成学富五车的才女,所以他不由得有些好奇这位珍妮姑娘会读些什么书,于是转过身去,将打火机凑近架子上的书脊窥探起来。他其实颇有将书架倾倒的冲动,只是怕动静太大招来麻烦,于是细细地看,上头有精装牛皮封的《狄更斯全集》、《茶花女》、《白鲸记》之类的英文原版书,只左侧最角落里放着一本《海上花列传》……这里罕见的中文读本勾起了旭仔的兴趣,便抽出来翻了几页,一张纸片从书页里飞出,在昏暗中跌跌撞撞飘落脚边。他捡起来,想也不想便放入衣袋。刚要转身,却突然僵住,不再动弹。

    因后头有一个人,似乎正打算趁他不注意的辰光离开。可真的没有什么人可以从他眼皮底下逃走,包括现在这一位。所以旭仔将手里的书丢向身后,只听得“啊”的一声,那人显然受了惊吓,他回头看到对方正捂住额头,却丝毫没有要再逃的意思,反而坦然地坐在地上,龇牙咧嘴起来。

    “你是谁?”旭仔走向对方,用打火机照那人的脸。

    “你又是谁?”

    他开腔的辰光已一拳打在对方面门上,下手有力,却不至于打晕他,对于挥拳的分寸,旭仔总是十分自信。

    可那个人却躲开了,轻巧、灵动,让旭仔的拳头结结实实砸在了空气里。

    “我是私家侦探,有人雇我来这里找一件东西,找到就可以回去了。”

    旭仔这才看清他戴的眼镜很旧,有一张温良的脸孔,眼睛却是有神的,似乎利益不容侵犯。他知晓来人不好应对,只得干笑一声,道:“那找到了么?”

    夏冰摇摇头。

    “为什么我在这里转了那么久,却没发现你?你藏在什么地方?”旭仔用平板的声音掩饰好奇。

    “跟我来!”

    夏冰脸上浮起一层得意,似乎很乐意与陌生人分享成就。旭仔迟疑了一下,还是跟着他走到楼梯口后侧,那里的暗门半开,夏冰取出手电筒,往门内照了一下,那里有一截深不见底的楼梯。

    “里头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每只箱子里都空空如也,而且很乱,旧衣物丢得到处都是。”夏冰深吸了一口气,仿佛在为那间小小的地下室默哀。

    旭仔没有下去,只是一动不动看着夏冰。

    “怎么,要让我先下去?”夏冰苦笑,“我已经下去过一次,不想再去了,而且约了人,要早走,你若好奇,就自己进去看一看。”

    说完,他便装模作样地掸了掸身上的灰,转身推开一扇窗,一跃而出,丢下旭仔一个人对住地下室。

    旭仔没有下去。

    确切地讲,他是没有办法下去。

    数年前在攀上开往南京的列车时,他一个人躲在啤酒桶内不敢吭一声,大小便濡湿了下半身,还掺杂了酒气,几乎将他熏到晕厥,但更恐怖的是黑暗。无论手脚的伸展活动如何细微,都会顶撞到坚硬潮湿的桶壁。所以,那里成了他的噩梦,比小时候三天没饭吃,被人踢断三根肋骨,呼吸起来会剧痛还要恐怖。

    但是,刚想退回,已来不及了,一股强大的冲力将旭仔往那深不见底的黑渊推去。他发现自己的面颊正在疾速贴向木质台阶,于是本能地用手去挡,可双腿却又悬空,令他平衡尽失。

    头、脖颈、手臂、脚踝、后腰、侧腹轮番擦过一些突起的坚硬物,他知道那只是阶梯,却不知该如何阻止,只得一味双手抱头,翻滚到一片尘埃里,然后停下。

    他没有马上试图站起来,只是静静伏在地上休息了一下,再动了动双脚,确保它们依旧伸缩自如,再慢慢抬起两条胳膊支撑上半身的重量,有些吃力,明显是手臂伤筋了,但并不碍事。他小心站起,腰间发出“咯”的一声,让他自己都心惊肉跳,人有时往往受自身反应的惊吓多一些。接着他又想到打火机,但摸遍每只口袋都找不到,脚底下却踩到了软绵绵的东西,是刚刚那个私家侦探所说的那些杂物。

    当然,旭仔到这个辰光还未完全绝望,直到头顶传来“嘭”的一声,地下室的门关上了。

    世界随之熄灭。

    【10】

    埃里耶的食量随着气候转冷而与日俱增,所以在夏冰跟前吃下第三块巧克力蛋糕的时候,还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对方一块都没有吃。

    “看来重要的东西已经不见了。”埃里耶长叹一声,把杯中冷掉的咖啡一饮而尽。

    夏冰苦着脸,两手托腮,盯着碟子里的点心,喃喃道:“我在那里碰上一个带广东口音的人也在找什么东西,想是与我们找的一样。”

    “不见得。”埃里耶抹了一下胡子,左手轻拍浑圆的肚皮,道,“要知道,漂亮的女人身上能背负一百个男人的秘密,所以她们死后很多男人会在惋惜之余松一口气。”

    不晓得为何,夏冰突然想到了杜春晓,她身上背负了多少秘密,是否与男人有关?可那些都像是禁区,她不讲,他便不敢问。

    “不过——”埃里耶似乎心情非常好,愿意透露更多的信息给夏冰,“我听说斯蒂芬很好赌,所以曾经向高文借过钱。”

    “真的?不用讲,那借据肯定不见了,为了摆脱债务,他的确有可能指使那几个俄国人干掉高文。”

    “可现在也只是推断,并没有凭据。再说像高文那样精明的商人,是不会轻易借钱给人家的,必定有什么便宜可以占,他才肯点头。”

    “那你们有没有问过斯蒂芬?”

    埃里耶突然长长叹了一口气,在阳光下伸了个懒腰,道:“问过,他也承认有这笔欠款,但是现在没有人受托向他讨回,所以他还是心安理得地开他的餐馆。”

    “这就是所有的阴谋了?”夏冰始终觉得动机有一丁点儿牵强。

    “我也觉得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这个家伙太狡猾了,许多事情与他都有脱不掉的干系,所以,小伙子——”埃里耶用极度信任的态度轻拍夏冰的肩膀,“我们还得一起努力啊!”

    “下一步要怎么做?”

