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点,伴随着一阵头疼和嘴里难闻的味道,我睁开双眼。宿醉不是因为昨晚的派对(我就喝了一杯香槟),而是回家后猛灌自己两大杯威士忌造成的。刚醒来便听到一阵呼噜声,我低头往床脚看去,雨果正躺在被子上,肚皮朝天、四肢摊开,一副投降的姿势。这可不妙。让猫上床这种事对我来说过于亲密了,于是用脚掌轻轻把它推了下去。它落在地毯上,迈着小碎步跑开了。我环视着卧室,看见那条被我扔在椅子上的黑色长裙,还有我的鞋、丝袜和手提包——它们是我昨晚惨烈经历的残骸。
我对自己感到愤怒。我终于明白,昨天那场派对根本就不该去。我在期待些什么呢?热情的拥抱和亲吻吗?然后再被赠予一本《利特尔小神奇》——米利暗的处女作作为礼物?被人当着两百个陌生人的面大肆羞辱都是我自找的。虽然和朱莉娅·克雷斯见面很开心,因为至少她的人生看上去总算苦尽甘来,但她所说的都是我早已知晓的东西。现在我该如何是好?还有整整一天的时间要消磨,我却不知能做些什么。有那么一分钟,我无比希望自己还在波利多罗斯:酒店的厨房里可能乱成一团,某个厨师长没有按时来上班,早起的住客吵着要吃早餐……但至少我有充分的理由起床。现在埃利奥特·克雷斯和阿提库斯·庞德都已不归我管了,我突然觉得非常孤独。这是否就是我人生的可怕真相?如果没了工作,我就一无所有了?
门铃忽然响了。
我看了看表,反复确认时间:确实是早上七点。这么早,连亚马逊送货员都不会来。我不情不愿地离开床,套上一件运动服,穿上拖鞋走到门后,透过猫眼看了看。外面有一张气球形的脸,被猫眼拉扯得变了形,一双眼睛目光炯炯正盯着我。那是一个打着领带的中年男人,看起来安全无害的样子。我打开门。
他可能是地方议会的工作人员,或许是某个当地政治家,想问我打算给谁投票。还有一种微弱的可能,他是耶和华见证人的传教者。男人看起来有些严肃,和平常随处可见的人不太一样。他不只系着领带,还穿着西装,阳光明媚的大清早在克劳奇区出现这样一个人有些不寻常。男人大约五十出头,但身材保持得还算不错,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一双棕色的眼睛闪烁着睿智的光芒。长相如此普通的一个人竟能瞬间给我留下如此清晰的印象实在罕见。我立刻警觉这是个危险信号。
他不是自己来的。猫眼太小,没能显示出他身后还有个女人,就站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相比之下,那个女人显得毫无魅力。她比男人小二十来岁,矮大约二十五厘米,不修边幅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刚从床上爬起来,甚至没来得及照镜子。她橙色的头发乱糟糟的,口红也涂得乱七八糟,几乎完美错过了自己嘴唇。她看着我,眼神冷漠且阴沉。我从未见过这样一个矮小又凶狠的人。
“赖兰女士?”男人问道,一副质询的表情。
“我是。”我回答,做好了迎接坏消息的准备。
“我是布莱克尼督察。”他摊开一个小皮夹,里面是一张警官证,印有他的姓名、照片以及蓝色字体的“伦敦警察厅”字样。他的名字是伊恩。“这位是沃德劳警员。我们可以进去吗?”他问。
“发生了什么事?”我问,尽管心里已经大致猜到了。
“如不介意,我们还是进屋说比较好。”
我不想让他们进来。我穿着一身运动服,没洗澡也没梳头。我回忆着公寓的样子:水槽边应该没有脏盘子,走廊上应该也没扔着脏衣服。“你们可以进来。”我说,但那位警员上前时我拦住了她:“你还没有出示警官证。”
她瞪着我:“我是他同事。”
“即便如此……”
我能看出她很不高兴,但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这大清早的,我早餐都还没吃他们就来敲门,她脸上至少可以带点微笑。她掏出警官证举到我眼前,仿佛举着一把武器,上面写着:艾玛·沃德劳。那张证件照拍得不好看,我毫不意外。
我在他们身后关上大门,又领着两人来到厨桌前,很高兴那只猫没有出现。当然,我以前也和警察打过交道。总督察理查德·洛克曾两次出现在我人生中,两次都不是什么愉快的体验。我希望布莱克尼督察能让我大大改观。他带着欣赏的眼光打量着我的公寓,称赞道:“真不错。”
“谢谢。”
“在这儿住多久了?”
“几个月而已。二位要喝咖啡吗?”
“有低咖啡因的吗?”
