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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米砂 第01节

    我的噩梦,总是在有雨的夜晚到来。它盘旋重复了千百次,就像一个充满预言的诅咒。

    我总是梦见自己,在洗澡。

    细细地,从头皮到眼部,到下巴,到颈,到身体,再到脚趾。不知道为什么,我会那么脏,在很暗的地方,我用一块白色的海绵,不停地揉搓自己。然后就在这时,突然天亮了。我沾着一身的脏东西,暴露在所有人面前,我才发现,原来自己竟然是站在十字路口。车水马龙,熙熙攘攘,人们用痛恨的眼神看我。

    通常这个时候,我会羞愧地突然惊醒。看看身边的她。她的睡眠很轻很轻,每当我惊醒,她都会习惯性地一把抓住我的手。

    这样,我就会变得安定一点。

    我常常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为什么她有这样的能力,可以在任何我需要的时候都出现呢?或许,有的人,是有的人的劫数;而有的人,就是有的人的拯救吧。

    她叫莫醒醒,我亲爱的么西么西,她是我慌乱夜里的一剂安定药,是我清晨早上的第一缕阳光。我爱她,我才不在乎别人说什么。

    ——选自米砂的博客《我在等着天亮起来》

    我叫米砂。七岁前,我一直叫米沙。上小学后,我自作主张地把“沙”字改成了“砂”字。只因为我喜欢那个小小的“石”字旁,它让我更加的有安全感。

    米诺凡一开始很不理解,但后来他屈服了,带着我去派出所正式修改了名字。我们回到家的时候,米砾正在吃方便面,他咬着方便面里那根细细的筷子用比大人还要正经的声音责备我说:“米砂,恭喜你如愿以偿,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可不是一般的任性。”

    米砾是我的同胞哥哥,他只不过比我早一分半钟来到这个人世间,我就得一辈子低眉顺眼地叫他“哥哥”。天知道,哥哥是一个多么光荣的称呼,比起我们班那些成天都想着有个哥哥的女生们来说,我本来应该算得上是幸运。但是,事情却完全不是我想像中那样的,随着我们一天又一天的长大,米砾和我之间的事情开始可以只用一个成语来形容,那就是:一言难尽。

    既然这样,我的故事,还是先从别的地方说起吧。

    有点俗,我最先想说的,是我的学校。

    我所在的这个学校,我们都叫她天中。天中的名字正如它的名气一样辉煌:“天一中学”。天和一字,仿佛是取天字第一号的意思。每一年,全市都有数不清的人争相挤破头颅想跨进它的大门。而最终走进来的,非家庭显赫,即自身非常优秀。

    我还算幸运,因为这已经是我在其中生活的第四年。我总觉得,天中就像一个总是拥有层出不穷故事的老人。当我从它的校园里穿梭而过时,刮起的风会让每片树叶都沙沙作响,仿佛急欲要向我倾诉什么,只可惜迷茫的我却从未得到过任何领会。

    我最喜欢的,是天中的冬天。冬天到来的时候,我总是穿着橘黄色的棉靴和白色的短棉衣。我留了13年的短发到了冬天就会成为我的烦恼。我必须把脖子下巴和耳朵围进厚厚的围巾里,莫醒醒总说,我这样看上去好象一个进城卖白菜的老奶奶。

    老奶奶就老奶奶,我很怕冷,只要可以暖和,牺牲形象在所不惜。

    吃完午饭后,我挽着莫醒醒的手臂和她一起经过校园的操场,她这些天不知道怎么了,总显得有些心事重重。我问她什么她也不肯讲。再好的朋友,也应该有属于自己内心的秘密吧。所以,我并不强求她。我宁愿这样挽紧她的胳膊和她亲密无间地走在一起什么也不说。或许,这是我和她都喜欢的一种方式,所以,我们才可以成为这么好的朋友。

    午间的广播站在播一些校园的过时新闻,听得人心烦意乱。我在一颗柏树下站立下来,问莫醒醒说:“你猜它多少岁了?”