    “让你的包打听去查一查那广东仔的背景,顺便摸一下斯蒂芬有没有女人,一位迷人的绅士背后一定会有女人的。”

    看到夏冰面露难色,埃里耶又笑道:“这个,可以找你的未婚妻帮忙,她看上去要比你聪明一些。”

    夏冰这才明白埃里耶找他的全部用意。

    ※※※

    杜春晓连续在红石榴餐厅待了三天,每天从下午两点坐到晚上八点,带了一副牌、一本《狄公案》以消磨时间。斯蒂芬每次都请她一杯免费的龙舌兰酒,上面放一片青柠,她喝完后,会专点一个叫艾媚的女侍者为她服务。即便是如此古怪的行径,斯蒂芬也没有感觉诧异,虽然那女侍者手脚并不利索,偶尔还会把账算错,但许多风度不凡的男客会给她丰厚的小费,因为看起来有些笨的美女,总是格外受青睐。

    但杜春晓对艾媚的兴趣,并非那姑娘十七妙龄,又面颊红润如水蜜桃,却恰恰是她的“笨”。如夏冰讲的,珍妮袭击斯蒂芬那日,在她持刀冲向斯蒂芬的时候,不知是谁将一整只托盘砸向她,这才让斯蒂芬有了掏枪自卫的机会。所以杜春晓连日来,一直在找这个人,尤其是埃里耶通过夏冰给她的委托,令她变得异常执著,似是要露一手给那法国人瞧瞧。

    于是,她直觉那个试图用托盘保护老板的人,应该就是那看上去老气横秋的俏姑娘。只有她与斯蒂芬的眼神接触是流蜜的;只有她在将坚果装盘的时候,斯蒂芬会将一只手撑在吧台上,与她的腰背似碰未碰;只有她将小费如数投进吧台上的小费箱里;只有她似乎从来没有流露过不耐烦的表情,晚餐时分的高潮,脚步亦总是欢快的,真正做到了“满场飞”。

    杜春晓恋爱过,她明白爱上一个男人是什么样子,更明白爱上斯蒂芬会是什么样子。

    “我今天只想要一份蘑菇汤。”

    “好的。面包要来一份吗?”

    “这个……你们老板不在,还是算了。”

    “为什么老板不在就算了?”

    “因为我付不起钱,需要他请客。”

    艾媚脸色果然一阵红一阵白,张了张嘴,却没有再讲什么,匆匆离开了杜春晓的桌子。不消一刻,蘑菇汤端上来,既浓且烫,杜春晓继而又点了一杯咖啡,一直等到八点钟,见艾媚和一个长满青春痘的男侍者交了班,她才跟着结账。

    红石榴餐厅的后巷子里,倒是别有一番风景。因对面还是灰水泥涂层的旧楼,门口挂着一排拖把,墙根甚至靠了一两只忘记收回的马桶,穿着金粉色旗袍、围羊毛披肩的舞女三三两两走到巷口去叫黄包车。杜春晓倚在那里看着,红石榴的一个二厨并两个前厅招待都已经走出去了,艾媚最后一个出来。与那身黑衬衫白裙的装束不同,她已恢复清汤挂面的中短发,发梢柔顺地往里弯起,像是用火钳烫过,一圈油黄的灯光圈起她素净的面孔。

    “艾小姐!”杜春晓跑上前来,伸出胳膊欲与她挽在一起,对方却警觉地退后两步。

    “做什么?”艾媚歪一歪头,大抵是有些不相信还有女客会骚扰她。

    “据说你们老板受到疯女人袭击那日,你出手救了他?”杜春晓咳了一声,开场白异常生硬。

    艾媚愣了一下,笑道:“那个丢盘子过去的不是我,是阿申。”

    “但你看起来和斯蒂芬比较亲。”

    “杜小姐才是和老板亲近的女人吧?”

    杜春晓心里一跳:她果然知道她!

    “那你可知道,除我之外,老板还有其他的女人么?”

    她们之间的空气产生了片刻的凝固,然而很快便化开了,因其中有一位出了状况。

    出状况的是杜春晓,她突然脸色发青,捧住腹部弯下腰来,但肠胃像是瞬间冻结住了,又硬又鼓,与她发软的四肢无法协调。于是她想把那些硬块吐出来,这一吐,将先前吃下的蘑菇汤喷得到处都是。

    艾媚下意识地要上前扶她一把,却又退了,一脸的不知所措。

    “你在我汤里下毒了?”杜春晓惊讶地望住她,眼眶几乎要撑裂了,她断想不到这弱小的女子会怀有如此强烈的妒恨。

    “我……我没有!”艾媚带着哭腔叫道,两手与后背紧贴住长满青苔的墙壁上,左右张望,仿佛在求救,又像是不想有陌生人靠近。

    杜春晓已吐得死去活来,小腹上方的剧痛像要割断她的肠子,把内脏都掏挖出来。她这才感受到了恐惧,恍若死神逼近的足音已在耳膜深处咚咚作响……失去知觉的瞬间,她终于听见有人高喊:“赶快送医院!”

    的确,青霉素的气味从未让杜春晓如此安心过。

    夏冰将她的头颅轻轻抬起,拿枕头垫了,唐晖还在旁边摆弄他的相机。他的络腮胡正在疯长,快要盖住大半张脸,头发亦长得离谱,油腻腻地贴在头皮上。

    而她也终于意识到什么叫做虚弱,尤其肚皮上那块纱布,正散发出淡淡的药味。背部与小腿上的痒处,已没有能力自行抬手消解,于是只得教夏冰替她挠。

    孰料夏冰竟冷笑道:“你还是让那给你下毒的艾小姐来挠吧!”

    “她在哪里?”

    “在外头候着,大抵是担心你报警。”

    艾媚进来的辰光,是顶着两只黑眼圈的,可见是前夜一直处于不安之中。

    “我真没有,真没有……杜小姐……”

    杜春晓忙笑道:“不要管有没有吧,回答之前问你的那个问题便好了。”

    艾媚面色一紧,下意识地摇了摇头,然而杜春晓却向夏冰伸出手来,夏冰当即会意,把一副塔罗牌放到她手中。

    “你不讲,事情便麻烦了,不信便抽一张。”杜春晓将牌列成扇状,递到艾媚跟前,对方犹豫半晌,还是抽了一张。

    高塔。

    “这座塔,意指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你在一个男人身上浪费的感情太多,积沙成塔,最后却高处不胜寒,终究还是要从那里下来的。”她一脸同情地将那张牌收回,道,“该了断的时候,一切都必须了断,哪怕有些事情,已经来不及了。”

    “艾小姐,其实我们还没有报警,你也晓得如今的巡捕是什么办事作风,你一个女孩子家,被带去巡捕房审问,传了出去也总归不好。孰轻孰重,你自己衡量。”讲这番话的是夏冰,他嘴上硬,心里却是软如稀泥,生怕那姑娘哭出来,他便只好放过她。

    孰料艾媚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将头一仰,道:“好!你们要知道些什么?我都告诉你们不就成了?”

    “想知道你们老板除你之外,还养过哪些女人?”

    不知道为什么,杜春晓讲话忽然不客气起来,竟有些要当众让艾媚难堪的意思。艾媚听到“除你之外”和“养女人”之类的句子之后,果然面露尴尬,但拿眼睛偷瞟的竟是唐晖,可见这男子亦有“天生丽质”的嫌疑,是怎么作践自己都无法损其“美色”,照样引人注目。

    “原先,我以为他只有我一个,后来发现他每个周五晚上,人便不知去向,周六我去他住的地方收拾,那里的床铺都是整齐的,像是没人睡过……所以……”她的语气开始变得有些艰难,“所以我大约猜到他外头还有个女人,抑或在干些我不晓得的勾当。可是他很爱干净,做事情滴水不漏,我无从查起,也想过放弃算了。”

    “可惜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你若再不肯面对现实,恐怕有些对不住自己和自己的将来。是不是?”

