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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h

    有那么一段日子,我固执地寻找Lush乐队的唱片。记得这个乐队的人并不多,名字不够响亮,音乐也只是一般的时髦,在他们很红的时候就已经过气,让人联想到某种好吃但易腐的热带水果。

    乐队成立于一九八七年的伦敦,两个匈牙利与日本的混血女孩MikiBerenyi和EmmaAnderson遇到了鼓手ChrisAcland,贝司手SteveRippon,组建乐队,起名为Lush。出道时很红,可运气似乎不那么好,并没有大厂牌抢着要签他们的场面出现。之后签在独立唱片公司4AD旗下,一九九二年换了贝司手,由PhllKing担当。

    现在归纳他们的风格,不外乎缥缈美声,以及Shoegazing,意为“自赏”,Shoegazing的音乐内涵暂且不提,有一个特征是在现场表现出极度的低调,眼睛看着脚下,如低垂的花朵,除了唱歌与演奏之外仿佛一切都与他们没有关系。Shoegazing在九十年代初的英国颇为流行,等到Lush乐队引领这股风潮时,它却迅速过气了。

    据说这两对俊男靓女是情侣,MikiBerenyi和ChrisAcland,EmmaAnderson和PhilKing,颇有偶像组合的潜质。乐队从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六年出了若干唱片和EP,卖得不怎么样,评论界也未给予好评,《Lovelife》是其中最棒的一张大碟,也没能让人对他们高看一眼,一九九六年EmmaAnderson宣布离队,同年十月,鼓手ChrisAcland由于抑郁症在父母家中悬梁自尽。

    乐队解散,再也没有听到过其他三个人的名字。

    时至二〇〇一年,ChrisAcland死后五年,我在地球另一端的T市寻找他们的唱片,DreamPop也好,迷幻噪音也好,在网上问了很多人都说不知道。我独自跑了T市的各个碟片市场,正版的,盗版的,打口的,都翻了过来,踪影杳然。他们在哪里呢?在网上我搜到了很多他们的介绍。乐队概况,评论,以及四个人在一起的照片,我找人刻录了他们早期的两张唱片,惟独《Lovelife》像尘埃落入荒漠一样消失了。

    找唱片的心情,通常人很难体会。是一种渴。你需要它就像在吃了毒蘑菇以后需要一杯水,仅有的水,无可替代的水。那阵子只要路过唱片店就会从脑子里跳出《Lovelife》的名字,无可救药地钻进去翻弄唱片,十足的变态猎杀者,只纠结在那一个点上。我要她我要她,非她莫属,死而无憾。

    最后是在一个摇滚论坛上,有个南京师范大学的女孩告诉我,她们学校附近的唱片店就有《Lovelife》。一月里我跟着春运大军坐火车到南京,在火车上遇到了一个读大学的女孩,从摇滚一直聊到诗歌,她熟知Radiohead碎瓜绿洲山羊皮等等,我问她知道Lush吗,她也摇头。我把乐队的故事告诉了她。

    下车后我们一起去了南师大,终于找到了《Lovelife》,一次买了两张。女孩买的唱片几乎塞满了背包。

    那天的天气真是好,干任何坏事都很惬意,绝无负罪感也绝无犹豫。后来她把我带到一个咖啡馆,很宽敞,半透明的天棚将日光均匀地洒下,周围都是一人多高的盆栽植物,几个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招呼那女孩,我跟着一起坐了过去。他们开始谈论地下摇滚、诗歌,南京的某个牛逼作家最近在干什么,以及某某谁是个呆逼。这些显然与我无关,我对南京不熟,只是凑在一边听着,既然插不上话,我就从包里掏出Discman,撕开唱片塑封,塞上耳塞,在沙发上听我的《Lovelife》。第一首歌,Ladykillers,电吉他和女声轰然而起,我便被它们包围住了。

    不久闻到异样的味道,知道他们在抽叶子。女孩拍拍我,我摘下耳塞,只听她说,也来一口。我并不抽叶子,知道它很贵,不好搞,如果拒绝就像别人请吃大餐我还偏要拿谱,很不识抬举,就凑上去吸了一点。第一茬下去根本没有反应,男孩们一点不吝啬,说,你可能反应有点迟钝,再来一口。第二茬下去之后我立刻晕了,继续塞上耳塞听歌,随后一头栽倒在沙发上。

    鲍勃迪伦金斯堡凯鲁亚克大卫鲍伊吉姆莫里森柯特柯本……

    醒来发现天黑了,耳塞里静静的,音乐早已停止,男孩女孩们都不知去向。侍者说他们结过账了,然后冲着我诡异地笑笑,不明白他什么意思。

    我就近找了一个小旅馆躺下,没有空调,洗澡有如冬泳,二十秒钟之内冻得我大脑充血,只得跳回床上,把自己塞进被窝,身体像停转的马达重新启动,努力制造热能把被窝焐暖。随后,在墙角找了一个插座,插上变压器,在黑暗中继续听我的《Lovelife》。

    我终于找到了你,人海茫茫,道路纷乱,神经迷幻,哪儿都不去,听你一遍遍地歌唱,你这失败的隐秘天使,总会带我去想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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