    莫醒醒敲我的手背一下,笑着骂我说:“成天想这些没根没尾的东西。”

    谢谢上帝,她终于肯笑了。

    我把头昂起来,再昂起来,认真地看着那颗树,长达五秒。我最喜欢柏树,一到冬天,万木都会枯萎,惟有柏树,从不凋谢。那些柏树充满灰尘和蜘蛛网,矗立在那里。天天月月年年,一动不动,仿佛不会老去。

    我跟它们没法比,我已经老去了。我就是这样固执地认为。我记得有一本书,名字叫做《十七岁开始苍老》。那本书我没有认真读过,但书名说的多么像我。17岁是青春的尾巴,短暂而灰败;像一首钢琴曲的最后一个音符那样,无论用上多么高亢的调,结局都是消失与离开。

    又有风吹过,我又把脖子缩起来,把莫醒醒挽得更紧一些。我忽然想见到路理,告诉他我很想念他。我知道这是一个超级傻的念头,可我控制不了我自己,我对莫醒醒说:“你先回教室吧,我去小剧场看看。”

    “不是说这两天不排戏的吗?”她有些奇怪。

    我支支吾吾地说:“我还是去看看吧。”

    她心知肚明地放开我:“那,快去吧。”

    我有些抱歉,面对着她退着跑了几步。她用手在空中画个圈,示意我转身走,注意安全。她红红的脸像个红苹果,眼睛里的忧伤让我心疼。可是请原谅我,此时此刻,我真的太想见到路理,我一定要见到路理,我说什么也要见到路理。

    我埋着头往小剧场冲去,怕冷似乎是我的天性。所以小时候,么么给我织了很多小手套小帽子。么么心灵手巧,我戴着她织的小手套,被她抱在怀里贴在脸上,娇憨地举着手,拍过一张很好看的相片。

    相片被我藏在抽屉最深处,很久不去看它。想必现在已经发黄了吧。记忆里,米砾也和么么照过同样一张相片。但是,么么走之后,我就再没问过他,那张相片被他放在哪里。

    已经过去13年。么么在我的家庭里,从未被任何人企及。我们只在彼此的眼睛里,会看到她的影子。

    13年来,我一直想要明白,为何她就要送我这个充满指示意义的沙漏,来教会我平静接受她以后的消失。

    很多时候,我常常会记起小时候的那个画面。她点着我的鼻子,发音说:“妈——妈——”,她甚至把她的拼音耐心分解给我听。可是口齿笨拙的我,仍然固执地唤她作么么。

    么么么么。

    我也曾经想,如果人生可以有许多假设,我会假设么么仍然是13年前的么么;米诺凡是13前的米诺凡;米砾是13年前的米砾;而米砂是13年前的米砂。

    我会假设我永远是那个简单纯净,梦想有一天可以拥有一切的天真的小女生。我会假设米砾是那个寡言的胖男孩,用他弱小的身躯尝试给我保护,从不说谎。

    我会假设岁月静止,美好重回。

    我会假设我失去的一切都回来。我会假设,所有人失去的一切,都回来。

    但最最残忍的是,我已经十七岁,已经懂得人生没有那么多的假设,现实是一个一个真实的耳光,打在你的脸上,喊疼毫无意义,唯有一往无前。

    噢,路理,聪明的你好像也说过一句和这差不多的话吧。你看,我们是多么多么的有缘。我念着他的名字一把推开小剧场的大门,空气中扬起的灰尘刺痛我的眼睛。小剧场空无一人。红色的小舞台空旷地寂寞着。我轻喘着气站在那里,无比忧伤却自我安慰地想:其实,我只是想来看看你,不管你在,还是不在。

    我亲爱的路理王子,我是傻米砂。一粒渴望无坚不摧却偏偏柔情似水的沙子。

    我活该。

    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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