    夏冰与唐晖在旁一脸茫然,因不懂事情已到了“这个地步”是什么“地步”。

    “嗯。”艾媚拿出帕子摁了摁眼角,其实并没有要落泪,只是但凡女子,都爱在不必预防的时候预防,却在最关键的时刻错失良机。“所以我要找到那个女人,便在上周五晚间装病,先去他的公寓找,并不见人,于是又到一家他从前带我去过的台球俱乐部,总算见着他了——”

    “然后跟踪他了?”

    “总觉得,他在那里打一晚上的台球断不可能,可他身边却有个洋女人。”

    夏冰脑中即刻浮现出珍妮在红石榴餐厅出现时那张惨不忍睹的面孔。

    “偏巧我在那里碰上从前在红石榴餐厅与我一道上班的服务生,他说那洋女人叫珍妮,是有名的交际花。我当时心里吃了一惊,却也有些放心。因她是交际花,斯蒂芬就不会与她有什么结果,顶多白相一阵子,也就丢了。而且,看他们两个人在一道,虽然样子显得亲昵,但斯蒂芬的眼睛似乎一直是望向别处的。我了解他,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哈!”杜春晓不由冷笑,遂发觉自己失了态,忙捂了嘴,示意她继续。

    “所以那天晚上,我便在他的公寓里坐到天亮,也不管爹娘会不会操心……”

    唐晖这才对艾媚产生了一点兴趣,能想到爹娘的女孩子,多半是家教甚好的小家碧玉,经不得大风浪,于是对她起了怜悯之心。

    “等第二日,斯蒂芬果然回来了,脸色很不好看,手上还有伤。他一见我便大发雷霆,我从没见他气成那个样子,于是急急地把我的事体跟他讲了,谁知道……”她的声音又开始哽咽起来,“谁知道他没有在意,只说让我继续上班,不要被别人发现有异常,过些时候,他就会处理好了。”

    “可是过些时候,你的情敌却要杀他。”杜春晓喉咙和脑壳都痒痒的,明显是犯了烟瘾。

    讲到这一层,艾媚似乎眼睛一亮,像是看到了希望:“那个珍妮,不是斯蒂芬唯一的情人,他还有一个女人,只是我怎么都查不出来。”

    “那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香水味。”

    艾媚脸上难得闪现一抹灼热的智慧之光,杜春晓不由感慨:女人的小聪明永远都用在不该用的地方。

    “有一次,我给他洗衣服的时候,从他的衣袋里找到一个火柴盒,背面写着一个地址,我几次想去,却都不敢,生怕看了会更伤心。”

    “给我。”杜春晓毫不客气地伸出手来,艾媚迟疑了一下,从手袋里拿出挤扁的火柴盒放到她手心里。

    杜春晓看了一眼,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似是在用这样夸张的表演引起那两个男人的注意。

    “艾小姐,真是难为你了,快回去休息吧,我中毒的事体你别放在心上。”她终于放过艾媚。

    “什么中毒!没想到一个阑尾炎都能让你套出大秘密来,当真好本事!”艾媚一走,夏冰便伺机嘲笑杜春晓。

    “对,我就是这么下作,可你不是也帮着我恐吓人家一个孕妇?你若再敢调侃我半句,那地址就休想拿到!”

    夏冰这才晓得“这地步”指的是艾媚怀孕,于是愈发气恼,吼道:“拿不到拉倒,这桩案子越追越乱,接下去也没有钱拿,还不如回去替有钱太太找京巴儿来得实惠!”

    “那你赶紧去,再不去晚了!”

    杜春晓气急之下,便猛然翻了个身,突然伤口一阵刺痛,令她不由得龇牙咧嘴起来。夏冰忙上前将她扶住,唐晖在一旁只当看戏。

    “唉哟——”她一面摆平身子,一面对着火柴盒上的地址呻吟道,“其实你还真不用去了。”

    “为什么?”

    “因为我以前去过了。”

    【11】

    燕姐骑跨在邢志刚的腰间,手指用力按瘪他肩背上的每一个气结,因是使了真力的,所以能听见骨肉摩擦后将废气挤出体外的噗噗声。他发根浓密的后脑勺对住她的脸,漂浮着一股稀淡的水果清香,她忍不住将乳房紧贴住他,在他耳边轻轻吹气。

    “舒宜么?”

    邢志刚没有回答,只发出一记长长的呻吟。她希望他能就此勃起,可又突然没了信心,只好用面颊蹭那只匀称健美的肩膀。

    “在想什么?又一个人闷闷的。”她明知他没有不快,却仍然不敢怠慢,他阴晴不定的个性,总会时不时给她一些突如其来的打击。

    “嗯?”邢志刚拍拍她的臀部,她只好从他身上下来,将睡袍披上,生怕他看到她腰间的赘肉。

    他坐起来,腹部隐约滑动的块状肌肉令她自惭形秽。

    “还不是想关淑梅的事?”他直呼小胡蝶的本名,再次令她心惊胆战,“你也晓得,这个事情不处理好,秦亚哲这个老混蛋是不会放过我的。”

    “反正他自己也晓得的,小胡蝶人都死了,东西不定被她卖了丢了埋了,到哪里再去查?连那个洋女人家里都找过了,没有嘛。”燕姐嘟起嘴,尽捡些宽心的话讲。

    他似乎是察觉到了她的体贴,将她搂在怀里,捏住她的右乳。她全身一阵酥软,仿佛瞬间回到了十六岁。

    “那么,总要有人去挑这个担子的喽。”他一面在她耳垂上轻咬,一面将她压住,她胯部一阵燥热,于是将他抱得更紧。

    “是啊,之前想让施常云来挑,结果这小子看起来竟比表面要聪明许多,咱们少不得还要想其他的法子。”

    他似乎兴致极高,已探入她的私处,并不住蠕动,有些慢条斯理,但目的明确。她按捺不住,去吻他,他拿手摁住她的额头,不让她接近,但下身还是与她紧紧纠缠。她只得就这样屈服,但隐约觉得他动作比平素竟迟钝一些,似乎心里装着别的事。

    是什么事呢?她一时有些迷惑,直待他的两只手压住了她脖颈上的大动脉,才恍然大悟。

    “小燕,你不要怪我。”他说完,手劲加重。

    她登时与空气失去联系,两条腿不由得开始抽搐,未曾想已被他死死压住,阳具甚至阻止了她的紧张,她感到私处还在不断起伏,于是想索性放弃抵抗,尽情享受。

    “你早就想这样了吧?”