“应该有。”
“如果有就麻烦给我一杯。黑咖啡,谢谢。不加糖。”
“我不用。”艾玛·沃德劳说。
我在两名警察的注视下冲着咖啡,他们则一直安静地坐在厨桌旁。咖啡得花上几分钟才好,而我正好需要这点时间。这大概是我仅剩的正常生活的时间了。
“我恐怕有坏消息要通知你。”等我坐下,布莱克尼说,“你是埃利奥特·克雷斯的朋友?”
“我和他一起工作。是的。”
“我很遗憾地通知你,他昨晚被杀了。”
这本不值得惊讶。埃利奥特身上的气场让我觉得,他最终必然会落得个悲惨的下场,但亲耳听到这个消息还是让我震惊,如同所有的死亡一样。
“他在金斯顿街被车撞了。当时他刚离开一场派对,你也参与了那场派对。”沃德劳抢先道,仿佛这种事一定要由她来告诉我。她说这话时语气有些迫切,并且我能肯定还带着一丝恶意。不过,这也可能是她的苏格兰口音造成的错觉。听着她为了符合身份的刻意措辞,我差点没忍住笑意——“……你也出席了那场派对。”除了警察还有谁会这么说话?
“肇事司机找到了吗?”我问。这是我能想到的第一个问题。
“还没有。”布莱克尼回答,“是肇事逃逸。”
“一定有人看到了。有监控摄像头拍到吗?”
“整个伦敦共计有九十四万个监控摄像头,”布莱克尼表示同意,“每个人平均每天会被拍到七十次。”很奇妙,这样详细的数据他却能脱口而出,仿佛只是种常识,坐在他身旁的沃德劳警员看上去却无动于衷,“不过,伦敦的车也很多。要从参加派对的两百名客人中匹配肇事车主需要一点时间,就算用上ANPR也一样。”
“ANPR?”我不解。
“自动车牌识别系统。”
“哦,对。明白。”
“肇事车辆可能是借来的或租来的,车牌也可能被挡住——我们正在排查,但也需要对当晚在场的所有人展开问询。”
我这时才终于听懂了他的言外之意——毕竟我才刚睡醒。“你的意思是,肇事司机是当晚参加派对的人?”我问。
“克雷斯先生出事的地点就在同一条街上,距离派对入口不过四十五米左右……”
“那车就一点没刹住?你认为肇事者是故意的?”
“你怎么想呢,赖兰女士?”
我知道自己怎么想,但不确定应不应该说出来——“我的奶奶米利暗·克雷斯……是被人杀死的,被痛恨她的那些人当中的一个……早晚有一天,并且这一天不会太久,我会将此人的身份公之于众。这个人现在就在这间宴会厅里!”那天晚上埃利奥特这番惊世骇俗的发言似乎还在我耳边回响。他是所有人目光的焦点,而这正是他想要的。他所做的正是我再三警告他不要做的。
“这个问题我如何能回答呢?”于是我说,“埃利奥特很晚才来,一看就喝多了。他是自己一个人来的。这段时间他和妻子的关系出了些问题,恐怕让他的状态更糟了。”我顿了顿,努力寻找合适的措辞,然后问:“他是什么时候离开会场的?”
“就在你离开后大约五分钟。”沃德劳刻薄地说道。
“你为何突然离开?”布莱克尼问。
他显然知道原因。虽然是大清早,他之前一定已经问询过不少人才登门来找我。“那天晚上埃利奥特对我很不客气。”我解释道,“我之前本来负责他正在创作的新书,是他的编辑,但他对我们的合作不满意,想让我离开派对。但勒令我立刻离开的是他的伯父乔纳森·克雷斯。”我捧起自己的咖啡杯,让掌心汲取温暖,“他们根本没给我选择的余地。他们认为邀请我是一个错误。”
“埃利奥特在写什么书?”
“一本小说续作。你听说过阿提库斯·庞德这个小说人物吗?”
布莱克尼督察的反应令我有些意外:“哦,我知道。我读过艾伦·康威的所有作品,非常喜欢它们。他的书也是你负责吗?”
“是的。我曾是艾伦·康威的编辑。”
“阿提库斯·庞德这个角色很出彩,虽然我对最后一部有点失望,就是《喜鹊谋杀案》。”
“为什么?”
“因为作者把他写死了。我觉得这很不公平——读者为这一个小说角色连续读了八九本书,结果作者却直接把主角写死了。实在没这个必要。”
“阿加莎·克里斯蒂也把赫尔克里·波洛写死了。”
“可那本小说是在她去世前才出版的。”我直觉布莱克尼可以就这个话题聊一上午,但他很快记起了自己来这里的真正原因,于是话锋一转:“是你委托埃利奥特·克雷斯为这个系列写续作的?”
