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布莱克尼的手稿,我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我的第一反应是,他的创作速度实在太快了。不过这并不罕见,柯南·道尔仅用了三个星期便创作出整部《血字的研究》和闻名世界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因此两天写下二十几页小说并不算创造世界纪录。然而重回阿提库斯·庞德世界的那一刻,我不禁为布莱克尼的写作水平感到惊叹。虽然的确有那么一两处措辞能看出当了一辈子警察的作者的影子,但除此之外,我认为他精准地把握了艾伦·康威的腔调与风格——或者也可以说是把握住了埃利奥特对艾伦·康威风格的模仿。这算不算世界首部续写小说的续作?要是真能等到此书出版的那天,封面介绍上这样写恐怕不怎么吸引人。但比这些更重要的是,布莱克尼拥有自己的思路和角度,他的文字细腻且富含情感,尤其是对最后告别的那段描述,着实令我惊艳。
就破案手法而言,我竟看得心中生出了些许嫉妒。他竟能看见那么多我未曾注意到的东西。我本该一眼看穿埃尔默·韦史密斯并未去过那家该死的药店的,以及其他线索——茶壶盖、火柴盒等等都是有人刻意安排的。可我怎么就没想到呢?难道是因为不够信任埃利奥特的能力?我的意思是,读稿时我的确考虑过那个印着旅馆名称的火柴盒是否出现得太过刻意,但当时我把这归因于埃利奥特的写作水平问题,没看清事实的真相:罗伯特·韦史密斯为了栽赃父亲耍的小手段。
不过最关键的是,我认为布莱克尼的推理是正确的。这并不奇怪,毕竟他干了一辈子刑侦工作,又酷爱犯罪小说。我重读了一遍他的手稿,想看看叙事方面是否有错漏,但一无所获。罗伯特·韦史密斯为了向父亲复仇选择杀害查尔方特伯爵夫人,还说服全家一起当帮凶,而为了掌握家族财产,他们都同意了。就这么简单。
我很想立刻给布莱克尼打电话,感谢他也恭喜他完成了如此精彩的最终章,却做不到。因为我想起那天艾玛·沃德劳将手稿交给我时所说的话。我应该相信她吗?她从一开始就看我不顺眼,是否出于某种个人目的企图破坏我和布莱克尼的关系?有可能。可她的话听起来又是那么合情合理:“他……故意接近你,假装是你的朋友。”布莱克尼专程来到我的住处,花了整整一个小时和我探讨埃利奥特的小说,最后却忽然提到警方掌握了不利于我的新证据——那块劳力士手表。这一切都像是仔细策划过的。他那么直截了当地说,不相信我会杀人,却又同时明确表示警方正在调查我。而且那辆MG跑车他至今也没还给我!实际上他这个人说话办事一点也不直截了当。
他还在那张便签里说,他找到了埃利奥特藏在小说里的第三个异位字谜,继“贝尔玛庄园”和“爱丽丝·卡林”之后的新字谜。我暗下决心一定要自己找出来,而不是去问他。能解决埃利奥特小说中的谜案的确很棒,但我们这样做是为了寻找现实中杀害米利暗·克雷斯的凶手——或许还有杀害埃利奥特的凶手。这才是我最需要知道的真相。
一直以来我都怀疑埃尔默·韦史密斯(ElmerWaysmith),闲来也曾推敲过他的名字:“埃尔默”是个源自德语、寓意“高贵”的名字,选它作为角色的教名肯定有什么深意!可惜我并没能从这个名字里拆解出异位字谜。如果他还有个缩写为“H”的中间名,比如埃尔默·H·韦史密斯,那便可以重新组合成“健康的游泳者”(HealthySwimmer)——挺有趣,但毫无用处。既然他的名字没什么用,我便转而研究他的儿子:罗伯特·韦史密斯(RobertWaysmith)。记得埃利奥特在接受电视节目采访时曾说——“我在里面隐藏了一个秘密信息”,所以我推测该找的并不是一个名字,而是一句话。
ROBERTWAYSMITH
我足足花了十分钟才解开这个字谜,恨不得踢自己两脚,因为谜底实在太简单,本该立刻发现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本来就不喜欢玩字谜游戏,因为觉得完全是浪费时间(和高尔夫、桥牌和在家烘焙一样)。话虽如此,第三个字谜总算是解开了,而且说真的——谜底一点也不令我意外。我把拆解出的几个字用大写字母记下,然后死死地盯着它们——那是埃利奥特留下的最后的信息:
ITWASMYBROTHER(是我哥哥干的)。