    她拿眼神与他对话,想告诉他一些感受,以及弥留之际的某些依恋。濒死一刻,她竟有些欣喜,因是死在自己最爱的男人手里。

    邢志刚放开手的时候,燕姐双目微张,眼角还挂了一滴泪。他退出她尚且柔软的身体,走进浴室里,到这一刻,他还是有些不信她已经死了。从前他无论面对顺境逆境,她总是在他身后,以至于他只要闻到她特有的气息,便觉得万事都可以应对。现在,那气息变成了恶臭,她正慢慢变冷,且很快就会腐烂。想到这一层,他便瞬间沮丧起来,努力盯住镜中的自己,眼圈发热,喉咙发干,头发像倒刺一般竖在头顶,胸前尚有被指甲抓挠过的红印。她仿佛在那里匆忙写下了一份遗书,交代他今后的路要怎么走。

    他拼命忍住喉间的呜咽,走回卧室,捞起纱帐,看那具有些苍老,腹部皱皮明显的尸体。口红涂花了她的下巴,似在呕血。他抓起床单给她抹干净面孔,又考虑是否真要替她操办一封遗书,于是停下动作,翻找出一张信纸,开始落笔。这才想起,他几乎从未见过她的字,于是紧张了数秒,又轻松下来,正因只见识过她的签名,不曾有字,才更方便捏造。他是怎么也不相信警察会比他更了解这个女人,可以从她的住处翻出她的手迹来。

    这个遗书要怎么写,他已想了个大概,只是在分配遗产一事上,却又莫名焦虑起来,因不晓得她究竟有多少财产。只听闻她老家在东北,六岁被人贩子卖到北平,辗转流离才到了上海,这样的女子,大抵是不考虑身后事的。他这样自以为是地揣测了一阵,便将这个部分略过了,通篇只有她如何偷盗东西,栽赃小胡蝶,后又怕东窗事发而买凶将她暗杀的假罪状。末尾再署上燕姐的本名——毕雪燕。这名字令他觉得陌生,因埋藏在脑中太久。

    他以为,秦亚哲会相信。

    而事实上,没有燕姐,邢志刚制造的一切假象,都是极易被识破的。这一点,他自己在一个月后便领教到了。

    ※※※

    杜春晓近期常去见的一个人不是斯蒂芬,而是无所不知的小四。夏冰头一次见小四到医院探病的辰光,唬了一跳,以为有什么重要情报,孰料对方却拿出一包云片糕和一包玫瑰酥糖来,左边空瘪的衣袖安稳地垂在一侧。杜春晓当即眉开眼笑:“你怎知我想吃老家的点心?”

    当然,夏冰的疑惑很快便自动打消了,因杜春晓身上发生任何出乎他意料的事体均属正常,这便是她,倘若她不是这样神奇,也许至今他们都还在青云镇经营书铺,随后结婚生子。

    出院后的杜春晓与小四走得愈发近,时常打听些与小胡蝶一案完全没有关联的事体,譬如赫赫有名的“小八股党”。这个“小八股党”以专门打劫潮汕帮运入上海的红土为生,且屡次得手,幕后老大是谁尚未确认。有人猜测“小八股党”是受洪帮老大黄金荣暗中指使,亦有人认为是另一个新崛起的秘密组织。这些八卦从小四的口中讲出来,就如说了一段《三国演义》,当即把杜春晓听住了。某一日,小四又说“小八股党”棋逢对手,在外白渡桥边遇上自称“大八股党”的一帮人,于是中了埋伏,死伤惨重,那“大八股党”传说是潮汕帮雇来的保镖,专门确保红土的顺利运达。

    杜春晓听得兴起,当下大腿一拍,道:“咱们去那里逛逛,说不准还能拜个山头!”

    小四冷笑道:“杜小姐说玩笑话了,这地方一到晚上便凶流暗涌,去了等于送死。”

    但杜春晓还是去了,不过选在了白天。

    黄浦江上依旧有几个巡捕在打捞浮尸,仍是骨瘦如柴、头发长乱的男性。杜春晓自吴淞口码头登船,入外滩上岸,一路坐的是不起眼的乌篷船。沿途见岸边停了几只驳船,船夫模样的人正蹲在甲板上刷牙,仿佛先前那些尸首从不曾打他们眼前漂过。

    选在英租界码头上岸之后,杜春晓长长叹了一口气,气候已变得干冷,她每呼吸一下都要用脖上的围巾捂一捂嘴。路边有穿着明显大的呢料西装、戴鸭舌帽的少年在人群里走来走去,还有操广东口音的码头工人在货堆边抽烟聊天,声音很响,仿佛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都可以光明正大。她蓦地想起小四的忠告:“如今运来上海的烟土,早已不是英国人和法国人做的生意,而是潮汕帮与两广帮为主,从公海直接运至吴淞口,再由租界里的人派船接应。做大一点的,还会买通水警与缉私队亲自护送,这样就可以免掉关税,通过英租界的烟土行销货。所以尽量少靠近那个地头,尤其夜里,一个不小心撞到,没准也要变成黄浦江上的死尸咧。”

    一上岸,杜春晓便直奔红石榴餐厅,一来是饿了,二来是她想与斯蒂芬谈一下从艾媚处查到的那位神秘女子。

    她之所以不想顺着这个地址去找到她,而且死死瞒住夏冰,并非故弄玄虚,而是终有些情绪和预感令她难以释怀,所以勿如与斯蒂芬谈谈,多为自己加一些筹码。

    可惜,斯蒂芬不在红石榴餐厅,接待她的是一位陌生的洋人,面目干净,举止得体,但言行里透出一股生冷气。这是杜春晓熟识的一类人,他们聪明自负,有极强的抗打击能力,因此从不在陌生人面前表现亲和力,然而必要的时候,他们还是会这么做。

    什么是必要的时候呢?

    她突然屏住了呼吸,皮肤上仿佛又爬满伦敦那些蛛网般密布的巷道里滋生的蜘蛛。总有几位穿斗篷、留胡须的男子在某个巷口突然出现,如蝙蝠一般鬼魅。

    眼前的英国人布洛克就给了杜春晓这样不快的感觉。

    “我们没有权力打听老板的去向,你知道。”布洛克耸肩的姿势与斯蒂芬一模一样。

    “好吧,反正我已经知道他在哪里了,现在就可以去找他。不过——”她点了一下吧台后的一只正渗出浓烈肉桂香气的橡木桶,笑道,“走之前,我想先来点这个。”

    布洛克只得拿出一只高脚杯,走到橡木桶前。

    “布洛克先生,现在你是这儿的老板了吧?”

    布洛克回头,见杜春晓手里晃着一张皇帝牌。

    “算是吧,你看得出来?”

    “在发现这里的收钱柜改了位置之前,我还真没有看出来,想必转让金便宜得很,也包括保密费在内?”杜春晓用流利但口音别扭的英语刺破了布洛克的傲慢。

    “杜小姐,我什么都没说,全是你自己猜的。”布洛克无奈地挠挠鼻尖,将装红酒的杯子移向她。

    “对。”杜春晓将红酒一饮而尽,道,“是牌帮我猜的,除了你卖的葡萄酒兑水太严重之外。”

    “斯蒂芬要我留个话给你。”布洛克摆出现在才想起来的表情,显然是想掩饰窘态,“他说你找到他之前,得先查出上官珏儿的死因。”

    “查不出来我也一样能找到他!”

    她既兴奋又无奈,因知道唯有再去那里,才能找出真相。

    “到底逃不过啊……”

    走出红石榴餐厅的辰光,她不由喃喃地感慨。已接近正午时分,阳光渐渐令身体有了暖意,行人也开始多起来,这家曾经由斯蒂芬经营过的餐厅,却仍未满座。一家店是否易主,只有熟客最先察觉,他们一进门,便能嗅到异样的气味。

    杜春晓怀着满腔遗憾,坐上一辆停在餐馆门口的黄包车,车夫殷勤地拉起篷子替她挡风。

    “再也不能在这里吃白食了!”她沮丧地想。

    “小姐要去哪里?”