“不,实际上,委托人是考斯顿图书的迈克尔·弗林。我只是他找来帮助埃利奥特完成创作的。”此时我终于意识到昨晚发生的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宇宙仿佛为我设计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恶作剧;历史总是不断重演。“他写了大约五万字。”我说,“尚未完成。”
我突然好想抽烟。想到这个,一阵难耐的痛苦突然袭来,令我措手不及,尽管我已三年没碰过烟了。
“他在书里藏了秘密。”我接着说,“这听起来或许有些疯狂,但他认为二十年前他的奶奶米利暗·克雷斯是被人谋杀的,并且还声称看见凶手溜进奶奶的房间。昨晚他当着一众宾客的面宣告,说他将在这本小说里揭晓凶手的身份。我早告诉过他这是个坏主意,可他不听我的。”
沃德劳警员嗤笑了一声,不屑之情溢于言表,布莱克尼则表现得更为克制。“所以你的意思是,当年杀害米利暗·克雷斯的凶手如今又杀害了埃利奥特,目的是阻止他完成这本小说?”
“我就是这个意思。是的。”
“你知道这听起来有多荒谬吗?”沃德劳的语气近乎怜悯。
“相较于认为我会因为被他当众羞辱而故意开车蹍死他,我这个说法倒也没那么荒谬——你们二位心中似乎就是那么想的。你们显然已经问过当晚的其他人派对上发生了什么,所以才来找我。但有一说一,我没有开车去参加派对,而是搭乘地铁。”我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既然说到这儿了——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你们可以回去查查萨福克郡布兰洛大酒店的弗兰克·帕里斯谋杀案。艾伦·康威曾去过那里,并且发现真凶是他认识的某个人,可他没有将此事告知警方,而是将许多线索写进了当时正在创作的小说中。”
“《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布莱克尼说。
“是的。他喜欢和读者玩游戏。他的小说里藏满了秘密,没有哪一个是令人愉悦的。埃利奥特写的这本正是艾伦小说的续作,刚见面他就告诉我,说他也打算采用和艾伦同样的手法。他的故事设定在一九五五年的法国南部——一个叫贝尔玛庄园的地方。”
布莱克尼思考了片刻说:“这是‘大理石庄园’的异位字谜。”
“真是一语中的,督察。”不管先前如何,他能反应如此迅速还是令我赞叹,“埃利奥特的家人都被写进了这本小说,略作修改以不同的角色形象出现。他是故意这么做的,因为艾伦·康威就喜欢这么写,虽然这种行为让他最终走向了死亡。”
“真是个有趣的故事,”沃德劳插嘴道,“但这次的事件却有不少疑点。首先,二十年前米利暗·克雷斯是因疾病导致的自然死亡,就算埃利奥特认为自己看见了什么不寻常的事,那时候他才十二岁,能知道什么?”
这两名警官一定不眠不休地忙了整晚:勘查现场、问询目击证人、调查背景信息,连吃一口培根三明治的时间都没有,又匆匆赶来找我,可他们此刻看起来却依旧精神头十足。
“埃利奥特故意放话威胁凶手。”我坚持己见,“他知道凶手在听:‘这个人现在就在这间宴会厅里’——这是他的原话。根据你们的说法,不到半小时后他便死了。”
“这只是一种可能性。”沃德劳说,“还有另一种可能:他当众羞辱你,说你十分没用,让你打包滚蛋。这对你来说可不是什么美好的经历。”
“所以我坐上自己的MG跑车——尽管这辆车当晚停在克劳奇区的车位上——然后等着他离开派对?”
“不知能否让我们看看你的车,赖兰女士?”
“当然可以,督察。另外,请不必一直称呼我‘赖兰女士’,叫苏珊就好。两位稍等,我去拿钥匙。”
我走到放在厨房桌子一侧的一只大碗前,那是我平时放置各种钥匙的地方,然而车钥匙却不在里面。我扫了一眼窗台,那里也没有。我有些焦躁,呆呆地站着使劲回想到底把钥匙放哪儿了;目光扫过昨晚穿过的外套,它正躺在沙发上。我拾起外套摸了摸口袋——钥匙就在里面。
“车就停在转角处。”我说。
“等等。”刚才被我得罪的沃德劳警员现在要报仇了,“你昨晚穿过这件外套吗?”她问。
“是的。”没有抵赖的必要。
“呵,如果昨晚你是搭地铁去的,车钥匙怎么会在外套口袋里?”
