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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石厅谋杀案 正文 特快专递

所属书籍: 大理石厅谋杀案

     两天后,我刚起床准备穿衣服,一辆车忽然驶来停在房子外。那辆车我认识。装修工人还在修葺公寓,所以我仍住在朋友家,我把手机号码和新地址给了装修公司,叮嘱他们若有邮递包裹就告诉我,但想搬回去还得再等上几日。眼见那辆车停在屋外,我赶紧拿起一条连衣裙穿上,又匆匆对镜整理妆容。昨晚睡得不好,寄人篱下的憔悴清楚地显现在脸上。尽管状态不好,现在也不是对镜自怜的时候。门铃响了,我下楼开门。

     艾玛·沃德劳警员站在门外,用她标志性的阴沉且带着些许敌意的表情看着我。她是一个人来的,这让我有些担忧,但还是做出微笑的表情,表现出看到她很高兴的样子。反正我做什么她都不会开心。

     “早上好,警员。来找我有什么事吗?我很想邀请你进来坐坐,只可惜这不是我的房子。”

     “我不想进去,谢谢。布莱克尼督察让我把这个给你。”她抬起一只手,我才发现原来她手里拿着一个A4大小的信封。

     “布莱克尼督察人呢?”我问。

     “他很忙。我正好遇到他,就主动提议帮他把这个给你。”

     她把信封冲我递过来,仿佛举起一把武器。就她这个态度,要是当亚马逊快递员,不出一周就能被解雇。

     “谢谢你。”我说。

     东西既已送到,她本应立刻转身离开,让我自己查看里面的东西——可惜沃德劳警员实在太讨厌我了,没办法就这样默默离去。我看见她走了两步又转过身来,再次走向我。

     “你知道吗,赖兰女士,我们一定会抓到你的。”她说。

     “我更喜欢别人叫我苏珊。”

     “你可能觉得自己很聪明,能把布莱克尼督察耍得团团转,但其实你什么也不知道。他骗了你!”说到最后这句话时,她语气中那份浓浓的敌意已是昭然若揭,“你心知肚明,就是你杀了那个年轻人。我们也知道。但他必须这么做,因为他必须让这案子破得滴水不漏,所以故意接近你,假装是你的朋友。可等他一回警局,哼,你要是知道他都说了些什么恐怕会很吃惊。”

     “你为什么跟我说这些?”我问。

     “我们都必须这么做。”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这是警方的正常流程——和嫌犯搞好关系,获取他们的信任,然后等他们自己犯错。”

     “我可想象不出来你能和谁搞好关系,警员。”

     “你尽可以嘲笑我,赖兰女士,但你的时间不多了。你用那副高高在上的表情笑着说话的时候,最好知道这一点。”

     已经一吐为快,沃德劳警员转身离开。

     我以前竟然认为洛克警司是最讨厌的!

     我关上门,把那只信封拿进厨房但没有立刻打开。我的脑海中反复回响着刚才沃德劳的话,不知该不该相信。尽管初次见面时我曾惹怒过她,并且是故意的,但她对我那种近乎病态的厌恶一定还有别的原因,毕竟她根本不该对我说那样的话。如果她说的是真的,便是泄露了警方办案的秘密手段,布莱克尼督察可不会高兴。

     可她说的是真的吗?我不愿相信。我突然意识到,自从和布莱克尼督察一起在意大利餐厅用过晚餐,又一起在亚历山德拉宫散过步后,我有些喜欢上他了。最起码我认为可以与他合作。但如果这一切只是演戏,如果他从一开始就在骗我,我会很失望的,并且还会很愤怒——对他,也对我自己。

     我并不确定是否想要打开信封一探究竟,但还是默默抓起一把厨刀拆开了信封。信封上留下一道锯齿状的边缘,和小说里庞德寄给查尔方特伯爵夫人的那封一样。我从里面抽出一摞用订书机装订好的文件,大约有三十几页,上面还附了一张手写便笺:

     亲爱的苏珊:

     我想用你来做个实验。

     我曾跟你提过,说我想成为一名侦探小说作家,而我的妻子菲奥娜生前总是鼓励我,让我试试。我一直在想埃利奥特小说的最后一章究竟会是什么样子,便写了这些。我的文笔可能很糟糕,但我相信故事本来的结尾就是如此。我读过很多侦探小说,这点经验和自信还是有的。

     顺带一提:这不是我一个人想出来的。还记得我们在你朋友的房子里讨论时,你曾说过的话吗?在说到罗伯特·韦史密斯这个角色时,你曾这样说:“如果说他真有想杀的人,那也是他的父亲。”你说得太对了——所以能写出这个结局也有你的一半功劳。

     总之,我很享受创作阿提库斯·庞德的这个故事,也希望这一章能帮我们解决这案子剩下的谜题。

     你诚挚的,

     伊恩·布莱克尼

     P.S.,我还找到了第三个异位字谜,下次见面可以讨论一下。

     我满怀好奇地拆开订书钉,又伸手抓过一支笔。

    原版书中,《庞德的最后一案》采用了“加拉蒙字体”。它是由法国字体设计师克劳德·加拉蒙(ClaudeGaramond)设计的活体印刷字体。

     第一眼我便注意到,布莱克尼采用了和埃利奥特·克雷斯一样的字体。我一直很喜欢这个字体,简洁大方又经典 。迅速扫了一眼开篇的头两行我便立刻知道——布莱克尼是会写小说的。不过,正如他在便签里写的那样:重要的并不是他的文笔。

     虽然完全出乎意料,但我已准备好阅读这部小说的最后一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