    她怔了半秒,遂报出了毕小青的住址。

    【12】

    毕小青的手掌已青白见骨,她晓得自己又瘦了,楼下房东太太好心给她炖的笨鸡汤与糯米羹,似乎都没有起作用。她终日都有些惶惶的,时常不自觉地抚摸脖颈,仿佛死神之手从未从那里松开过。尤其夜半时分,她终是醒着的,仿佛有一根刺抵在脑仁深处,一旦睡眠压近,它便上前冲杀抵抗,搞得她动弹不得。

    那一晚,她原以为还会如往常一般,听窗外冷风呼啸,那张花了一个版面刊登上官珏儿服毒自尽的《申报》令周遭愈发显得风哽草咽。她将棉枕折弯,堵住自己的耳孔,竭力想要入眠,可惜不顶用,终有一些琐碎的声音会化作透明水流,潺潺灌入耳内。

    呼吸声、猫叫声、落叶扫地声、楼下卖烧肉粽的阿伯收摊的响动、脚步声……

    脚步声?

    她猛地睁开眼,棉被里温暖浑浊的空气霎时变得坚硬。待掀开被子时,另一个人的呼吸声便愈发浓烈起来,不规则的,甚至充满愤怒的凌乱吐息收紧了她的神经!她即刻拉亮电灯,室内变成了一个古怪的白夜,什么都暴露了。

    “你是谁?”她竭力保持平静,既不尖叫,亦没有操起垫被下的防身匕首来自卫。

    因那个幽灵般潜入的人,亦是女子,年纪比她略小、表情比她更惊恐的女子。

    一瞬间,她们的对峙,似乎完全失去了凶险的张力,反而有些凄凉起来。

    “姑娘,你看起来不像是没饭吃的,面相也不奸险,怎么会想到干这种营生?”毕小青尽量放低音量,似是起了怜悯之心。

    那姑娘头颅不停颤动,有些要退缩的意思,却又不甘心,像鼓了极大的勇气才开了腔:“你离开斯蒂芬吧,要不然我跟你拼了!”

    她这才发现来人手里握着一柄乌黑的旧剪刀,显然是普通人家修剪枝叶和虾须用的。毕小青有些想笑,只是看到对方白惨惨的尴尬处境,又有些不忍,于是撑起身子,想下床。孰料姑娘却吼道:“不要动!”遂靠近了两步,将剪刀尖端逼在她的喉间。

    毕小青并没有怕的意思,她晓得什么样的人才真正可怕。

    “姑娘,我不认得那个叫什么斯蒂芬的,所以你找我拼命就有些荒唐了。不然,你坐下来,慢慢讲一讲事情原委,也免得我糊里糊涂便死在你手上,你冤,我更冤,不是么?”

    她没有回应,像是怕受骗,只是刀尖又逼近了一些。毕小青只得退后,靠在墙壁上,隔着薄睡衣的背脊已热气全无。

    “你不要装!他就是这样,喜欢爱骗人的女人,你是,另一个也是!”话毕,她已泣不成声,眼泪鼻涕已混到一处。

    “另一个又是谁?”毕小青觉得有机可乘,便将背部稍稍脱离了冰冷的墙面。她清楚对手越慌乱,自己便愈危险,但同时也最具逃脱的可能性,如果再继续纠缠下去,便只能抽出垫被下的匕首与之对决。

    可是……她望住对方与她一般细弱的手臂,不由得又犹豫起来。

    “你不要管另一个是谁,我……我找不到她,就只能来找你!”

    “你认为那个斯蒂芬在我这里?”毕小青偷偷换了个姿势,将身体前倾,右手慢慢挨近床边,“你若真有这个怀疑,可以找一找的。”

    她咬牙瞪了她好一阵,突然退至衣橱边,将手伸到背后,拉开了衣橱门。这一连串动作做得很艰难,因她的眼睛一刻都不曾离开毕小青。

    毕小青对她点点头,示意她转过身去查探,且用表情保证她不会起任何恶念。

    于是她转身,翻找里头少得可怜的几件衣服。三件灰羽旗袍,两件厚羊绒风衣,两件棉短褂,一件黑色男式风衣,并男式厚西装三件套。底下的抽屉里是一些内衣,衬衫很少,然而都很新,像没穿过抑或只穿了一水的……

    那姑娘将里头两套男装摸了好一阵,令毕小青不由心脏一阵打鼓。

    半晌,她总算回过身来,只是手中利剪并未放下。

    “对不起,大概是我搞错了。”声音有些迟钝,但很肯定。

    毕小青略略松了一口气。

    ※※※

    旭仔在家中静养整五日。前三日,他一直在睡觉,似乎要让每一寸筋骨自行调整,直到肩背处的疼痛不再汹涌。第四日,他到楼下吃了一碗小馄饨,又从一个犹太裔商贩手中买了许多可以存放的罐头,但是刚吃了一口沙丁鱼便吐光了。第五日,头痛欲裂,他对自己被推入珍妮家地下室的事情耿耿于怀,尤其是那张从《海上花列传》中掉落的纸片,他越想越觉得,那不是纸片,应该是……

    第六日,旭仔原本还不想去百乐门上班,邢志刚却找上门来。

    燕姐死了,他要他协助安排葬礼,不要隆重,也不摆白酒,只抽一个晚上叫所有舞女聚一聚便可。

    这大抵便是无根之人最好的待遇了吧!

    旭仔只想到这一层便停止了,他从不考虑身后事。但对燕姐的死,终感觉有一些别扭。听米露露讲,燕姐便是买凶杀死小胡蝶的人,因与她联手偷了邢老板一件重要的财物,但后来小胡蝶将东西独吞后逃跑,燕姐一怒之下便将坏事做绝,后又摆脱不掉良知谴责,便自缢谢罪。这故事一听便很牵强,旭仔诧异于自己老板做事之冲动草率,连他都不相信的“真相”,又如何能骗得过秦爷?

    “这么说,东西没找到?”

    “没有。”

    旭仔将干咳压在嗓子眼里,生怕稍稍露一点怯便会乱了阵脚。

    “有没有碰上什么特殊的情况,或者别的什么特别的东西?”

    “没有。”

    他刻意隐去了碰到另一位私家侦探,以及被人推落地下室的事。直觉那个“推手”与私家侦探不是同一个人,否则那侦探便是演技太好,看上去有些太过坦荡。

    旭仔交代完之后,便站在邢志刚的办公室门前,手里拿着一个铜制的烟灰缸,指尖的香烟几乎要烧到皮肉,他却没有一点要抛弃的意思。

    “当心唉!烧着了!烧着了!”米露露搽得喷香扑鼻,走上前将旭仔连烟带手指摁进烟灰缸中。旭仔狠狠甩开她,把烟灰缸放到对面的瓷花瓶旁边。

    “做什么?”