这个问题可不好回答。“我不知道。”我说,“昨晚睡觉前我打扫过房间,我记得自己拿过这串钥匙,因为若是不收好会被猫偷去。当时我应该是暂时把它放进口袋里,后来忘了拿出来。我经常这样。”
沃德劳一脸狐疑。
“先去看看车吧。”布莱克尼说。
我和他们一起走出公寓。那辆MG跑车停在街道转角处的篱笆旁。这条街上的停车位都是当地住户专用的,但我一早便发现,这里差不多一半人家都拥有不止一辆车,导致我经常找不到地方停车。不知为何,走到街角时我心里忽然生出一种恐惧,生怕那辆跑车不在那里。好在当我们转过街角,那辆鲜红结实的MG就停在我说的位置,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
“能把钥匙给我吗?”布莱克尼问。
“当然。”我把钥匙递给他,“但这真的没什么意义。”
督察打开车门,沃德劳警员则仔细检查车身外围。说来也巧,现在车里什么也没有。平时我经常把书籍、手稿、笔记本和报纸等随意扔在后座上,但鉴于现在手头只剩一本小说需要编辑——那本北欧悬疑小说,而它此刻正躺在我的书桌上,我的生活不再像往常那样乱糟糟的了。布莱克尼把身体探进车内,但什么也没发现。
“督察——?”
沃德劳正在检查车头,从我这边看不见她的身影。布莱克尼闻声走了过去,我跟在他身后。沃德劳警员正半蹲在地上,一只手扶着引擎盖,脸凑在车头的格栅前,她猛然抬头说:“前格栅似乎有所损坏。”
这话属实出人意料,但我主要担心的是我的爱车。我越过她的肩膀张望,发现她说的是真的:金属车身有明显凹陷。
“格栅里还卡着什么东西。”
她戴着一副蓝色乳胶手套,应该是刚才走路时套上的。我有些惊叹地看着她谨慎小心地从车牌上方通风槽内取出一个东西,举起来给布莱克尼看。那是一小块衣物碎片。我完全不知道它是怎么跑进去的,但在看到碎片的一瞬间,我的耳边似乎响起了轮胎划过地面的尖锐摩擦声,还有跑车撞上埃利奥特的闷响,他正摇摇晃晃地穿过马路,被车撞的一瞬间外套被撕碎,而其中的一些纤维——染血的纤维,卡在了汽车的前格栅上。只是这一切并不曾真的发生。派对当晚这辆MG跑车根本不曾出现在现场——我根本没开车。
“苏珊,你真的确定昨晚没开过这辆车吗?”布莱克尼问。他终于不再称呼我“赖兰女士”了。
“我当然确定。”
“多喝了几杯酒,你或许记不清自己是如何回家的了。”
“就算喝了半瓶红酒,我也能分得清是开车回的家还是乘地铁。”我说。
“这么说你承认那天晚上喝了很多酒。”沃德劳的话充满恶意。
我感到一阵烦躁:“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喝了一杯香槟就被请离了会场。”
“准确来说,你不是被‘请’离的。你被人当着整个宴会所有宾客的面狠狠羞辱了一番,然后又被保安架出了会场,肯定气得要死。”
和她争论真是毫无意义。我看着沃德劳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只物证袋,将那块衣物碎片小心地放了进去。那碎片只有大约一个指甲盖大小,是深绿色的,角落处还有红色印迹。现在回想起来,昨晚埃利奥特穿的就是这个颜色的天鹅绒外套。难道有人偷偷开走了我的车?不,这不可能。我有两把钥匙,备用的那把藏在橱柜背面的抽屉里,一般人根本找不着。
而另一把在我的外套口袋里。
我真怕脚下的大地突然裂开将我吞噬,而事情似乎正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根据《一九八八年道路交通条例》规定,我们现在要扣押这台车。”布莱克尼语带遗憾地说,还算他有点良心。
“请把备用钥匙一起交给我们。”沃德劳补充。
我无视她,只问布莱克尼:“需要扣押多久?”一想到这辆红色MG要被拖走锁在警局,我的心就止不住地疼,感觉像失去了一位挚友。
“最长可达六个月。”布莱克尼说,“在你接受调查期间,车将由我们保管。”
“这就决定了?你们要调查我?”
“恐怕是的。”
“埃利奥特·克雷斯不是我杀的。”我说,“一定有监控拍到我在海格特站搭乘地铁,莱斯特广场那边估计还有更多摄像头拍到了我。”
“你并未受到任何指控,苏珊。”布莱克尼向我保证,“我们会把这份样本带回局里做检查,相信事情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他安慰地笑了笑,又补充道,“你接下来没有出国旅行的计划吧?”
“你是要我上交护照吗?”
“不是,但我们需要知道你的行踪。”
我跟着他们走回公寓,一路无言。回到家,我从厨房抽屉里取出钥匙交给他们,沃德劳给了我一张收据后和督察一起离开。
等他们一走,我立刻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