    “你随我来。”米露露一把拉起他便往外走。他迟疑了一下,还在上班时间,按理要寸步不离,可隐约内心对邢先生又有些抵触情绪,于是便由着米露露将他带到化妆间旁边的一个杂物房内。反正,秦亚哲的人若真来找邢先生算总账,凭他一己之力是挡不牢的。

    这个杂物间,平素是舞女更衣的地方,亦可悄悄在里头将小费过数,聚众教训新来不懂事的,多半亦在这里完成,所以它系女人的“秘密花园”,男子都不会跨入半步。不晓得为什么,旭仔却是个例外,偶尔还会被叫进来赌几场牌九,那些女人一个个敞着怀,大半乳房露在外头,素着一张脸,暴露着光秃的眉宇,似乎对他毫无顾忌。

    米露露与旭仔对视了一刻,到底还是她忍不得,笑骂道:“作死腔!那侬一点好奇心也没的?”

    旭仔捏了一下米露露圆嘟嘟的下巴,笑了。他确实不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

    “哎,侬晓得哇?我听人讲,燕姐好像不是自杀的。”

    “听谁讲的?”旭仔的反应永远出人意料,又总能捉住别人的“七寸”。

    米露露果然面色一紧,低声道:“不要管是谁讲的,你有没有看过燕姐的尸体?怎么样,像不像被人杀死的?她的遗书登在报纸上头咧,说金玉仙就是小胡蝶,还说是她买凶杀掉的,我怎么看都觉得不对劲——”

    “是你觉得不对劲?刚刚还说是听别人讲的。”旭仔突然觉得米露露那副一腔热血生生儿被憋回去的表情很可爱,于是决定再逗逗她。

    孰料米露露似是豁出去了,怒道:“好咧!是我自己猜到的,燕姐肯定是被人家杀掉的!”

    “我也知道。”旭仔在内心默默迎合。

    “所以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谁会杀了她,把小胡蝶的事体栽赃给她呢?我觉得,应该是……”她声音愈来愈轻,几乎已贴在旭仔的右耳孔上,“应该是邢先生。”

    “你怎么晓得的?”

    “因为字迹呀!”米露露得意道,“这个遗书上的字,根本不是燕姐的。”

    “你又从哪里看到过她的字?我们都不曾见过,也不晓得她是不是真的识字。”旭仔苦笑道,想起当年教书先生指导他读写时的艰难。

    米露露郑重地从手袋里拿出一个小软皮本子,道:“你不晓得,燕姐每天私底下都给我们记小费账的,她当我们不知道,其实除了朱圆圆这个蠢丫头,哪个人不晓得——”

    旭仔等不及她讲完,已一把抢过来翻开,果然笔迹意外地工整清秀,与遗书上凌乱刚劲的风格相去甚远。旭仔曾经仔细研究过那封遗书,尽管那也不像是邢志刚的字,但从每笔末端自然扭曲的状态来看,应该是右撇子用左手写的字。

    “那么说,百乐门所有人都知道燕姐是被谋杀的?”

    米露露思忖了半日,点头道:“恐怕是。可惜了,听说她还有个女儿,只不知现在在哪里了。”

    【13】

    朱芳华每隔三日,便给施常云送一次东西。用同一只带盖的长方藤编篮,放一块毛巾,两包烟,两套换洗内衣,一双尼龙洋袜,一包刮胡刀片,两根熏肉肠,十块鸡蛋糕,并酸泡菜与炼乳各一罐。东西由看守检查之后收下,将空篮子还予她,她便离开。

    那看守姓骆,因略有些驼背,被同事戏称“骆驼”。这骆驼每每收了东西,总会从中抽掉一包香烟,再将东西送去给施常云。按理讲,刮胡刀片、放泡菜的玻璃罐与铁罐密封装的炼乳是不能带进去的,但每次朱芳华都会额外塞给他五块钱,他便也睁只眼闭只眼了。

    骆驼也听闻这重犯是早晚要上刑场挨枪子的,只不过老爹选得好,一直拿钱吊着他,竟无故多了几个月的命,公审也遥遥无期。不过听队长在喝酒的辰光讲过:“如今报纸天天盯着这桩命案的主犯没有受审的事,舆论压力大了,看来就算皇帝的儿子也非得受审不可。”

    “审了也不见得会判死罪呀,律师请得好,钱花在刀口上,不是一样能逃过一劫?”骆驼倒也并非存心抬杠,却是表达了几位伙计共同的心声。

    “你以为这个赤佬能逃过?笑话!”队长冷笑一声,道,“报纸上已经点明了讲施二少如果能逃过一劫,就必是上头收好处了。这么大的事体,还瞒得牢?连施老板买通仵作验假尸、开死亡证明的事体都已经被捅出来了。听说南京政府很快就要派人下来彻查此案,等着瞧吧,纸包不住火,那些个大人物再维护杀人犯,恐怕就要跟他一道上刑场喽!”

    一语惊醒梦中人,骆驼这才明白,这位能带给他好处的犯人是留不长了,于是心里略微有些沮丧。

    令骆驼更沮丧的是,就在与队长吃老酒的那天半夜,施常云越狱了!

    他住的单间牢房原本便是气窗较大的“豪华间”,里头还隔了一个漱洗室出来。如今那气窗上每一根钢条都被锯断了,刚巧能让他爬出去,地下还留着一小截食指长短的钢锯条。骆驼忙翻查了里头所有的物品,在漱洗室的一块肥皂底部发现埋着十来根已被磨秃锯齿的钢条,整块肥皂散发着炼乳与泡菜混合的气味。

    骆驼当时气得脸都白了,只得捂着被队长掌掴到红肿的面孔找了同时值班的几个兄弟来问话。都讲是知道当晚队长叫了人喝酒,于是自己也私下里凑了一桌,吃得东倒西歪,竟醉死过去了,哪里还顾得着犯人的动作?

    施常云果然识时务!骆驼尽管已急得像无头苍蝇,内里却还是默默佩服起这位公子哥儿来!

    ※※※

    “也不晓得出什么鬼咧,不声不响搬出去,钞票么摆在台子上,我承认么还好呀,不承认收着呢?现在的人真弄不拎清!”房东太太一面讲一面拿出钥匙开门。

    屋子里空空荡荡,仿佛从不曾住过人,毕小青的影子在这灰尘扑鼻的空气里消失了。但见过她的人,只一记起那副活泼的仪容,便不由得觉得那样污糟糟的环境里都嗅得出一丝茉莉淡香。

    “她几时走掉的?”

    “估计就是十五号那日夜里,去哪里我是肯定弄不清爽,小姐侬自己再去另外地方打听打听,好哇?”房东太太一头卷发拿火钳烫得又枯又黄,夹棉短褂上有浓浓的咸菜味。

    “之后没有发现其他情况?”

    “没有。”房东太太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眼珠子才瞟到右上方,中途却又落下,似是有什么东西撞了她的心坎,于是隐隐悟出了些事体。

    “还有啥事体想得起来哇?关于这个漂亮女人家的。”杜春晓哪里会放过这蛛丝马迹,忙将手里一篮水果交给房东太太。

    房东太太顺势接过,口气缓和了不少:“其实这个女人家好像让奇奇怪怪的人跟踪过——”

    “是什么人?黄阿姨侬看清爽过哇?”

    “好像也是个女人家,样子看起来蛮规矩的,眼神倒是有点凶巴巴,要吃人一样。我当时就跟老公讲咧,说不定是大小老婆呛起来咧,老公还骂我多心,现在几个人过来寻过伊啦?看是不是我多心!”

    “还有谁来寻伊啊?”

    “有个男人家,经常来寻伊唉。”房东太太似是存心要帮忙,再无嫌弃的表情,不过恐怕背地里亦添了些“多事”的嫌疑,且这个“多事”多半亦是因莫名的嫉妒引发的。

    杜春晓眼前一亮,忙问:“可是一个外国人?”

    “不是。”房东太太皱眉摇头,“是中国人,长得白白净净蛮齐整的,有点面熟,就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谢谢侬。”杜春晓笑吟吟地将房东太太手中的水果篮拿过来,转身便往外走,全然不顾对方错愕的表情。

    这个辰光,戏弄房东太太自然不是什么要紧事,要紧的是要再去找一找施常云。于是回了家来,偏巧看见夏冰与唐晖正在下五子棋,双方势均力敌,所以半晌才走一步,大半时间却是面对面摸下巴挤眉毛,一点意思都没有。

    “唐大记者,跟我一道去看看施二少哇?”杜春晓将水果篮放在门口地上,随手从里头掏出一只苹果便咬。

    “可惜啊,施二少你是看不着了。”夏冰似乎有些幸灾乐祸。

    “他越狱逃跑了,如今警察都在施家大宅日夜蹲守,还将他嫂嫂朱芳华捉去审了,三天都没放出来。”

    “这么大事儿怎么报纸上一点消息都没有?你们这些所谓凭良知说话的记者可是都被封了口了?”杜春晓又惊又笑,唐晖似乎也有难言之隐,只得将大拇指放在嘴巴里啃,竟红了脸不回应。

    “话说,你这次去见施二少,是要做什么?”

    “因毕小青又不知去向,我总觉得她和金玉仙——也就是小胡蝶的死也脱不了干系,所以想从他那儿再探探口气。这位少爷虽然狡猾,可经不起哄,我每次说点儿好话,他就会把事情都告诉你。”

    “哼!”夏冰突然打鼻子眼里冷笑一声,“恐怕与毕小青失踪有关的人该是斯蒂芬,你是要去寻他?”杜春晓登时沉下脸来,正欲发作,唐晖却突然站起,一副要急着出门的样子。

    “吃过夜饭再走呀。”杜春晓明晓得家里没菜式招待,嘴上却还是客气了一声。

    “不必了,今朝夜里要去吃人家的豆腐饭。”

    夏冰没敢问唐晖哪位亲友去世,到底是杜春晓面皮厚,假意从口袋里掉出一张女祭司牌,正落在唐晖脚面上。他遂捡起来交还,却被她一把抓住手腕,笑道:“你也晓得我面皮厚,本想问你身边哪个亲戚朋友过世了。偏巧牌倒告诉我了,可是去吃燕姐的豆腐饭?”

    唐晖张了张口,却什么都没有讲,只转身走了。

    “奇怪,他跟燕姐又没甚交情,去吃豆腐饭作甚?”

    “吃饭是假,恐怕打探消息是真。小胡蝶被杀的事体,他到底没办法释怀。”她装模作样地长叹一声,将牌收回袋中,眉间的一道细竖纹正暴露着她的焦虑。

    “春晓,这个……”夏冰面色窘迫道,“今朝夜饭你想吃点什么?要不咱们去李裁缝家吃一点?他那里炖了只一斤重的笨鸡,香气飘到这里几个钟头了,馋得人恨不得去抢。”

    “那先去自家厨房找点儿吃的,老做没出息的事!”杜春晓横了他一眼。

    他这才结巴道:“没……没吃的了。小胡蝶死了,燕姐也死了,再无人给钱……”

    她方想起已整整一个月没收入了,秦亚哲给的那五百大洋,除了维持生活用度之外,大半都给了小四。于是原本受施常云逃狱一事激起的兴奋感荡然无存,只得拿右手食指抹了抹眉尖,道:“明儿我出趟门,很晚才回来。”

    “去哪里?”

    “去弄钱。”

    【14】

    尽管是白宴,唐晖依旧为这样死气沉沉的场面感到惊讶,那种气氛与其讲哀伤,勿如说是紧张。每个人都带着一副大难临头的表情,吃得缓慢而小心,仿佛略有些不得体的表现便会招来杀身大祸。因当日百乐门歇业,将偌大一个舞池空出来摆宴,所以人再多都显得空旷,还有些冷飕飕。

    同时唐晖也发现上座的邢志刚几乎没有动筷,只啜了两口白酒,挨桌敬了一圈,哀悼词干巴单薄,虽然忧伤的神情异常鲜明,但右手指间却在不断玩弄自己的白金尾戒。大抵是老板不够用心,底下人便也跟着发闷,席间只发出碗筷相碰的叮当声及轻微的咀嚼声。唐晖坐于米露露身边,将她的反应看得清清楚楚。从邢志刚念悼词到敬酒,她始终都是将脑袋别在与之相反的方向,极度明确地表达了她对自己老板的厌恶情绪,待对方起身自罚一大杯后说要“先走一步”,她方松了一口气,拿出帕子用力摁了摁嘴角洇开的口红印。

    邢志刚一离开,气氛瞬间热闹起来。有人开始讲话,起先只是抱怨菜的口味,后来便互相敬起酒来,胆大些的舞女甚至拉住一个叫旭仔的广东保镖下来与她划拳。米露露这才将桌子一拍,叫道:“姐妹们,今朝大家都为燕姐好好喝一杯,不要客气!不要客气!”

    不知道的,还当这白宴是她出钱办的。

    于是酒桌上江湖气渐浓,拍板凳骂娘有之,哭泣撒欢有之,面红耳赤有之。酒气扑鼻的正是平素那些用脂粉精心掩饰缺陷的“弹性女孩”们,如今她们均仰着一张残妆的脸,笑中带泪,用大口喝酒、大碗吃肉的方式为大班送行。

    她们之中,当属米露露喝得最高,到后头每个毛孔都透出酒气来了。在唐晖的印象里,她酒量尤其蹩脚,时常被小胡蝶私下嘲笑,所以如今见她表现如此“勇猛”,便有些不自在,生怕对方撑不住吐他一身,于是便想着法儿要先走。刚挪了下屁股,却被米露露一把拖住,还大着舌头往他肩膀上凑:“你……你要逃去哪里啊?”

    “我不去哪里。”他只得扶住她,将她软趴趴的头颅放在桌面上,然而她还是挣扎着向他挨近,还一把抓住他的领带。他瞬间窒息,只得随着她用力的方向倾倒,耳朵贴在她滚烫的面颊上。

    “我告诉侬,叫……叫侬来吃豆腐饭,是……是有原因的。”米露露已迷糊得睁不开眼,“我叫侬来,就……就是要叫侬晓得,燕姐不是自己要死的!”

    这一句,令唐晖即刻振奋起来,他忙将米露露架起,只说要去外面给她醒酒,便跌跌撞撞将她带到女性的卫生间。在洗手池上打开水龙头,给她淋了五六次冷水,这才将酒意驱散一些。

    “侬刚刚讲,燕姐不是自己要死的,那她是被别人杀的?”

    米露露遂露出一脸痴笑,重重点了几下头。

    “侬晓得伊是被谁杀的?”唐晖紧紧钳住她的肩膀,提防她滑倒。

    “露露,邢先生有请。”

    那面目残破不堪,五官却依旧精致挺括的旭仔不知何时已站在卫生间门口,一双眼犀利如鹰,像要把唐晖的心脏就地挖出。有些人天生便能震慑他人,哪怕不说一句话,不动一丝肌肉。

    “她醉了,还是等一歇再讲。”唐晖只得将她搂在怀里,刚要走出去,却被旭仔挡住,并用极其自然的姿势将米露露抱了过来,好似接过一只暖水袋。

    “是邢先生——”米露露在旭仔怀里喃喃道。

    “什么?”唐晖有些疑惑。

    “杀燕姐的凶手,是邢先生——”

    话未说完,旭仔已将米露露架走,留下瞠目结舌的唐晖在原地久久无法动弹。与其讲是惊讶,勿如说他是早有预料。燕姐死在这节骨眼上,承担买凶劫杀小胡蝶的罪名,实在太不自然,倘若不是被陷害了,那便是这女人不聪明,原本谁都不会疑到她头上来,却偏偏要以死谢罪,全无活着的辰光在人前表现出的过人城府。

    “果然是他!”

    唐晖想象杜春晓知晓此事后必然会放这样的“马后炮”,便不由笑了。

    ※※※

    杜春晓此次去见秦亚哲,可算是历尽千辛万苦。因是她主动来找这样的大人物,对方便未必会买这个账,她情急之下,只得对通传的小赤佬道:“告诉秦爷,有人要暗杀他,我晓得时间地点人物,得赶紧告诉他!”

    话一出口,她便后悔了,因那小赤佬全无通秉的意思,反而又叫了其他一帮赤佬来,将她绑成一只肉棕模样,在地上踢来踢去,每滚一圈,身上的麻绳便勒出她的眼泪。她自恃机灵敏捷,却不知要如何应对暴力,只得奋力大叫。那地方是秦亚哲家后门口,扯破嗓子也无人听真,所幸衣服穿得极厚,否则非皮开肉绽不可。

    “你们这些作死的小赤佬!”她又急又气,只得还口,腮帮子上也挨了两脚,脸皮已鲜血淋漓,双耳也嗡嗡作响。她瞬间又陷入阴暗的伦敦街道,阴沟水发出的腐臭堵塞了她的鼻腔。

    “太早尝到死亡的滋味,人就不会再有痛苦了。”模糊间,她隐约听见斯蒂芬的声音自巷子暗处传来,如恶魔吹奏的笛音。

    杜春晓被带到秦亚哲跟前的辰光,才顿悟对方先前不过是要给她一点教训,于是勉强抬头,嗔道:“秦爷,我可是来救你命的,你就这么对我?”

    因说话含糊不清,她意识到有一颗盘牙断了,每吐一个字都在啼血。

    秦亚哲看到大理石地砖上的点点“红梅”,皱眉退开几步,道:“是杜小姐自己不听话,才会有这样的下场。”

    杜春晓气得胸腔快要炸裂,但又不好怎样,只得回道:“难道秦爷真不想找到五太太了?”

    大抵是头一回看到杜春晓的狼狈相,秦亚哲的火气不知不觉中竟降了一半,笑道:“杜小姐,你是不是记性有点儿太差啊?我清清楚楚记得,给了你五百个大洋,让你不要再管这里的事——”

    “可是找到了她,才能知道小胡蝶是怎么死的,秦爷难道不关心么?”

    秦亚哲挑了挑眉头,示意几个手下统统退下;杜春晓借机喝了一口茶,将血水吐出,但牙龈已肿胀发硬,她沮丧地判断自己现在必定左右脸极不对称。

    “看看这个。”秦亚哲将一个污迹斑斑的小布包放在杜春晓跟前,她接过打开,里头是一截发乌的断指。

    “这是谁的?”

    “毕小青的。”秦亚哲神色突然变得黯淡,“是昨天邢志刚通过邮递的方式寄到我这里来的。”

    “他想做什么?”

    “想把小胡蝶失踪的事栽赃给燕姐,结果做得漏洞百出,无人相信,所以绑架了毕小青,想与我做个交易。”

    秦亚哲的口吻愈是轻松,表明事态愈严重。杜春晓已察觉周边空气都跟着僵冻起来。

    “做什么交易?”

    “要我给他一条活路,再加八十根金条。哈哈哈……”

    末尾的那一阵狂笑,才稍稍泄露了一点儿秦亚哲的愤怒。杜春晓却勉强让脑子拐过弯来,喃喃道:“奇怪啊……为什么邢老板要把事情做得这么明显?”

    “邢老板实是低估了秦某的人品了,我与他结交多年,他若是真有什么困难,讲一声便是了,秦某能帮上的自然会帮,又何必做出这样的事来?也罢,杜小姐若是真对这桩事体好奇,那就再帮秦某一把。”

    “那是自然!”杜春晓因伤痛逼人,几乎已忘记了来找秦亚哲的初衷,这一经提醒,倒也帮了她大忙,于是连声道,“今日来找秦爷,便是为了这档子事,若能帮你把五太太找回来,顺便查到小胡蝶——”

    “小胡蝶的事不用你管。”

    “那就找到五太太,还有邢志刚。”杜春晓眼见生意到手,便忍痛翻了身上所有的口袋,找到内袋里的那副塔罗。只可惜那张高塔牌右上角不知何时已被磨破,她心疼得几近晕厥,却只好憋着气,在八仙桌上摆出大阿尔克那阵形。

    过去牌:正位的力量。

    “在五太太被绑架之前,秦爷的力量很强大,可呼风唤雨。”

    现状牌:逆位的命运之轮,正位的恶魔。

    “可惜风水轮流转,如今世道变了——”杜春晓盯着那张恶魔牌,叹道,“有些事情早已不在秦爷你的掌控范围之内,人脉、生意、子嗣,甚至性命。”

    “你是说我有性命之忧?”

    杜春晓亦不回应,对住那张缺去一角的“未来牌”背面:“秦爷虽然在高处,但终究会被人陷害,邢志刚如今是要钱和活路,只不过……是谁的钱和活路呢?秦爷的事,有我知道的一层,还有我不知道的一层,那不知道的,也许才是关键。”

    “杜小姐,你只要找出邢志刚,那些你不知道的关键,还是永远都不知道比较好。”秦亚哲的嗓音依旧低沉如黑幕降临时的乌云。

    杜春晓走出秦公馆的辰光,依旧面目赤肿,浑身刺痛,只怀里多了一百大洋。

    “秦亚哲,你把我整成这样,还会无‘性命之忧’,那我就不叫杜春晓了!”她恨恨地自言自语道,两只眼睛已然喷出阴毒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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